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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英文歌one more night(求鲜花)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想永远地离开。

    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无法自拔。我曾经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绝望着、也渴望着、也哭也笑平凡着。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问遍整个世界,从来没得到答案。我不过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冥冥中这是我,唯一要走的路啊……”

    平淡的旋律,用人声完美修饰,而且歌词中的也运用“徘徊”“大海”“失落”“绝望”等词汇。歌词上刻意的粗砺感,曲末的Rap听起来比较直指人心,真实表达众人心声,精彩演绎了具有丰富情感的人生之歌。

    一曲歌曲,林寻连唱了两回才罢,观众们已经炸裂,感觉耳朵已经怀孕,纷纷追问是什么歌。几个激动的水友更是不停刷着饭团连击,这都快两万了,手都要快点酸了吧。

    而旁边的一群猴子虽然听不懂,但是他们都一副沉醉的模样,实在太好听了,让他们炸裂一般,节奏入耳,猴子们纷纷跳起来。这算是歌曲惊猴吗?

    “我的天,林爷这是准备进军音乐界吗?”

    “炸裂的感觉,幸好我录下来。”

    “不愧是词曲男神,写的歌曲就是好听。今生我只粉男神你。”

    “这首歌是第一次面世。我突然期待下一首歌曲。”

    “欧美人都说我们歌曲不好听,我才不相信。现在林爷出世。谁人可敌。”

    “突然有种激动。”

    “如果林爷唱的能够跟火爆世界,那就不得了。”

    林寻笑着摆手,“我就一俗人,能够火那都是大伙帮衬了。不要担心。”

    他虽然有些无奈,但是大伙可不愿意让他知道,笑的开心。

    “这一首歌,onemorenight。中文名一夜停留。挺适合今天晚上的。而我选择这首歌其实也是我平时运动冲刺的。”

    如果前世的人还在,就知道这首歌曾经的火爆程度,著名美国乐队魔力红大热歌曲,世界多国曾经榜单第一,以热血著称。

    而林寻喜欢它的原因就是林寻曾经骑自行车,经常听的就是这首,跟fade都是林寻最喜欢的几首歌曲之一。

    果然,大伙很快就听见节奏变化,之前的那首歌曲是属于悠扬遥远,听起来能够让人中毒,而这首歌曲,那就是十分激情热血,节奏快速,这首歌却可以让人不自觉跳舞。

    林寻吉他弹奏速度加快,一流的音效,让大伙不舍的离开。

    明明就可以中毒了。

    而刘师师他们是行家,此刻被上一首歌曲都差点迷住,他们第一次发现林寻唱歌都如此漂亮。

    别提这首歌曲。而他们都是曾经想要走向国际的歌手,可是许多作曲都不行,不给力。

    而他们也走不出国际舞台,现在他们突然对林寻感动一丝希望。

    许多人唱中文歌很好听,但是英文歌那就不行,所以迟迟没有一个国际化歌手。

    林寻却没有想那么多,魔力红是他前世最喜欢的乐队之一,他曾经去美国极限运动,户外主播,曾经跟着他们一起巡回过。

    也是几个好朋友之一。

    林寻笑着看着四周的猴子,都望着他,被他迷住。

    魔力红的节奏是林寻最喜欢的,热情,听起来能够让人躁动起来。

    “走吧。”

    林寻突然跳起来,吉他声音加速,“燥起来。”

    吉他的前奏结束,带着中毒气质的歌曲传出来。

    “YouandIgohard,ateachotherlikewegoingtowar

    我们的关系不断僵化,在彼此看来都是紧张到一触即发

    YouandIgorough,wekeepthrowingthingsandslammingthedoors

    生活变得艰难,我们唯一的交流变成了摔打东西和大力的关门隔绝彼此

    YouandIgetsore,thendysfunctionalwestuckkeepingscore

    我们变得易怒、歇斯底里,以互踩痛处而相互较量

    YouandIgetsick,theyallknowthatwecantdothisnomore

    我们的所作所为越来越超出常规,连旁人都看不下去了

    Butbabythereyouagain,thereyouagainmakingmeloveyou

    但亲爱的你又再一次让我爱上了你

    林寻一直认为欧美歌曲唱的节奏都是应该让华人学习的,当然不是其他原因,而是更加符合欧美人观念,其实也更可能华夏人迷住。

    狂野,是欧美大部分歌曲,热血,让人激动,对于他而言,这首歌意味重大,曾经提前付出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