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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祭天仪式开启
    或许是寒冬已去,春风渐来,晚上入睡经常能听到些许虫鸣声。

    几场春雨飘落,虽然寒风依旧有些许料峭,但是远近的树芽、嫩叶已渐渐开始生发。

    朱曼歌来过几次,叶洋恪守承诺,指点她修行。

    同时,他也听闻朱曼歌的义理社在飞天门诸弟子中闯出了不小的名头,有不少弟子都以加入其中为荣。

    普通的弟子或许不知道,但叶洋自小在飞天门长大,比普通的弟子了解更多不一样的信息。

    宗门内高层一直对弟子的社团颇有微词,将来的出任考核,职级、职务升迁,这些都是重要的考察方向,尤其是家族子弟创办的社团,其实是一个减分项。

    因为宗门中家族、寒族、师徒纠葛甚多。

    百年前,飞天门其实有五大家族,刘家如日中天,三大长老、四大金刚刘家人占据了一半还多,剩余一半中的三分之一基本上都是其党羽,险些将飞天门变为刘家门。

    自此掌门令出不去祖阁,权力范围走不下山门三里地。

    下属家族各自为战,阴奉阳违,险些将飞天门颠覆。

    那也是飞天门历史上最大的内乱,后来第四代掌门合纵连横,引来外援,除掉刘家,飞天门这才勉强维持,而后日渐兴盛。

    所以,叶洋与义理社绝不多做纠缠,每日协助完朱曼歌修行后,其他的事情绝不过问,朱曼歌几次相邀,都被他拒绝了。

    朱家家传一门五锁擒虎枪,与传统枪械不同,在枪尖下五寸处,缀有四个勾镰。

    勾镰较重,不适合女儿家施展,所以朱曼歌到了飞天门后,学了一门冷艳刀法。

    神出鬼没,以速度见长,宛如带刺玫瑰,一刀斩出,对方只顾得欣赏玫瑰盛颜,想要伸手去握,却不曾想早已被扎的鲜血淋漓。

    与朱曼歌喂刀完毕,朱曼歌发丝飞扬,喘着香气,头上大汗淋漓,沾湿了鬓间的发丝。

    这段时间内,在叶洋的帮助下,她进步的速度很快,甚至,她觉得对方的刀术造诣比宗门一些教习还厉害。

    心中暗暗惊呼。

    “这六百灵石花的还真是值了。”

    而且感觉对方好像是个机器一样,每天不间断的修炼刀术,这几日,每和她对练完毕,对方就雷打不动的再次挥舞刀术数千下,之前叶洋也曾告诉她这样的修行法门,每日挥刀五千下。

    但是她一天两天还能坚持,三天四天还可以,一周不到便已经常坚持不下来,再后来又被俗事占据,每日挥刀一千下也不能保障。

    看着对方教导完毕,又在挥刀,一滴滴汗水从那刚硬的身躯,坚毅的脸庞上流下,滴落到胸肌、背腹、以及下腰、裤腿。

    朱曼歌想到两家长辈在儿时的戏言,脸色微微一红

    “朱师妹,接下来几日,你就不要来了,我们都要为祭天仪式好好做准备。”

    “叶师兄所言甚是,我也是这样想的,在这里祝叶师兄成功开启本命。”

    “也祝师妹心想事成。”

