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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找回场子
    院子里分外的安静,墙角的那棵柳树枝条随风摆动,风带走几片微黄的细叶,叶子在空中打了个漩,轻轻飘落。

    卫末拈起肩头的柳叶,弹飞了出去。

    凤阳世子等人在怔愣中回神,地上的几只不停蠕动的布口袋,令他们相顾无言。

    “珍儿,不要告诉我,你打算用它们去替自已报仇。”

    卫末的语气不太好,似乎是生气了,表情少有的严厉。

    秦珍搓着手指,垂头站着,事实上她就是这么想的,南昭圣女的侍女拿七星蛊咬她,她就敢还回去。

    她的人生信条是,有仇必报,有恩必偿。

    卫末为什么生气。

    “你实在太胆大了,为何不与我们商量,万一出事怎么办,是以为自已有了三脚猫的功夫,就肆意妄为。”

    卫末真想打这个小丫头的屁股,无法无天,若今天风纯没叫她来,今晚她恐怕就独闯小王庄了。

    南昭圣女盛名江湖以久,她的住处岂是好闯的,若非有周密的安排,擅自动手,只会有来无回。

    秦珍脸涨得通红,她向来在卫末面前随意惯了,突然被卫末当着大家的面一通训,心里莫名的觉得很丢人,还特没面子。

    想反驳来着,可嘴跟沾住一般,张不开。

    风纯见秦珍被骂得一声不吭,耳朵通红,便知她羞了,小姑娘家不要脸面的啊。

    他忙替她说话,“珍珍才不是三脚猫的功夫,她厉害着呢,再说了,那侍女着实可狠,不就撞了她一下么,用得着下狠手,是我也咽不下这口气。”

    “汤圆,”凤阳世子轻斥,“阿末说得对,珍珍确实太大胆了,纵使以我的功力,对上南昭圣女也得避上三分,何况她一个毫无江湖经验的小丫头,我不反对她报仇,但得认清彼此的实力。”

    小小年纪,行事就大胆肆意莽撞,若不加以遏制,以后大了,还不得把天捅个窟窿。

    “我倒觉得小丫头有几分灵巧心思,”凤泽说。

    也不知小丫头怎么想的,从梧桐山逮来这老些毒虫毒蛇,瞧里面爬来爬去的形状,好像还有拳头大小的蜘蛛。

    毒虫嘛,越大越毒,变异的就更厉害了。

    凤泽想的,他哥和卫末没想到吗,心里只会更明白,所以卫末才生气。

    这些可怕的东西,她一个小丫头就跑去抓了,怎么抓的,抓的时候居然没被咬。

    卫末暗自叹气,无知无畏,在他看来,秦珍急智实力运气不缺,就是缺心眼。

    挨了顿骂,又被责令写一份检讨,秦珍坐在屋里,面前铺着空白纸,嘴里叼着毛笔杆子,张耳偷听外面的谈话。

    院里的人怕吵着她,刻意压低了声音,她一点声音也听不到。

    秦珍知道卫末的意思,担心她日后生成不知天高地厚的性子,给自已招祸。

    她也是有脑子的好吗。

    然而此刻,自已在卫末和凤阳世子眼里,严然成了欠抽的熊孩子。

    毛笔在砚台里沾了沾墨汁,秦珍垂眸想了想,痛快地承认了自已的错误。

    屋外,凤阳世子拍板,最终决定用秦珍的法子,虽说阴损了些,不过,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事关帝诏,这个节骨眼,也顾不得了。

    事不宜迟,他们决定今晚行动。

    谈到行动人选,风泽压着声音,下巴朝屋子的方向抬了抬,“要说轻功,还得小丫头技高一筹,而且,我们几个的武功路数,他们多少了解一些,容易被识破,丫头就不一定了。”

    “珍珍?”凤阳世子面露犹豫,“我担心她临场应变能力不足,再者,她轻功不俗的事,西凉摄政王与云枫的薜荣世子南昭的司空世子皆知晓。”

    “不会,”凤泽自上次输是秦珍手里,见识过她的轻功,很是看好她。

    “她去是最合适的,就算南昭方面怀疑,那又如何,拿不出证据,就是凭空诬陷,而且,谁会相信,你们别忘了,她只有十岁。”

    凤泽的言外之意是,如果不是亲眼见过,谁会相信一个十岁的丫头拥有绝顶轻功。

    “可这一切的前提是,小丫头的行动成功。”

    听了他一番话的风纯,冲凤泽一抱拳,感叹颇深地说,“凤泽兄,小弟以为,汤圆这个名号应该属于你,白皮黑芝麻馅,你当之无愧。”

    “去你的,不然你去。”凤泽白了凤纯一眼,瞅着他哥,等他下决定。

    卫末拧着眉,担心的却是另一件事,“如此一来,珍珍随我们进山,就不能发挥全部的实力。”

    凤阳世子摆手,“无妨,除了轻功,她的剑法连我都讨不到便宜。”

    亲眼目睹过亲哥(兄弟)用生命助秦珍剑法大成的凤泽与卫末,不再多言。

    事情就这么决定下来,风纯看看卫末又看看凤家兄弟,撇了撇嘴,就回了趟京城,他到底错过了多少事。

    事情商量好,凤氏兄弟匆匆离开,风纯留下,晚上的行动,他须得参与。

    卫末画了一张小王庄附近的地图,让秦珍与风纯记牢。

    医馆里看似平静,卫末躲在房间里赶制解毒丸,或许起不到什么作用,总要以防万一。

    风纯和秦珍守在院子里,期间,他命侍卫把送给秦珍的矮脚马牵来了。

    见到马的秦珍,虽早被风纯叮嘱过,依然忍不住吐槽,本没抱什么期望,想着马嘛,丑就丑吧,跑得快就好。

    可这马也太丑了。

    矮脚马,顾名思义,也确实比一般的马矮得多,外形跟驴子差不多,但比驴子瘦。

    耳朵比驴小,全身的毛很长,四肢格外健壮有力,这也是它跑得快的原因之一。

    风纯说千万别小看它,日行千里没有,八百绝对没问题,他可是磨了他外公好久才求来的。

    瞧着外形不起眼,矮脚马乃是十打十的良驹,比平常的马也好养,只要是草都吃。

    唯一的缺头是褪毛,一年中最热的时候,还要给它剪一次毛。

    秦珍这头来之前,风纯外公给细细修剪过毛,尾巴上还系着一条红络子。

    别说,那条红络子让马儿看着顺眼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