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可太喜欢他了
这个侍卫的话一说完,这白雾汇聚的速度就更快了。景墨晔的眉头皱了起来,因为他知道这侍卫的话是真的。他冷着眉眼看着越来越浓的雾气,整个人不动如山。白色的雾气将他身边的侍卫吞没,众人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便消失不见了。景墨晔和凤疏影在一起之后,对于玄门的术法有了新的认知。在他看来,这虽然不是玄门术法,却大概是相通的。四周传来了女子的娇笑声,寻常男子听着是勾魂夺魄,他听着是聒噪,因为那不是凤疏影的声音。在景墨晔的心里,这世间的女子分成两类,一类是凤疏影,另一类是其他女子。他费了那么大的力气才让凤疏影松了口,愿意嫁给他。眼下这不知道哪里来的妖怪这样勾引他,若是让凤疏影知道这事,怕是会生气。景墨晔在浓雾里什么都看不见,他索性取出一块帕子叠好蒙在眼睛上。他把眼睛蒙好的那一瞬间,手里的剑便出了鞘。他这一次用的不是梅东渊给他的剑,而是霜寒。他觉得对付这种妖物,霜寒会更合适。在景墨晔手里的剑出鞘之后,他整个人就变成了一把出鞘的剑。他的气场一开,四周的冰雪都显得没有那么冷了。寒风夹着冰雪吹动他的墨发,白茫茫的雪中,他是比冰雪还冷的存在。胡十三娘有些意外:“咦,这个好像有点不一样啊!”她围着景墨晔转了一圈,只是她才一动,景墨晔手里的剑便动了,直接朝她的脑袋削了过来。霜寒原本就是戾气极重的兵器,这一剑削过来,胡十三娘都感觉到了凛冽的杀机。她的直觉告诉她,不能和景墨晔的剑当面对上,否则她的脑袋会没。她飞快地躲开这一剑,下一刻,景墨晔的剑又刺了过来。这一次景墨晔的剑差点把她的肚子开膛。胡十三娘惊道:“好快的剑!”她没能景墨晔的身上感觉到道法的波动,这就表示他是凭着绝对的武功来和她打斗。胡十三娘做了多年的妖,还是第一次遇到不用道术,光用武功就能差点伤了她的人类。她娇笑了一声:“这么好看的脸,这么好的武功,这么大的脾气,真的很对老娘的胃口啊!”她说完就朝景墨晔扑了过来。景墨晔听声辩位,手里的长剑横斜,带着摧枯拉朽之势,再次削上胡十三娘的脑袋。这一次她躲得稍微慢了些,被锐利的剑锋削去了耳朵尖。胡十三娘怒了:“小子,你可真有两下子,居然能伤到我!”“要不是看在你长得好看还是童子身大补的份上,老娘早把你给撕了!”景时砚虽然不错,但是因为不是童子身,没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她补好曾受的内伤。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在把他睡完之后,再想来找一个童子采补一下。便刚好遇到前来追景时砚的景墨晔。景墨晔和景时砚身上都有很重的龙气,这事十分罕见。胡十三娘是妖不是人,她没有太强的道德感,不觉得被她采补身上有龙气的人有什么不对。对人类的皇帝她也没有什么畏惧感:还不是个两只眼睛一张嘴的男人,剥光了扔床上,都一个样。她的性子拧得很,和景墨晔动手之前,她觉得能不能睡到他都无所谓。在能睡的情况下还是要睡的,因为他对她而言就是大补。她在和景墨晔动手之后,她就觉得这男人她一定要睡到!于是她动后的时候更加疯狂,只恨不得把景墨晔现在就按在身上疯狂采补。她当即将气息提升到极致,疯狂地朝他扑了过来。她毕竟是修行多年的大妖,此时一动怒,各种术法爆发。就算景墨晔的武功再好,遇到这种不是物理的攻击,他根本就无从架招。很快他就处于劣势,被胡十三娘用白绸绑住,他瞬间动弹不行。胡十三娘喘着气叉着腰道:“你还真是个大麻烦,费了我这么大的力气了。”“不过就冲你这一张脸,还有你的童子身,倒也值得我费这么大的力气了。”她说完便欺到景墨晔的身边,攀上他的肩,对他吹了一口气道:“放心吧,姐姐会好好宠你的。”景墨晔面无表情地道:“是吗只怕你高兴的太早了。”胡十三娘感觉到了巨大的危险,这种危险她之前曾在不夜侯的身上感觉过。她下意识想逃,但是已晚了。因为天上的惊雷已经劈了下来。胡十三娘怒道:“你和玄门掌门是什么关系”上次她大意了,被不夜侯引来了雷,差点把她给劈死。那伤养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养好,今天居然又被劈了!真是造孽啊!景墨晔没有回答,手一动,便将那些白绸全部斩断。与此同时,他手里的剑夹着雷霆之势朝胡十三娘劈了过来。胡十三娘知道雷有多厉害,她此时什么都顾不上,飞快地往前跑。后面的这一记雷便劈了空。胡十三娘的速度极快,只是她原本就有伤在身,她避开了第二、三、四记雷,却因为力竭没能避开第五记雷。她虽然不至于被雷劈成焦炭,却也生捱了两记雷,此时也有些撑不住。胡十三娘咬牙切齿地道:“我不会放过你的,我还会再回来的!”回应她的是极凌厉的剑气,她瞬间顾不得放狠话,夹着尾巴飞快地跑了。景墨晔想要追过来,只是她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又有白雾为她遮掩身形,只是眨眼的功夫就消失不见了。景墨晔扯下蒙着眼睛的帕子,眸光清冷,看着胡十三娘逃走的方向微微皱眉。因为方才打斗的时候他闻到了狐狸身上特有的气息,他怀疑这是只狐妖,很可能是凤疏影一直在找的胡十三娘。而胡十三娘方才有问到玄门掌门。胡十三娘一走,四周的白雾便全散了,景墨晔也找到了他带过来的那些侍卫。侍卫离他并不算远,胡十三娘并没有伤他们,只是将他困在那里。........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