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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青云(IV)
    翠竹花窗,假山石径。

    程府宅邸虽然宽绰,布置的却很简单。

    傅娘子跟着赵琦从前厅走到后院,一路上别说女眷,连个婢女都没瞧着。

    七拐八拐,两人终于在后院一间门扉紧闭的屋前停住脚步。

    “人就在里面。”赵琦示意道。

    傅娘子点点头。

    她懂得规矩,上门只管做事,绝不开口多问。

    赵琦站在树下等着。

    周遭没有一丝风,端的是闷燥。

    约莫一盏茶的工夫,傅娘子出来了。

    她回身带上门,忍不住又朝屋里多看几眼。

    赵琦迎上前去。

    “等衣裳做好,我立马差人送来。”傅娘子对赵琦道:“程大人说急着要用,我这回便先带了两套成衣来,也留在屋里了。”

    “辛苦傅娘子上门一趟。”赵琦将一包银子递到傅娘子手中。

    足有五十两——几件裙裳不值这么多银子。

    “赵侍卫放心。”傅娘子把银子收好,意味深长道:“我晓得。”

    乍一看见屋里那手带镣铐的俊俏少年,傅娘子着实吓了一跳。

    但等她颤颤巍巍掏出软尺,往少年身上一比量,心里便立刻什么都明白了。

    那姑娘样貌标致、身段风流,自然是没得说。

    只是挂在手腕上的铁链子……

    没想到程大人平日里看着清冷端方,实则背地里好这口。

    玩儿的不是一般的花。

    赵琦对上傅娘子的眼神。

    “……”

    这事无从解释。

    夏日骄阳,竹影花窗。

    临到午饭的时候,堂审要用的东西也备好了

    。

    桌上。

    清蒸鲈鱼,红烧带鱼,黄骨鱼汤……

    程端不紧不慢拿起筷子:“带人犯。”

    “……”

    赵琦:“是!”

    江沅走进门,一眼看见屋中人正襟危坐,正在舀鱼汤。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见她进来,程端慢条斯理放下汤勺:

    “想不到,宛曈如今不做贼,改杀人了。”

    江沅:……

    “程大人倒是一点儿没变。”

    狗嘴里照旧吐不出象牙。

    “坐吧。”程端把一碗鱼汤放到她面前:“差点忘了,如今该是叫江姑娘。”

    江沅坐下,眼睁睁看着狗官夹一块鱼肉,接着喝一口鱼汤。

    她舔了舔嘴唇。

    混蛋。

    “江姑娘不喜欢吃鱼?”程端放下筷子。

    江沅:……

    程端把她上下打量一遍,仿佛此时才想起来:

    “把江姑娘手上的镣铐解开。”

    赵琦快步上前,拿钥匙卸下沉重的锁链。

    “程大人不担心?”江沅揉了揉酸痛的手腕。

    “江姑娘绝不会滥杀好人。”程端又夹了块鱼肉,温和道。

    对于狗官把自己归为“好人”一事,江沅不置可否。

    她真的饿了。

    程端饶有兴味地看江沅拿起筷子狼吞虎咽。

    “杀人偿命。”程端往她碗里夹了块鱼肉。

    半月前,逸城衙署——

    当看见倒在血泊里的庞凡林,还有他身上仍在不断往外冒血的窟窿时,推门进屋的官差腿一软,险些跪在门口。

    “人是我杀的。”江沅抹干净刀上的血迹,冷静道。

    一人做事一人当。

    如果她跑

    了,余生只能背负命案,终日东躲西藏,衙署上下亦会受到牵连。

    ……

    消息传回平津城,朝堂哗然。

    刚封了宁朔将军,便恃宠而骄,滥杀朝臣——

    这事怎么想都是罪无可赦。

    至于说庞凡林通敌,投靠了郢王,大部分朝臣是不信的。

    郢川知州,说白了就是个虚职——不仅手中无权,还要受朝廷和郢王的夹板气。

    庞凡林在这个位置上兢兢业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如今宁朔将军把人杀了,一句“通敌”——既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实在是难以让人信服。

    ……

    “我说的都是实情。”江沅手中筷子未停。

    “我自然相信江姑娘的话。”身旁人眉眼温柔:

    “不管怎么说,江姑娘与我,也算是相交甚深的故友。”

    一句“故友”,让鱼刺卡在了喉咙里。

    咽也咽不下,吐又吐不出,江沅难受地皱起脸,眉毛拧成个川字,原本嫩白的皮肤生生憋成了粉红色。

    眼见着狗爪子要伸过来,江沅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她猛咳几下,硬生生把鱼刺咽了下去,直扎得嗓子生痛,眼尾都泛起了泪光。

    程端弯起唇角,把伸过来一半的手又从容收了回去。

    “我方才想起,成煜每回都是把鱼刺剔干净了才夹给江姑娘。”他温和笑笑,开始慢条斯理地剔鱼刺。

    江沅:……

    她现在觉得,刑部大牢可比这里强多了。

    “江姑娘在奎州颇得人心。”程端手里剔着鱼刺,

    也没忘了“堂审”。

    随人犯一起送到平津城的,不止是卷宗,还有逸城衙署和奎州府衙的信笺。

    信上皆是褒奖之词,历数宁朔将军的赫赫战功,信后还特意附上了众人的签押,为宁朔将军的人品做保。

    “刑律就是刑律。”程端耐心地一根一根剔掉鱼刺:“要的是人证、物证,讲不得情面。”

    若能证明庞凡林通敌,那么“诛杀反贼”便是合情合法。

    否则,此案只能判做“草菅人命,滥杀朝臣”。

    剔完最后一根鱼刺,程端忽而温声道:“江姑娘。”

    江沅浑身一凛:“多谢程大人,不必了!”

    程端咬一口鱼肉:“什么不必?”

    “……”

    江沅面上僵硬。

    “这桩案子,麻烦之处还不仅于此。”程端继续说道。

    出事之前,庞凡林写过一份奏疏。由于路途遥远,奏疏几日前才送到平津城。

    只有皇帝和刑部的几个人看过这份奏疏——

    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宁朔将军乃是霍延的儿子,是西戎人,恐对大梁有异心。

    “江姑娘最好再仔细想想。”程端又夹了块鱼肉,慢条斯理道:

    “除了那日庞凡林对你说的话,还有没有其他的人证和物证。”

    一份奏疏,让事情变得愈发微妙。

    任谁也会觉得,宁朔将军是舍不得放弃大好前程,才会为着掩盖自己的身世,对庞凡林下了死手。

    “法无特例。只我相信江姑娘没有用。”程端剔干净鱼刺,把鱼肉夹到江沅

    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