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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回林源县
    淮钰睨了一眼凌华的神色。

    此时的凌华,虽然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是淮钰与凌华有本命契约在,自然能感受到凌华的情绪起伏。

    什么地方能让凌华激动成这样?

    他这样想着,但是并没有问出口,反正去了就知道了。

    凌华金丹巅峰修为,飞行速度不比宗门专门用来接送弟子的飞行法宝慢。

    随着离宗门越来越远,天地间的灵气也愈发稀薄,越过山川河流,约莫过了十日后,凌华飞到了被重雾笼罩的乱石之地。

    她收起飞剑,落在地上,目光沉沉的看着前方。

    “淮钰,以我的实力穿不透这片地方,待会儿便靠你了。”

    她一时兴起,打算去凡人界一趟,并没有从宗内求来迷踪令。

    不过淮钰与她一起,以淮钰七阶的实力,走出乱石之地不是问题。

    淮钰语调慵懒,“有我在,你大可放心往前走就是,这残破的阵法,可影响不到我。”

    凌华脚下一踏,便走入这无边的乱石之地内。

    这乱石之地,充满了鬼火与雾气,能使人轻易地就迷失了方向。

    凌华从一具风干的尸体上,取下一枚储物戒,在一旁挖了个坑,便将那具尸体埋了进去。

    这人估计是误入此处的修士,进来了之后,受到阵法的影响,分辨不清方向,也无法出去,被活活困死在这儿。

    她拿了他的储物戒,替他收尸一场,便算是报答了。

    淮钰给她指了路,凌华一脚将前方挡路的石块踹开,顺着淮钰指的方向继续前行。

    鬼火在半空中随风飘荡,看起来阴森诡异,而凌华却没有丝毫惧怕。

    这些鬼火,是这片乱石之地特有的产物,不过这些鬼火,没有丝毫力量,不能对她造成威胁,只不过看起来有些吓人罢了。

    又过了数个时辰,凌华终于离开了迷踪之地。

    双脚踏出,一抹燥风拂过面容,与此同时,她下意识想要吸收些天地间的灵气,却发现吸了半天,只有一缕可怜兮兮火灵气被吸入体内。

    淮钰从未到过灵气如此稀薄的地方,不由得骂了一声,“什么鬼地方,灵气都没有!”

    凌华辩解道:“不是没有,只是比较少。”

    淮钰翻了个白眼,“你当我是个傻子吗?这有跟没有也没什么两样了。”

    凌华看着他张扬的尾巴,“你先把你的尾巴收起来,只留一根就行。这儿的人都没有没有修为的凡人,免得吓到他们。”

    顿了顿,凌华道:“要不你还是在妖兽环里待着吧。”

    她手一伸,便要将淮钰揪下,将他送入妖兽环中。

    淮钰有些生气,“你用完就丢是吧?全亏我你才能到这地方,这地方我还没多看两眼,我不想去妖兽环里待着,我要留在外面。”

    他从从凌华身上跳下,干脆直接化为人形。

    “那我当个人,就不会吓到人了。”

    凌华歪头望去,见他头上的狐狸耳朵与一头银发极为显眼,取出一个许久未曾用过的帷帽给他。

    “带上这个。”

    比起在妖兽环里待着,戴帷帽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将帷帽夺过。

    戴好帷帽后,抬眼一看凌华已经御剑飞远了,连忙追了上去。

    “等等我!”

    凌华不是第一次回来,距离上次回来时间虽然过得有些久,但是回家的路依稀还记得。

    不多时,便回到了林源县。

    此时林源县集市热闹非凡,路边小摊上卖的各种吃食,一下子就将淮钰的视线吸引了去。

    虽说修仙界也有卖吃食的,但是修仙之人专注修炼,哪里有这些凡人这么多花样。

    首次见到这么多吃的,淮钰的眼睛险些看不过来。

    他一下子拉住凌华的袖子,待凌华转头看向他之时,他指着不远处的馄饨摊子,理直气壮道:“我要吃那个。”

    他虽然先前没到过这种地方,但是也看过凌华的话本子,知道在凡人界买东西是要给银子的。

    他没有银子,也没见过银子,要买自然得让凌华出银子。

    凌华扫了一眼那摊子,慢慢走了过去。

    而淮钰已经先凌华一步,站在那馄饨摊子面前。

    馄饨摊子的老板,是一头发花白,身形佝偻的老爷子,身旁跟着一个年岁不大的孩童,懂事地坐在一旁。

    一有客人吃完,便上前收拾碗筷。

    “老头,你这锅里的东西,给我来一碗。不对,两碗!”

