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山地沼泽,它三面被群山包裹,唯一的出口则被野蛛林所遮盖,其中三分之二是沼泽。
沼泽中遍布各种大小湖泊、暗河、水洼以及泥沼地。
但不得不说,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地方,集齐了骑兵最讨厌的三种地形——山地、沼泽和森林。
当年百年战争后,帝国兵威最强盛的时候,都没能征服这小小的黑骨沼泽,更何况现在还有野蛛林的巨蛛们守卫门户。
根据霍恩粗略计算的面积,如果这个世界的度量衡没出什么岔子的话,整个黑骨沼泽大约在7000平方公里,大概等同于一個羊城。
这个面积相当于1.5个树篱乡,而它的人口则只有0.3个树篱乡——2万人上下。
从地理上来说,它确实在库什公爵领范围内,尽管一直没被公爵实控。
贞德堡附近的溪流和运河,水源大部分都是从龙眠山脉经过黑骨沼泽,流入贞德堡。
“居然把这个地方给忘了。”杰什卡猛地一拍脑袋。
“黑骨沼泽的地形确实适合防御骑兵作战啊,想要进入,要么得翻越高山,要么就得强闯野蛛林。”
从一旁的柜子上拿下一个地图,让娜吹了吹上面的灰,将其铺平在桌面上。
“就算他们能进入黑骨沼泽,可依旧要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沼泽内的暗河、水洼与湖泊。
那些骑士就算的加了‘举重若轻’和‘马蹄飞度’的赐福,可依旧无法在水上奔跑。”
教会方面给出的回应是在水面行走是弥赛拉的权能,容不得凡人的逾越。
可骑士们心里都知道,那不过是托词,说到最后,还不是因为教会墨守成规,根本不肯在赐福体系上多做研究,甚至拒绝修士们研发新的赐福。
“这期间,如果缺乏物资的话,我们甚至还能通过一些走私水路,或偷偷出野蛛林,与边上的贞德堡交易。”
“黑骨沼泽本地的兽化人还正好与咱们交好,兽化人国王们还奉咱们的圣孙教皇为第三艾尔帝国皇帝呢?”
那些走过黑骨沼泽对那里非常熟悉的老营元老们立刻讨论起来,越讨论,他们越觉得可行。
一旁救世军新成员们,原本只是一脸愁苦地坐着,可他们听着这些老炮谈天说地,动辄就是元老、皇帝与国王,眼神中原先的暗淡却逐渐明亮起来。
要知道,尽管嘴上不说,可当霍恩真把公爵脑袋砍下来后,他们才明白自己没有退路了。
甚至一部分的救世军成员,在热血下头后,会认为是自己是被霍恩赚上贼船的。
不是他们不愿意跟着霍恩,而是这一群人都是什么流民农夫的,实在是看不到前途啊。
可现在一听,好家伙,这教皇国的封赏太丰厚了,谁家能把大将小将随便封啊。
仔细听来,霍恩在黑骨沼泽居然有上百个强大的兽化人王国作为手下。
就算一个王国的人数比较缩水,那也有上千人吧,不然怎么敢叫王国?
那到时候不说别的,给他们弄个公爵的位置,不过分吧?
我们救世军真是太厉害了!
