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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章 待替换(四)
    童试即童生试,是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的入学考试,是读书士子的晋升之始。应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

    童试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阶段。院试录取者即可进入所在地、府、州、县学为生员,俗称“秀才”,生员分廪生、增生、附生三等。生员经科试合格,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1]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丑、辰、未、戌年的称为岁试;寅、巳、申、亥年的,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廪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不过明清的入官学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传授。入学後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成绩特佳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

    有些读书人要多次尝试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试成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後,院试多次落第,到了白发苍苍仍称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年间广东曾经多次有百岁童生参加院试的纪录。

    县试一般由知县主持,本县童生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并且有本县廪生作保,才能参加考试。试期多在二月,考四到五场,内容有八股文、诗赋、策论等,考试合格后才可应府试。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考试内容和场次与县试相同,试期多在四月。府试合格方可参加院试。院试又叫道试,由主管一省诸儒生事务的学政主持。院试合格后称秀才,方可进入官学和正式参加科举考试。《促织》中言“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即未取得秀才资格,没有功名,还算不得读书人。

    历史沿革

    播报

    编辑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於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於门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无寒、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明朝的科举在宋代的基础上继续改良发展,制度已非常完善,规模也更大,参加科举的人数大增;考核的内容却开始僵化。明朝二百七十七年开科八十九次,取进士一万七千人。

    清朝科举基本承袭明制。清开国初时曾在顺治年间两次分满汉两榜取士;之後改为只有一榜,但不特别鼓励满人、蒙古人参加,把科举入士之途留给汉人。满人、蒙古人虽参加科举虽然有较易考中的捷径,但最後殿试头三名习惯只授予汉人,即所谓旗人不占鼎甲。清朝二百六十七年间开科一百一十二次,进士二万六千人;进士前三名中只有三人是满人,其中两人是顺治分榜时所取,蒙古族只有一位阿鲁忒·崇绮在同治乙丑(1865年)考中状元。

    明清时,正式由国家举行的科考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因为明清的科举与学校结合,故此在参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学的资格,即成为生员。入学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称为童试的县、府、院三级考试。这是大部分士子所用的方法,被认为是入士的正途。另一方法是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监生中有皇帝恩准的恩监;因长辈曾为国建功而特准的荫监;和最常见的方法:透过捐献金钱财物而成的捐监。监生虽然亦可应乡试、会试;但一般被认为是杂流,就算能考中进士,地位也较为低。

    科举制度

    中国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一大进步,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它对中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而入仕以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因此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