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我觉着吧,做人呢,如果永远冷静、理性就太累了。”苏魁罡拍了拍苏天乙的肩膀,故作老成道,“不是说‘难得糊涂’吗?
人家是一谈恋爱就降智,你怎么就非得反其道而为之?
弦绷得太紧会断的。
适当给你那聪明的脑袋放个假,怪不容易的。”
“若换个人,或许我还能像你说的那样,偶尔不带脑子。
可他是杜星寒呢,我怎么能不打起十二分精神面对?”
“咱们苏家人,自古就没有长寿的。
我觉得吧,说白了还不是因为忧国忧民、忙忙碌碌,熬垮了身体,熬坏了精神。
苏金舆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我不想你也同她一样。
至少,你嫁了自己心里的人。
人哪能时时刻刻都那么警醒呢?
偶尔听从自己的内心而不是大脑,或许你就不会这么累了。”
“那你呢?你听从了自己的内心吗?”苏天乙看着她问。
“我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啊。”苏魁罡耸了耸肩,道,“当年我不愿意入朝堂尔虞我诈,想去征战沙场,不就去了?
我明知自己不应该留下那个孩子,可我还是把他生了下来。
蛮夷连屠了边关十二个村子以后,我怒不可遏,一气之下便率领十万神威军直捣蛮夷王庭,生擒了他们的汗王。
这些,都是我想做便去做了的。
虽然,过程并不那么美好,但是,我不后悔呀。
因为我做了想做的事,就很痛快。”
苏魁罡放下捧着的瓜子碟,拿起桌上的茶碗,仰头一饮而尽。
喝完还一抹嘴角的茶水,豪迈地像是喝酒似的。
“咱们都是最懂得珍惜生命的人。
或许也正式因为如此,才看不得这人间疾苦。
因为重视每个人的性命,才没法只为了自己享乐而对世道的不公视而不见。
这些年,我身上大大小小的伤不知有多少,也曾数次危及性命,就这样的身体,估计也是活不久的。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这一辈子,俯仰无愧于天地、无愧于朝廷、无愧于黎民百姓。
我做了想做的事,保护了想保护的人。
已经圆满了。
往后,还是会秉承着这个态度过好每一天。”
“的确是你苏魁罡的风格。”苏天乙笑笑,也学她的样子将茶碗中的太平猴魁一口闷了,“我们都是有幸重活一世的人。
感谢老天爷给了我们再来一次的机会。
自当珍惜当下,过好每一天。”
“果然喝茶还是差了点味儿,还得是喝酒才痛快,而且必须用大碗,用海碗,那样才过瘾。”苏魁罡咂吧咂吧嘴说道。
“还是别了吧,还大碗、海碗的,说的好像自己酒量有多好似的。
你就是典型的又菜又爱玩,不能喝还喜欢喝。
虽然不至于一杯倒,可你那酒量,啧啧啧,自己心里就没点数吗?
关键你酒品还奇差,喝多了不仅吐得稀里哗啦,而且上蹿下跳又唱又闹的。
最可气的是你功夫那么高,想找人摁住你都不成,那场面简直了,鸡飞狗跳都不足以形容,我光是想起来就觉得偏头疼要犯了。
你就当行行好,放咱们府里人一条生路行不行?
可别喝了哈。”
“哪有那么夸张?”苏魁罡难得的有点不好意思,“我的酒量也没你说的那么差吧。”
苏天乙翻了个白眼:“外界传闻神威将军千杯不倒,呵,的确是不倒,不仅不倒,而且还比猴子都灵活。
飞檐走壁、蹿房越脊、打个架什么的身手利落着呢。
可是大姐,你是千杯不倒,不是千杯不醉呀。
我可不想再有某某大人委屈得快要哭出来的控诉,半夜被你闯进府区吐了人家一地的事情发生。”
“那个,我想起来军营里还有点事没处理,我先走了,中午就不回来吃了,不用等我哈。”苏魁罡说完,飞快地溜了。
没想到,等她回到郡主府的时候,得到的却是苏天乙失踪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