“其实黑骨沼泽固然好,但有一个非常大的缺点。”一直不出声的霍恩缓缓说道,“你们都知道,按照约定,我们三个月之后还是要出来的。
刚刚化名克里斯帕的帕斯里克已经说了,三个月后,女公爵的信就会失效,大概率是赫玛石女公爵准备起义了。
到那时,敕令连主力必定北上进攻赫玛石女公爵的北芒德郡,而我们正好能趁机出击。
这就意味着,咱们要在黑骨沼泽内编练一支新军,并且要以打败至少3个敕令连为目标。”
“是啊,这有什么问题吗?”托马斯好奇地询问道。
“这问题就大了去了。”杰什卡帮着霍恩回复道,显然他也想到了这个问题,“按照圣孙冕下的计划,编练出的新军人数在4000到6000人。
只有这个人数,才能勉强与敌军步兵作战的同时,还能抵挡住超凡骑士的冲击。”
当年的风车地之战中,法兰名将轮椅元帅奥托·邓贾尔在对雇佣兵的重训中,编成的精英步兵方阵就是以4000人为一个团。
法兰王国当时正处于集权改革的阵痛期,内乱不断,大量的法兰骑士投奔去了莱亚王国。
可这位邓贾尔元帅,硬是靠着雇佣兵的超长枪方阵和少量超凡骑士,死死咬住了莱亚王国的骑士们。
由于步兵们缺乏进攻的手段,骑士们没有输,但却也赢不了,硬生生被法兰王国庞大的财力耗干了鲜血。
邓贾尔方阵则成为帝国公认的对付骑兵的良方。
“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4000到6000人,带上他们的家属,总人数估计得有两万到三万人。”杰什卡一摊手,一副我还能说什么解释的表情。
“这么多人,哪儿来的地方给咱们驻扎和整训新军呢?”
霍恩他们灯下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这个。
只要他们能够自带一部分粮食,整个黑骨沼泽容纳三万人是勉强可以的。
但问题是,黑骨沼泽的地形是一片片水洼暗河上的实地,哪有那么多的空间让霍恩驻扎和编练军队呢?
整个议事厅又一次陷入了安静之中,直到一个带着浓重口音的粗哑女声说道:
“冕下,我能说一句吗?”
那是霍恩的瓦兰吉卫队队长,格尔戈,希典女王的女儿。
“你说。”霍恩向她招手,“你到前面来说,别害怕。”
“其实,能供驻扎和训练的场地,黑骨沼泽是有的。”格尔戈纯真的鼻音让不少人都皱起了眉头,除了熟悉格尔戈口音的人,大多数流民代表都没能听懂。
“在哪儿?”霍恩有些惊住了。
“那是我们兽化人的祖地,曾经兽化人帝国的帝都,秋暮岛,那是一个水草丰美流着奶与蜜的湖中岛。”
“还有这地方?我们差不多都横穿黑骨沼泽怎么没……”话说到这,霍恩忽然停住了。
他忽然意识到,他们并没有完整地走完血汗之路,而是通过蓝血孤儿院的小道绕过了沼泽低地。
换句话说,荷默佣兵团笔记上记载的沼泽低地以及长毛怪物,全被他们绕过去了。
“你说的那个秋暮岛,是不是在沼泽南方的低地?”
“是的。”格尔戈一脸认真地点头道,“当初我们大兽化人帝国,并不居住在沼泽的北边,而是居住在秋暮岛。
秋暮岛是当年艾尔帝国赐给我们兽化人的,岛上的全盛人口,有十万人之多,肯定能容纳你们。”
“那你们又是怎么搬迁到北边的?”茜茜像是想到了什么,“是那群长毛怪物吗?”
“不。”格尔戈摇摇头,“那群长毛怪物是后来才出现的,我们迁走是因为人口太多爆发了瘟疫。
那场末日瘟疫后,兽化人帝国彻底分裂成两个,东帝国和西帝国。
西帝国后来被蛮族军阀瓜分,而东帝国则被迫迁到了北面的群岛。
由于领地分散加上皇室绝嗣,才一点点分裂成了上百个王国。
瘟疫结束后,我们本来是准备迁回家乡的,但由于秋暮岛附近的堰坝年久失修,道路被湖水淹没。
岛上则被长毛魔物和蛮族所占据,我们发动了四次屮字军南征,大获全胜。
但由于我们是爱好和平的文明王国,不和那些蛮族怪物计较,这才没有迁移回去。”
嘴角抽了抽,霍恩没有揭穿格尔戈的话,只是咳嗽了一声:“啊,这样啊。”
“那这样的话,只要咱们能剿灭那些蛮族和长毛怪物,就有驻扎地了吗?”让娜惊喜地朝着格尔戈问道。
“我们已经不把那里当家乡了。”格尔戈看着霍恩,“如果冕下能夺下那里,只要您不介意我们到岛上贸易,并承认我们的兽化人王国,我们愿意仿照蛮王戈博献土,把那里捐赠给您当作新的圣座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