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雪见将诗会上发生的一切,原封不动,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
大厅里顿时陷入了一阵死寂。
“娘亲,女儿不会说话,也不会阿谀奉承,但女儿知道,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是不会有什么坏心思的。”
杜夫人闻言,心里无比复杂。
心里对这个林公子,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片刻后,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握住了女儿的手,会心一笑道:“你长大了,有些事娘就不过问了,周公子也好,林公子也罢,你心里有杆秤就好,咱们女人最怕的就是选错了人,不过,娘相信你,一定能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
“娘……!你……你别多想,女儿就是就事论事,没有其它意思!”
杜雪见红着脸,低着头,不敢看自家娘亲。
杜夫人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眼神中的喜色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好啦,娘有些累了,就不陪你了,你不是要给人家做衣服吗?眼看天就要冷了,不抓紧点,冻坏了人家,有人可要心疼了。”
杜雪见顿时小脸更红了,撒娇般的拉了拉杜夫人的玉手:“娘,你再乱说,女儿就不理你了。”
杜夫人宠溺的笑了笑,起身离开。
杜夫人走后,婉儿这才从刚才的震惊中缓过神来。
原来他说的都是真的?
没想到那周公子竟是这样的人。
我真的误会他了。
刚想找个机会开溜,杜雪见冰冷的声音便响了起来。
“站住!”
婉儿小脸顿时一夸,立刻委屈巴巴道:“小姐,我错了。
杜雪见看她一脸可怜巴巴的样,一颗心立刻软了下来。
柔声道:“以后别再为难林公子,不然,我就罚你抄经书。”
婉儿昂着小脑袋,连忙摇头,表示衷心道:“放心吧,小姐,以后你要是嫁给林公子,我绝对双手赞成。”
“你这死丫头,我看你是找打……!”
大厅里顿时响起了两人嬉笑的打闹声。
……
院子里。
林书豪此时正一个人在屋子里忙活着。
今天拆被罩的时候,他偶然发现大小姐盖的被子,里面并不是棉花,而是芦苇絮。
他这才想起来,以前读史书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古代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被子里是没有棉花的。
最早大量使用棉花,还是在宋末元初的时期。
在此之前,普通家庭被子里都是装的各种野草,晾干编织好塞进被子里,保暖性差强人意。
有钱的人家,则相对好一点,可以用一些质地比较软,且保暖性更好的棉絮。
比如芦苇絮,柳絮等。
不过,这些一般比较难以采集,且费时费力,所以普通老百姓,很少能用的起。
再高档一些的达官贵人,会选择用丝绸或者动物皮毛来制作被子。
以杜家的财力,自然能用的起丝绸和动物皮毛,但古代阶级等级分明,商人地位往往很低。
所以即使再有钱,也不可能像达官贵人一样搞这些花里胡哨的。
不过,林书豪可不管这些。
眼看天一天比一天冷,盖这种被子哪行,所以他决定替大小姐改良一下。
至于用什么材料,他已经想好了。
自然是保暖效果强悍的鸭绒。
鸭绒在杜府还是很容易得到的,但想要填满整张被子,还是有些困难。
林书豪来到厨房,一进门就看到管家正在招呼厨子们杀鸡宰鱼,旁边还有几只鸭子,心里顿时一喜。
管家也发现了他,忙走上来打招呼道:“林公子,你怎么跑这来了,是饿了吗?我立刻安排人给你送吃的过去!”
“这厨房油烟太大,别弄脏了公子的衣服。”
林书豪冲他拱了拱手,尴尬道:“不碍事,我就是来看看,再说我身上这袍子,还不一定有这厨房干净。”
他这话说的倒是很实在,可能是因为杜府都是女眷的缘故,特别注重卫生,整个厨房被打扫的一尘不染,就连平时不怎么经常使用的餐具,都被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橱柜里,用干净的布料盖着。
比上一世很多饭店都要干净。
林书豪见他们又是杀鸡又是宰鱼的,整个厨房摆满了菜,问道:“怎么弄这么多菜?家里要来什么贵客吗?”
中秋节还要过几天才到,这么多菜放到中秋节当天肯定都不能吃了。
这个时代了没有空调,食物很难保存的。
“不是的,林公子可能不知道,明天是大小姐的生辰,这些菜都是为了做家宴。”
“大小姐的生辰?”
林书豪一愣,这个他还真不知道。
管家凑到他跟前小心翼翼道:“林公子,千万保密啊,大小姐从不主张铺张浪费,要不然,我们也不会这么晚才做准备,这都是夫人安排的。”
“夫人安排的?”
“对啊,如果是往年也就算了,可今年是大小姐18岁生辰,夫人说必须得搞得隆重点。”
他不说还好,这么一说,林书豪是大为震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大小姐才18岁啊。
那身材,怎么看都像一个熟透的女人啊。
就是脸蛋看着还有些稚气。
本来他以为大小姐应该有20岁了,在这个时代那可是妥妥的大龄剩女,现在看来,这哪是剩女啊,这分明就是女人情窦初开的黄金年龄啊。
林书豪当下表示绝对守口如瓶,管家这才把心放在肚子里。
“李管家,麻烦你个事,等会杀鸡宰鸭的时候,你把鸡毛鸭绒都给我留着,我有用。”
李管家虽然很疑惑,但还是点了点头。
林书豪又在厨房里溜达了一圈,见厨师们做菜的手法,他不禁摇了摇头。
前几天他就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个时代压根就没有炒菜这一说,所谓的炒菜,也不过是用水简单煮一下,放点粗盐,就可以出锅了。
至于其它调料,完全没有,如果不是他每次都饿的前胸贴后背的,这菜他还真吃不习惯。
罢了,看在大小姐生日的份上,哥就亲自下厨露两手,给她们改善改善伙食。
林书豪接过厨师炒菜的勺子,吩咐李管家道:“去弄点豚肉过来,最好是肥的,越肥越好。”
李管家见状,疑惑道:“林公子莫非还会做菜?”
“会的不多,但够用了,肯定比他做的好吃。”
林书豪指了指一旁的厨子道。
那名厨子被人夺了勺子,本来就有些不爽,一听这话,心里的怒火直接就上来了。
“你一个读书人也会做菜?你分的清锅开馍熟吗?”
“这个等会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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