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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陈情令10
    魏婴撇了撇嘴,有些不服气,嘟囔道:“阿姐,那名字挺好听的啊,你看绝代他们明明很喜欢啊。”

    绝代等狗尔康手jpj:不不不,他们绝对不喜欢,只是他们没办法。

    凌曦:“”

    你要不要亲自去问一问他们到底喜不喜欢。

    “好了,赶紧给你的笛子和你的剑都取个好名字,不然他们是会恨你的。”

    凌曦催促道。

    魏婴绞尽脑筋,想了半天,也没能想出什么好名字来。

    突然,灵光一闪,魏婴拿起那根笛子,细致的摸了摸,然后抬眼看向凌曦,征询问道:“阿姐,笛子叫陈情,好不好?”

    听到这个名字,凌曦心中晦涩复杂。

    “为什么会取这么一个名字?”她嗓音有些微微的嘶哑。

    魏婴皱了皱眉,眼中闪过茫然,他摇了摇头,“不知道,阿姐,就是突然想到这个名字,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

    见状,凌曦道:“那就叫这个名字吧,挺好听的。”

    一个名字罢了,代表不了什么。

    “那你的剑呢?”

    取了笛子的名字,魏婴对剑的名字就犯了难,他苦着一张脸,“阿姐,你帮我取吧,要不然我的剑就只能叫随便了。”

    凌曦一巴掌轻轻拍到他的头上,“说什么呢?叫什么随便?这是能随便的吗?你的剑是要陪着你一生的,他就是另一个你,你们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随便,没有用心才是随便,若是用心了,哪里就是随便应付的了的。

    魏婴被拍了也不委屈,反而巴巴的凑上前来,桃花眼眼尾上扬,向凌曦撒娇卖萌道:“阿姐,你就帮帮我吧,你忍心看你最可爱的弟弟取一个被人嘲笑的名字吗?”

    凌曦沉默,拿过那把银白色的剑,沉吟片刻,道:“这把剑,叫骄阳。”

    骄阳?魏婴轻轻念出这个名字,觉得这个名字十分不错。

    魏婴当即决定:“好,阿姐,它就叫骄阳了。”

    他宝贝的抱着剑,觉得自己的两把剑怎么看怎么都好看。

    凌曦注视着魏婴和自己相似的含笑的眉眼,目光一片柔色。

    骄阳这个名字,其实她早就取好了,只是等着看自己取名废的弟弟会取个什么样的名字,然后再决定要不要用这个名字。

    事实证明,取名废还是那个取名废。

    骄阳,她希望阿婴,永远开心快乐,张扬恣意,赤诚热烈,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不会被这充满了乌烟瘴气的尘世所浸染。

    凌曦又问:“我让你收拾的东西,你收拾好了吗?”

    魏婴拍了拍自己腰间的储物袋,笑的露出一口大白牙:“当然收拾好了。”

    他还把自己藏的银两带了不少,这一路,他可要好好尝一尝各地的特色。

    临走时,凌曦让赵叔赵婶看好家,又让家里的小丫头和小厮听他们的话,嘱咐好一切,姐弟两个才出发。

    凌曦今日穿了一件米白色的软烟罗衣裙,并不是法衣,只是一件普通的衣服,料子也不是特别名贵,腰间仍旧束着千凝。

    头上也只是用一根白玉发簪挽着发,整个人显得素净雅致。

    而魏婴穿着一件红色的衣袍,头发用一根红色的发带系着。

    他年纪太小,此时还不适合用发冠。

    既然是夜猎历练,凌曦就打算低调一些,只有深入到人群中,才可以识人心,辨是非,更加懂得人心善恶,这是凌曦想要让魏婴学习的。

    她希望他能保持赤子之心的同时,又能辨别人心之恶,好好保护自己。

    两人的穿着都不起眼,只不过最起眼的是他们的容貌,毕竟姐弟俩长的都是一等一的俊,但因为年纪尚小,一般人看过一眼之后就不会注意了。

    魏婴走在凌曦身旁,一边走一边仰着头问:“阿姐,我们先去哪儿?”

    凌曦想了想,五大世家的地盘,离他们最近的是云梦江氏,可她又有些不大想去江氏,姑苏离这里有点远,可以放到后面去,岐山和清河靠的近,到时候可以一起去,兰陵也可以去瞧一瞧,虽然她讨厌兰陵金氏。

    “你想先去哪儿?”凌曦反问道。

    魏婴纠结了一瞬间,还是决定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阿姐,我想去云梦,我想去阿爹阿娘生活过地方看一看,感受一下他们的生活,尝一尝他们吃过的吃食。”

    他与阿姐不同,阿姐还记得爹娘的模样,可他已经忘记了阿爹和阿娘的模样了,所以他想要从各种途径知道一些关于阿爹和阿娘的故事。

    凌曦倒是没想到这一层,有的时候她好像的确有些忽视了魏婴对父母的感情。

    想起记忆中的爹娘,凌曦突然就和魏婴感同身受了。

    看来,要找个空,将阿爹和阿娘给画下来,挂在家里的空房间中,以便让阿婴时不时的瞧一瞧。

    凌曦带着魏婴去往码头:“那就去云梦吧,那里的莲花很不错,莲子也不错,莲藕也很好吃。我们可以去赏一赏花,然后吃些好吃的,等离开时,我还可以给你做一些莲子糖,还有荷风酒,我也可以学着酿一些。”

    魏婴牵着自家阿姐的手,听着她的打算,觉得就算那个云梦江家的人都很烦,他也不是不可以忍受的。

    两人登上了去云梦的船,原本可以御剑前往,但他们时间充足,又想体会一下风土人情,因此就选择了乘船。

    这个时候,魏婴这个社牛达人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

    他已经和船上的人聊起来了,他年纪小,长的好看,嘴又甜,几句话就能将人给哄得眉开眼笑,然后手里就被人给塞了不少荷花和莲蓬。

    凌曦对此实在是佩服至极。

    “阿姐,吃莲子。”

    魏婴怀里抱着一堆莲蓬,将它放到了凌曦身旁,然后坐下就开始笨拙的剥莲子。

    他从未吃过这个,手上的动作颇为不熟练。

    结果,他还没剥几颗,手边就被递来了一把的莲子。

    每一颗都被剥的好好的,洁白鲜嫩,看起来饱满可口。

    “吃吧。”凌曦将剥好的莲子放到他的手上。

    魏婴当即喜笑颜开:“谢谢阿姐,阿姐最好了。”

    凌曦促狭道:“我其他时候就不好了?”

    魏婴想到自己曾经被抢过的点心,糖葫芦,还有玩具,将这些给丢掉一边,又想着阿姐给自己做的衣服,给自己做过的美食,给自己炼制的笛子,给自己准备的剑,毫不犹豫的摇头:“当然不是,阿姐什么时候都很好,是世上最好的阿姐。”

    凌曦:“算你还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