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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夜游
    竹里馆。

    书桌上,宣纸铺陈。

    沈良玉自笔架上取一支紫毫笔握于手中,缓缓在砚台中搅蘸,待笔尖兔毫润足了,凝神提笔落字:

    用晦处明,安心适境。

    写的虽是出世之语,然笔锋杀入纸间,铁画银钩,力达千钧。

    疾风站在一旁看着。

    公子……是想念梁洲时的日子了?

    少年恃险若平地,独倚长剑凌清秋。

    平津城虽好,但对于一个习惯了金戈铁马生活的少年将军而言,未免太过平淡憋闷。

    沈良玉写完把笔放在一旁,静静地把这几个字又看了一遍。抬眸之际,不意瞥到桌角一幅字。

    说这是幅字,未免有些奖掖抬举。

    弯曲的字迹活像是鸭肠,落笔提顿又似是鸡爪挠成一般,大抵是写字之人不怎么会蘸墨运笔,写着写着,纸上就落了一团墨迹,把上下两个字涂蘸在一处,每个字只憋屈地露出一半样貌,如同猪身配了狗头,看上去滑稽怪异。

    沈良玉先是一怔,旋即忍不住笑出声来:“疾风你看,这幅字怎么样?”

    疾风:……

    他还能觉得怎么样?这字……他根本就没看出来写的是个什么!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沈良玉念出声:“少年豪情,诗是好诗,字……亦不落俗套。”

    说罢,忍不住又笑。

    江沅这些日子常来竹里馆看书,她本就一身江湖侠气,读多了“武经冠冕”、“谈兵之祖”,不免豪气激昂,有时看得兴起,便也抓过笔来,胡乱涂抹一番。

    这两句诗便是昨日她从书中抄的。抄完了,她就将字推在一边,埋头继续津津有味读那书中‘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的故事。

    若是她知道今日沈良玉看了她的字笑成这样,怕是要捶胸顿足,悔不将这幅‘墨宝’早些撕碎了藏起来。

    疾风挠挠头,心里还在纳闷,公子到底是怎么看出来这一团‘鸭肠’写的是什么的。

    沈良玉止住笑,转头看看他:“疾风,你有妹妹么?”

    疾风愣了一下,随即垂下眼帘,目光变得温和:“有。”

    他有妹妹,也有弟弟。

    当初家乡遭了旱灾,一家人生活无以为继。走投无路之时,他加入了大将军沈冲的虎贲营。他虽然年纪小,但很能吃苦,心里只念着若能立下战功,远在家乡的弟弟妹妹生活也能跟着好起来。

    他打仗时从不退缩,人又忠诚可靠,很快便引起了沈冲的注意。见他与自己的儿子年纪相仿,沈冲便提拔他做了沈良玉的侍卫。

    自那之后,他已然在沈良玉身边待了整整四年。

    上次他告假回乡时,弟弟又长高了一头,快要到他的肩膀了,妹妹已经成了大姑娘,见了他竟是还有些羞涩。

    时间过得真快啊。

    疾风想起小时候兄妹三人在一起疯闹时的情形,又看看沈良玉手边那幅狗刨似的字,便也笑了:

    “公子难得在平津久待,应是多花些时间陪陪小姐。”

    言下之意,沈良玉身为武将,不知道何时又要被派驻何处,既然现在有机会和沈宛曈在一起,自是应当多花些时间陪伴手足至亲。

    沈良玉沉默不语,把那幅字拿在手中兀自出神。

    疾风觉得,公子定是把他的话听进去了。

    这不,人晚饭后突然说要陪着小姐一道去世宁街走走。

    世宁街是平津最繁华的大道,两旁商铺林立。这几日适逢皇帝寿诞,整条街几乎彻夜长明,热闹非凡。

    “我想去世宁街走走。”

    江沅说这话的时候,只等着沈良玉回她一句,“好。”

    之前她拿到了三幅画,今晚,她想着去探探剩下几副画的下落。

    沈良玉看着她期盼的眼神,略一思忖:

    “我陪你一道去。”

    江沅:……

    见鬼!

    她眼神复杂地看着沈良玉,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忍住没把手里的筷子掰断。

    用过完饭,两人一道出门。

    沈良玉走在前面,轻松自若,江沅跟在后面,心里万般不情愿。

    疾风看在眼里,甚觉欣慰。

    对嘛,这才像兄妹。

    看把小姐高兴的。

    是夜。

    世宁街上热闹非凡。

    灯盏高悬于市,熠熠生辉,清风所过之处,点点光芒随之轻曳,仿若银河般飘渺璀璨,把一条长长的街巷照得通亮。

    来往路人如织,叫卖声,笑语声,嬉闹声交织在一处,把原本清冷的深秋都染上一层暖意。

    江沅茫然四顾。

    按照原本的设想,她现在应该藏在树后,隐于檐上,匿入巷中……

    唯独不该这般光明正大走在街上。

    她正胡思乱想着,几个小小的身影嬉闹着自街角追逐而至。冲在最前头的小男孩一面疯跑,一面还不忘回头看看后面的‘追兵’。

    一个是心不在焉,一个是玩的忘形,眼见着两人就要撞在一起,沈良玉反应快,赶紧把江沅拉到旁边。一群孩子若小燕般堪堪在两人身前飞跑而过,随之而起一阵风,把少女的发梢裙角高高扬起。

    江沅这才回过神来。

    沈良玉看她手忙脚乱整理被拂乱的发梢裙角。

    灯火映亮了她脸庞,莹白肌肤泛起暖玉般淡淡光泽,点点亮光映在明眸中,像是星光。

    有时与他很亲近,有时却又疏离得像个陌生人。

    江沅理好妆发,抬头看看漫天灯盏。

    闪耀明亮,似是缓缓流淌的星河。

    蓦然间,心中释然。

    上一次……还是她与明欣和甘弈刚来平津的时候吧。

    三个孩子被漫天光华耀花了眼。

    时间过得多快啊,连皇帝老儿都已经换了一个。

    今晚既是办不了‘正事’,那开心玩玩倒也不错。总归来日方长,该是她的,终究会落到她手里。

    沈良玉觉得,身边人一下子提起了兴致。

    开始有些……忘形了。

    “吃吗?”

    一支冰糖葫芦突然跳到他的眼前。

    火红的山楂鲜艳诱人,被晶莹透明的冰糖包裹着,像是一串玲珑剔透的红灯笼。

    沈良玉:……

    江沅咬住一颗山楂,沿着竹签把它顺入口中:

    “吃啊。”

    她又把竹签往他跟前递了递。

    那时候,她们三人就是这样分一支冰糖葫芦的。

    她记得清清楚楚,明欣把冰糖葫芦递到甘弈手中时,他欢喜得不得了。

    她由此得出一个结论,男子也是贪嘴的,只是平时不好意思表现出来。

    “吃吧,羞什么。”

    江沅笑着把冰糖葫芦凑到沈良玉嘴边。

    冰糖沾在他的唇上,又凉又甜。

    他忍不住咬了一口。

    “怎么样?好吃吧?”江沅看着他,笑得眼睛眯成了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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