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侠、绿巨人、黑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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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明代着名医药学家李时珍所撰写的一部本草学巨着,共52卷,载有药物1892种,其中新药374种,并收集了一万多个药方...
华佗:东汉末年的着名医学家,擅长外科,精于手术,并精通内、妇、儿、针灸各科。最为突出的贡献是酒服麻沸散的发明...
云南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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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干嘛呢?”
“医书?还是古医书?神医华佗?”
“不是要开撕说唱风格的吗?怎么好好的讲起中医来了?”
“明代,这是架空历史,是小说里的故事和人吧。”
“不对劲啊,钢铁侠从来不做无用之事,他肯定是在铺垫什么?”
“你有证据吗?”
“...根据钢铁侠发过的58条博客,其中57条都是歌曲宣发,只有一条是感谢大夏金曲奖的。”
“...你牛!有理有据!”
“问题是这啥意思?说唱还能讲医学?”
“等着呗,晚上就播最新一期了。看看狗神唱什么不就知道了!”
这两年,钢铁侠对歌坛那不止是统治了,还有引导和教育。
谁也没有怀疑过他的水平,现在突然有人抓到了一个漏洞,很多资本也就扑了上来。
先踩一脚再说,天天都是你第一,谁让你一家独大的。
这么一搞,潘毓楠的投票数据又开始上来了,首次超过了千万,此时苟明华也快900万了。
晚上,半决赛正式开始。
选手们还特别关注了一下苟明华的情绪,看着他依旧乐呵呵的,看他丝毫没受舆论影响也就放心了。
“狗哥,你别在乎网上说什么,咱们大夏说唱好着呢!”
“对,我四川话说唱还不是很多人喜欢!”
“咱们这就是中国风!土怎么了,我接地气!”
“嘿嘿,我没在意。”
这一场所有人都和打鸡血一样,因为在搞国风的可不止他一人。
之前比赛不少选手都有诗词、方言还有的主题都是大夏元素,难不成只有你欧美回来的才洋气吗?
于是,这一场大家铆足了劲想要压潘毓楠一头。
能换歌的换成了中文歌,换不了的还硬是加了一些传统元素进去。
比如加两句方言或者诗词什么的。
从开头开始,满屏的问号。
“这群人疯了?”
“哈哈哈哈哈,唱英文的里面加了两句河省话。”
“太可爱了,怕是被网上言论刺激到了。”
“哈哈哈哈哈,笑不死我!”
“我怎么觉得潘毓楠这边不妙啊,似乎选手们不吃他那一套。”
“好多歌手都在搞中国风,他这么说不是得罪人么!”
“选手认不认可不重要,实力决定一切!潘神依然是最牛的!”
“他过分了,吃着大夏人的饭碗看不起大夏歌曲,只是现在崇洋媚外的人太多了,老觉得他Abc就高人一等。”
“用不着上升到这个角度吧,大家还能不能愉快的听歌了?”
“不是哦,他可不是第一次这样说了,你们可以翻翻他之前一些采访,他就是这么想的,还华人之光呢!他怕只记得自己的洋人主子。”
潘毓楠本人没觉得什么问题,他正得意呢,大众和他一番骚操作,现在网上也开始质疑苟明华的歌了。
但他不知道,他这辈子最大的雷正在路上呢。
潘毓楠这一场带来了他的新歌《one》。
一首纯正的欧美饶舌,一年多师傅手把手带着写的,本来是要等比赛结束用来发专辑的,结果现在必须用在刀刃上了。
他高涨的情绪,压到一起的气势,锋芒毕露的现场,赢得了满堂彩。
318分!
不愧是新歌又提前造了势的!
开赛以来的新纪录诞生了!
318分,只有12个人弃权!
潘毓楠看着评分和台下的欢呼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才是说唱!”
很快,苟明华上场了。
所有人都在等,钢铁侠从出道以后还没在哪吃过亏呢,他不反击是不可能的。
苟明华能拿出什么歌?能破这个局吗?
【
Lose yourself
词曲:Iron man
】
“!!!”
“???”
“不会吧?英文吗?”
“好像是,你看钢铁侠写的都是Iron man!”
“他写过英文歌吗?”
“没有!”
“不用担心,英文说唱哪有那么好写的!”
潘毓楠混迹欧美说唱圈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几个能把欧美说唱写好的人,更何况这还是个华人作曲家。
beat非常有节奏感,越来越强烈的的音乐预示着这不一般的开场。
和以往的每一首歌都不会一样,这首歌风格黑暗沉重。
开头是安静的氛围中,钢琴声滴滴答答响起,节奏开始酝酿,逐渐紧张和强烈。
【
Look, if you had one shot, or one opportunity
to seize everything you ever wanted…
】
“!!!”
肃杀的气氛中,干净利落又清晰带着蛊惑的单词吐了出来。
苟明华练了几个通宵,还好他英语成绩还可以啊,要是他小学毕业他怎么唱?
“英文!”
苟明华嘴角带着霸气又不屑的笑容,似乎在说,你要的欧美说唱它来了!
节奏加快,层次感也逐渐展现出来。
【
Yo!his palms are sweaty, knees weak, arms are heavy
there's vomit on his sweater already...
】
台下完全安静了,逐渐瞪大的嘴巴看着台上的人。
“...英文说唱吗?”
“味太正了!”
“钢铁侠他...会写纯正的英文说唱!”
台下人麻了啊!
全世界都安静了,之前的质疑嘲笑都化为乌有。
台上的狗神,正在诉说着不幸的生活中挣扎的人。
黑暗和迷茫打不倒我,只要有一个机会,我就会像抓住唯一的光一样,死死抓住!
【
You better lose yourself in the music, the 摸ment
You own it, you better never let it go...
】
题材和《my》完全是一样的,都是在痛苦和不幸中努力去实现梦想,拯救自己。
但这曲和词完全不是一个水平...
直接碾压了《my》,甚至是潘毓楠的任何一首所谓的原创。
他从苟明华吐出第一个词之后就腾的站了起来。
他紧张他害怕他后悔!
这首歌的水平别人不知道他一一个在欧美说唱圈混迹超过10年的人还能不知道吗?
比黑人的还纯!
要是放在当年的北美说唱大赛,第一是谁都未可知啊!
“他...怎么能拿出这种水平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