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儒兵墨阴阳纵横心农
通过读书明理,去践行道德,仁义礼智信。
通过礼、乐、射、御、书、数六艺陶冶心灵,清净身心。
在不断践行,修行的过程之中,不断清净性灵,使得性灵壮大,进而以性灵造化之力实现自己在修行之初的愿望。
整个过程,最艰难的一点就是:初心不改。
若一个普通人修行此法,在开灵开智之后就开始修行,大约也就十多岁的年纪,在此时立下自己的志向,往后年月始终求索如一,那么最终得志的几率就会十分大。
可是,人若是想初心不改,何其难也。
正如儿时的愿望或许只是可以尽情奔跑玩耍,少年时的愿望或许就成了要仗剑天涯自由自在,青年时**萌动就想要美人相伴,中年时财力艰难想要家财万贯,老年时身体孱弱想要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亦或者,少年时不知天高地厚,立下了过于高远的志向当做修行目标,如天下太平,如拯救世界等等过于高远的志向,看起来很强大,但是在修行途中始终得不到丝毫进展之时,就会毁于一旦。
要初心不改,能脚踏实地,要持之以恒,能刻苦拼搏,这是儒门修行的四大难关。
李阳修行至此,所创造的儒门修行法也基本修行完毕,剩下的唯有日常不断的培育性灵而已,他感受着自己所创造的功法的力量,心中不由自主的感叹。
修行完毕,李阳心中感慨,他紧跟着心中一动,又将这门【德艺五行六志经】传遍了天下自身塑像,供天下人修行,多一条修行道路
“道门修的是身神法力,佛门修的是心灵法力,武道修的是肉身宝船,儒家修的是性灵成真。”
“我现在凡事上基本上全都已满足,但是修行上距离除掉那个魔祖还有一段距离。”
怪不得儒门能够成为当世最顶级显学,甚至有罢默百家独尊儒术的决定。
践行己道,在自己追求的道路上不断前进,走在正确的路上是为得道。
听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却截然不同,但凡松懈一些,有一步走错,那修成的难度就随之倍增了。
他固然没有自身得道,但是只要不断的践行五德,修行六艺,最终就能通过这些修行所得的力量,促进他一举得道。
李阳创出此法之后,自然不需要普通人那样一步一步来,他的性灵早已在元婴造化之下强大无比,轻易的就能找到,只是依照所创造法门之方法一步一步的培养性灵,擦拭灰尘,没多久就能使得性灵增长,以致只需得志就能性灵圆满的程度。
李阳心中暗动,他修行上的得道想要达成很难,但是却并不担心。
不过也正是这一步步的难关,才能最终历练出真正的得道者,虽是磨难却也是考验。
何为得道?
通透世间万物道理,将外物置之度外,将天下置之度外,将生死置之度外是为得道。
但殊不知,心猿一旦放开,就一发不可收拾,底线就是这么被一步一步的踏出的。
修成正果,一跃成仙,不老不死是得道。
最终,李阳的答案是,自己心中满意,就是得道。
看似没有道门神通,佛门心灵玄妙,也没有武道的强力,但是正所谓神通不敌天数,纵使再强大的神通,就能保证,他的志向和理想或者愿望都一定能实现吗?
而儒门大修士,是定然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愿望的。
因为,此门功法,是有其玄妙所在。
“性灵的力量。”
如果曾经真的存在修行,儒门修行法实在是太UG了,哪一个君王不想要这样心想事成的力量?
一群儒门修行者共同为一目标而努力,那再宏伟的目标,都可以成功实现,以至改变天下,改变世界!
这就是儒门修士的可怕之处。
就好像抽烟,多少人在刚开始抽的时候,想的是自己随便抽一下,以后想不抽就不抽了,但是结果这一步一旦踏出,又有几人最终能够回首?
生活之中的许多小恶习,乃至多少踏错,犯罪,在最初之时,想法不过是上我只是做了这一点小错,以后想不做就不做,先放纵一二痛快痛快又如何?
而李阳立下的志向,便为:得道。
李阳将儒门修行法修行完毕,心中多了许多感悟,紧跟着又继续探究,浮现了【墨家】的知识。
墨家,诸子百家之一。墨家强调整体的概念,主张“兼爱”、“尚同”、节用、非乐、“尚贤”等。
“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本节用,不可废也。”
及蔽者为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推兼爱之意,而不知别亲疏。
《孟子》:“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证明了墨家曾经的辉煌。
杨墨本是硬币的两个面,故杨墨互补,然古往今来人们都以孟子“距杨墨”的一般思维方式评价杨墨,这是有失公允的。
墨家产生于战国时期。创始人为墨翟。墨家是一个纪律严密的团体,其首领称“钜子”,其成员到各国为官必须推行墨家主张,所得俸禄亦须向团体奉献。墨家关注现世战乱;后期墨家在逻辑学、光学等方面有重要贡献。
墨子是华夏历史上唯一一个农民出身的哲学家,曾担任宋国大夫,不仅是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还是科学家、军事家。墨子出身于小手工业者,精通器械制造,并且是当时著名的军事机械制造专家。技术与同代著名的公输般齐名。
墨家十大主张是: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即与人之间平等的相爱,反对战争,推崇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前期墨家在认识论方面提出了以经验为基础的认识方法,主张“闻之见之”、“取实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