    他总算想起还有凌华,帮凌华也点了一份。

    老爷子应了一声,忙下了四十个馄饨,又加了一些调料和青菜之后,将馄饨分成两碗捞起。

    “客官,两碗一共二十文。”

    淮钰指了指凌华,而后直接端起其中一碗馄饨,仰头便倒进嘴里。

    老爷子一声“烫”刚说出口,便发现淮钰抹了抹嘴,将空碗放回面前。

    他顿时闭上了嘴,透过淮钰掀起的帷帽,露出的一角隐约瞧见了淮钰的银发,知道此人不凡。

    连汤喝完了一碗馄饨之后,淮钰眼神发亮,指着另一碗馄饨,“凌华,这个你要吃吗?你应该不吃吧?”

    没等凌华出声,他直接端起凌华的那份,吃了个干净。

    凌华看着那两个比狗舔过还干净的碗,沉默了。

    这么多年,她是缺他吃还是缺他喝了,整得跟个饿死鬼投胎似的。

    虽然这馄饨,的确挺香的......

    老爷子虽然还没收到两碗馄饨的银两,不过已经猜到两人不是一般人。

    他见淮钰喜欢吃他的馄饨,明显意犹未尽。

    生怕怠慢了淮钰,连忙将剩下的馄饨都煮了供淮钰享用。

    见他如此上道,淮钰满意地点点头。

    倒还记着凌华,专门让老爷子留出一碗给凌华,剩下的都进了他的肚子。

    凌华夹起一个馄饨,送入口中,当即眉梢一挑,的确不错。

    “老人家,你做馄饨做了多少年了?”

    老爷子只看了凌华一眼,便不敢再看,他原本有些驼下的背更弯了几分。

    “回姑娘,老头我这馄饨,都做了几十年了,具体多少年说不清了,这手艺是从我娘那传下来的,我从小就陪我娘在这城中摆摊卖馄饨,这附近的人几乎都认识我。”

    凌华点点头,原来是祖传的手艺,难怪味道不错。

    老爷子低头的瞬间,再抬头便发现桌旁的凌华与淮钰不见了踪影。

    他一惊,人呢?

    最重要的是,吃了他这么多馄饨,馄饨钱还没有给呢!

    这这这,回头回家,不得被老婆子骂死......

    小孙子扯了扯他袖子,“爷爷,银子!”

    他低头一看,手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精致小巧的银锭。

    淮钰吃空了馄饨摊子,像是突然觉醒了饕餮血脉,买了一路的吃食,最后被凌华强行带走。

    趁他不备之时,塞入了妖兽环中。

    没了淮钰碍事,凌华在林源县的酒楼茶坊略走动,便打听到自己要听的东西。

    城中最热的传闻,便是林源县如意绣坊东家府上,出了个有仙缘的女儿。

    想来这说的便是陈盼儿了。

    听到陈家因着陈盼儿的缘故,又得了好几笔大生意,生意做到附近好几个县去了,凌华冷笑一声。

    养没好好养过,有了好处便拼命提起自己的女儿,陈盼儿反倒是成了他们的衣食父母了。

    不多时,她打听到柳家的消息。

    多年过去,柳家村已经不叫柳家村,叫酒仙村。

    听闻是因为多年前,一位大侠从柳家村走出,那大侠不仅武艺高强,还擅长酿制美酒。

    他亲手酿制的美酒,就是一些达官显贵也赞不绝口。

    因着其豪爽的性格,不俗的相貌,以及一手酿酒的手艺,在连续救了不少平民百姓,又捉拿了几位臭名昭着的恶人之后,声名远扬。

    被世人称为酒仙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