    ……

    冬去春来,又是一季。

    一切无事,只是据宗内消息说。

    最近在飞天门下洛河畔发现了一群野生的驮云马。

    驮云马金角雪蹄,身强力壮,鬃毛飞扬,似踏雪而行,故名驮云。

    除了能跳山跃涧外,低空掠飞之外,头上的金角更能操纵野草灌木,开辟远行道路。

    宗门中驮云马长时间以来,已经没有了多少野性。

    这群野生的驮云马,刚好可以用来纯化族群血脉。

    速度之快就连寻常的武人境修士都追不上。

    拥有了这等机动性的力量,不管是追敌还是逃跑,都是一大助力。

    实际上,宗门之中,早就关注到了这一群马匹的踪迹。

    在第二天上午时,叶洋等人已经埋伏在洛河旁浓密的水草之中,看到了前方的马群。

    这群驮云马大约有七八匹,其中有五六头乃是成年马,剩余的则幼马。

    通体云白相间,鬃毛飞舞,正在水面上奔行,昂首长鸣,如龙似虎,皮毛油光锃亮,极其英骏漂亮。

    王西京单手一挥,听雨天火功挥洒无数星星火光,围住这群驮云马。

    组成了一個包围圈。

    浓郁的火雾云光出现,笼罩天地,遮盖了这马群的踪迹。

    驮云马反映迅速,火雾刚刚出现时,就已经有了反应。

    雄壮的马群忽然被惊动,仰天长嘶,四处奔袭。

    而这个时候,一边的河岸边,忽然出现了几个修士,快速逼近。

    叶洋等人口中发出威吓的声音。

    本来四散的马匹,很快就又被聚拢在了一起。

    他们将这些马匹赶到西方滩涂之上,那里早就被布置好了阵法。

    很快,七八匹驮云马便尽数到了阵法范围之内。

    忽然间,黄雾弥漫,土气翻涌,一道金刚似的墙壁忽然出现。

    地面上忽然间生出了钢铁似的藤蔓,缠绕住马腿,这七八匹马匹,猝不防及之下,很快便倒在了地上,头吐白沫。

    这乃是阵法“小金刚甲木阵”。

    能够迷惑方位,限制前行,那藤蔓是特殊的铁蒺藜种子制成,外裹了金铁。

    方才不惧驮云马的控制。

    见到七八匹驮云马翻倒在地上,众人连忙走上前去。

    “好好,这群驮云马竟然是完整的族群,拥有繁衍的本能。”

    “宗门中还有十几匹马,现如今二三十匹好马在一起,龙气自生,说不定能出现一匹马王,诞生出一头踏云马来。”

    “踏云马迅捷如电,踏云而行,出入云霞,餐云吐雾,远超一般的飞行法器。”

    一道粗糙的男声响起,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子,头戴瓜皮帽,叼着一个旱烟。

    这乃是飞天门的弼马执事。

    平日里便主管驮云马的放养、安置。

    此时宗门宝贵的驮云马族群再次添新,一下子增加了七八匹。

    他心中很是兴奋。

    最主要的长久时间以来,飞天门的驮云马相互配种,血脉已经退化。血脉相近,培育困难。

    而今补充了新鲜血脉,就代表着,这些马匹有了重新繁殖的希望和可能。

    此时,在这些马匹被控制住了之后。

    王西京大袖一挥,生出无数清气。

    清气包裹着七八只强壮的马匹,就运往了飞天门中。

    ......

    春分时节,漫天遍野的山坡上已经开满了黄色、红色的野花。

    一场春雨滑过,在竹枝、竹叶上跳动着。

    飞天门十年一遇的祭天仪式,即将到来。

    这日,叶洋一出门,早已看到宗门内干净如洗,布满了红榜、红布褂、红灯笼。

    甚至有些虔诚的人,自三天前就开始斋戒,犹如古时先民祭祀天地那般神圣与庄严。

    上古之时,千万里河山,猛兽横行,人类乃是百族中最弱小的一支,古天子带领百姓猎杀猛兽,献祭上苍,祈福万民,终于人类壮大。

    再后来,宗门演化,成为主流,祭天仪式则由各宗门根据底蕴、实力、水平等,自行决定祭祀时间。

    每次祭祀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妖兽祭品、骨血宝体,所以为了避免负担太重,飞天门将时间定为十年一祭。

    叶洋走进祭祀大殿,这才发现,大殿内已经站满了弟子,在最前方有五个位置,此刻坐了四个。

    正是王东、飞天之虎李霸元、燕青樱三人,除了三人外,尚且还有一个身穿青衫、腰挎宝剑的青年。

    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身子偏瘦,脸庞棱角分明,一双眼睛明亮,乃是飞天门的“侠三郎”张不二。

    张不二是飞天门最受欢迎的人,因为他勇敢、正义、大公无私,行侠仗义,惩凶除恶,经常为了帮助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但是张不二同时又是和飞天门弟子走的最不近的人,因为只要是人求他,他就会帮忙,所以和谁也不交心,经常被称之为行走的中央凉风,平等的吹过所有人。

    同时他看不惯宗门内许多人以强凌弱,经常仗义直言,为人强出头,得罪了不少人,所以被人称之为“侠三郎。”

    前面五个座位,但是在场弟子百多人,却没有一人走上前去,只坐了四人,显然,层次已经划分了出来。

    “叶师兄,这里。”

    燕青樱看到叶洋,连忙冲他挥挥手,一边的王东露出微微的笑容,看不出其他表情,李霸元则是面色有点不好看,哼了一声,张不二则淡淡喊了声“叶师兄。”

    叶洋摆摆手,并不想强出头,参与祭天仪式觉醒本命,大家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