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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枪
    一个小小的插曲,并没有人放在心上。

    相遇即是缘,凌霄等人和林夕瑶与柳絮便结伴而行。然而不多时,四人彻底沦为免费劳力。

    起因是林夕瑶若有若无的找着凌霄聊天,都是些很没营养的话题,但是柳絮一眼看穿了自己闺蜜的心思,心道晚上小流氓,白天装贤良,还不好意思起来了!不过也没有戳破,而是主动替自家闺蜜打探起情报来。

    “凌霄,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啊?”

    “凌霄,你是哪里人啊?啊,你是筝市的呀?我们家瑶瑶也是筝市的!”

    “哦,你在阿尔特密斯长大的啊,阿尔特密斯现在怎么样了,说起来我们家瑶瑶还是地道的阿尔特密斯人呢!”

    “凌霄你看我们家瑶瑶怎么样啊?”

    不仅如此,柳絮还和石磊谢雕古仁聊起来,侧面打探凌霄的情报。

    “你们平时在宿舍干什么呀?”

    “你们班那么多美女,你们有没有看上的啊,我给你们助攻啊?”

    可能意图过于明显,也可能是当着女生的面不好意思,凌霄、石磊和古仁三人回答的都比较客套,但是有一个例外谢雕。

    也许是精虫上脑?柳絮勾勾手,谢雕就把平日里在宿舍的生活全抖露出来了,什么不到内务检查的日子不收拾卫生啊,什么石磊的七双袜子一天换一双攒到周末一起洗啊,什么古仁其实是超级大近视啊,什么凌霄的喜欢靠墙蜷缩着睡啊石磊踩了谢雕好几脚都没能制止。

    “谢谢谢学长!回头有机会咱两个宿舍联谊啊”

    这句话成为压垮谢雕的最后一根稻草。

    也不知是柳絮甜甜的谢谢俘虏了谢雕,还是那被个联谊的大饼诱惑的谢雕找不着了北,自告奋勇承担起了柳絮和林夕瑶的移动挂架。而女人的战斗力是不可小觑的,很快谢雕一个人就拿不过来了,于是凌霄三人就这么被拉下了水。

    哦,古仁不算,这家伙是听见联谊,主动跳进来的。

    一开始,凌霄和石磊心思也没啥,毕竟自己这边四个人呢,俩姑娘能买多少?结果现实狠狠的给了俩人一个大嘴巴子。

    柳絮带头在前面带路,几乎每个店面都要进去,哪怕是不买也要进去看看。

    不过好在柳絮只逛街边店面,对商场没兴趣,否则光石磊家的那个商场一上午也不一定能逛完。

    中途林夕瑶带着凌霄拐进了一家女装店,而柳絮则是带着石磊三人一头扎进了美食街。

    等到几人汇合,凌霄与石磊等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露出了苦笑。

    此时凌霄两只手都挂满了购物袋,恨不得一根手指头挂一个,里面都是林夕瑶买的衣服。而石磊几人手中的东西种类就比较多了,既有柳絮买的衣服饰品,也有零食饮料。有柳絮买来吃不了的,也有专门买给几人的“安慰品”。

    谢雕的脖子上更是都挂上了几个购物袋,明明一看就很压脖子的样子,却还是骄傲的抬着头,一副“我不累”的样子。古仁也是不甘示弱,不过他那小体格,光手上的就快压的他走不动了,更别提再在脖子上挂了,最终也只能放弃。

    石磊看上去更像是保护小姐出游的保镖了。

    谢雕和古仁算是你情我愿,石磊算是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而凌霄呢?

    “凌霄,你看这件衣服好看吗?”

    林夕瑶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头上还戴了个宽边遮阳帽,就像是出来秋游的富家小姐。

    “好好看!”能不好看吗!?不过凌霄说的是衣服好看还是人好看,那就见仁见智了。

    “凌霄,你看这身怎么样?”

    浅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短袖,外套一件白色的外套,看上去青春十足。别说,和凌霄现在的打扮还挺配。

    “也好看!”

    就这样林夕瑶来来回回换了好几身,把凌霄看花了眼,除了好看什么也说不出来。

    就这样,有过眼瘾的,有过嘴瘾的,有过脑瘾的,算是各取所需。

    中午挑了个餐厅吃饭,石磊顺便从自己叫了个车把大包小包的东西送回学校。

    下午一行人来到了老城区,满足古仁想要感受下龙城风土人情的愿望。林夕瑶和柳絮俩人对于老龙城也很感兴趣,于是继续和凌霄等人一起行动。

    相比起上午逛的龙城最繁华的街道,老城区显得一下子退回了宇宙世纪之前。。

    老城区全名“老城保护区”,这里的道路错综复杂,各种羊肠小道穿插交错,几十上百年前的老旧建筑比比皆是,甚至还有几百年的四合院。

    在这里居住的也大多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牵猫遛狗、喝茶拉呱、象棋扑克干什么的都有,明明只是几条街之隔,却宛如两个世界。

    古仁抚摸着路边的墙体,在巷子里穿梭,一脸沉醉的样子,凌霄等人则跟在他后面。

    “嘭!”只看墙不看路的古仁一头撞上了人。抬头一看,一伙子青年堵住了一行人的去路。

    石磊脸色一变,想要带着几人折返,却发现后面的巷子里也走出一伙子青年,堵住了他们的退路。

    “几位,今天玩的挺开心啊?我跟着你们走了一天可是糟了老罪了!”人群中走出一个人,正是上午被凌霄等人当众揭穿把戏的那个青年老板。

    “跟我们走一趟吧!”

    在这帮人的逼迫下,凌霄一行人进入了不远处的一处院子。

    院子不大,就是普通住宅楼一楼带的小院。里面摆着一张石几,一个穿着皮衣,内搭一件骷髅头短袖,脖子上还带着个大银链子的青年正在喝茶。

    结合巷子里停的机车,不难猜出这帮人就是一伙飞车党。

    上午的青年老板凑到那个领头的青年面前耳语了几句,其他人分散在院子里,还有几个堵着门的。

    这时,恰巧从屋里走出一个人,胳膊上还打着石膏,看见凌霄脸色都变了,急忙凑到领头青年耳边嘀咕了几句。领头的青年脸色一阵变换,不时的打量着凌霄,最后摆摆手让那人推到了一旁。

    领头青年放下手中的茶碗,看向凌霄一行人:

    “就是你们搅了我的生意?”

    起身。

    “而且,听说你小子身手不错?身手再好,能打过我手中的家伙吗?”

    撩起皮衣,从后腰间掏出一个铁疙瘩,对准了凌霄。

    “啊!”众人惊呼出声。

    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