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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心生敬意
    在繁华的长安城,他的人脉并不广,尤其是在同龄人中,熟悉的也就那么三两知己。

    “都有谁参加?”唐峰看向程处高,轻声询问。

    “都是一些名门之后,当然,你不必多虑,这只是我们年轻人之间的交流,与长辈无关。”程处高解释道。

    听到这,唐峰嘴角微微上扬,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掠过。

    说实话,比起程家的长子程处默,身为次子的程处高在情商方面确实逊色不少。

    如果是程处默,肯定不会多说这句多余的话。

    如今,他唐峰离开了卫国公府,仿佛已有了自立门户的气势,那些世家长辈因畏惧得罪卫国公李靖,所以都尽量避而远之。

    程处高这话,听起来更像是在安抚他们这些世家子弟的心境。

    唐峰心里明白这一点,但他也不揭穿,毕竟他知道程处高并无恶意。

    “好,我去换身衣服,你们稍等片刻。”唐峰微笑着说罢,随即步入屋内。

    在一位俏丽丫鬟的服侍下,他换上了合身的西装,这才步出屋外。

    说实话,他对别人的服侍仍有些不太习惯,不过入乡随俗,何必要装得像个圣人。

    胡月楼

    这是他第三次踏入此地,唐峰已不再感到陌生。

    尤其那些服务生和小姐们,见到他后,仿佛见到亲人一般,格外亲切。

    特别是那些小姐,看他的眼神水汪汪的,似乎恨不得扑过来。

    面对那一双双炽热的目光,唐峰略感头皮发麻。

    “唐公子,您总算来了,姑娘们都日思夜想着您呢。”人未至,声音已传了过来。

    公孙妈妈随着声音出现。

    看着这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唐峰注意到她细微之处,却没有初次见面时的反感。

    直觉告诉他,这女人的浓妆可能是一种掩饰,隐藏着真实的自我。

    或许在这妆容之下,藏着另一张面孔。

    唐峰双手抬起,向这个女人微微鞠躬。

    公孙妈妈见状,先是一愣,随后咯咯笑道:“姑娘们,唐公子来了,你们还等什么呢,快下来迎接客人吧。”她抬头向楼上喊道。

    很快,楼上的一群小姐从各自的房间走出,站在楼梯口。

    “妈妈,公子才子,大英雄在此,我们哪敢自称佳人。”一个穿着青色罗衣的女子笑道。

    “我倒是倾慕唐公子,恨不得引公子为我的座上宾,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另一位女子笑道。

    “渝琦姐,你日夜思念的大才子大英雄来了,还不赶紧出来。”红衣女子抬头看向楼上,笑着叫喊。

    所有人都抬头看向楼上。

    此刻,胡月楼内短暂的寂静。

    唐峰站在那里,目光投向三楼。

    不久,楼上的房门开启,身穿翠色裙装的孟渝琦缓缓走出。

    素颜淡雅,青丝长发,轻盈的裙装如同春日中的百合。

    只是,百合落入凡尘,终究有些可惜。

    孟渝琦站在三楼走廊,那双美目望向下方,落在唐峰身上,停留片刻。

    此时,胡月楼内的世家子弟看到这一幕,心中五味杂陈,有羡慕,更有嫉妒。

    如今长安城谁不知晓,明艳长安的胡月楼花魁孟渝琦已心有所属。

    而夺得孟花魁芳心之人,正是卫国公府的女婿。

    多么讽刺,多少才情出众的世家子弟流连于胡月楼,渴望亲近芳泽,却无法如愿。

    偏偏这位才情出众、倾城之美的孟花魁,竟倾心于一个赘婿。

    有才华、有能力、有家世的人,怎会甘愿为赘婿?

    偏偏,唐峰才华横溢,文武双全,且精通兵法,他曾率领数千骑兵千里奔袭,击破突厥王庭,连突厥王后都被他俘虏。

    如此才情,在大唐历史上,又有几个年轻人能与之相比?

    或许只有封狼居胥的冠军侯霍去病才能压他一头。

    这样的才子成为赘婿,让人何其惋惜。

    这样的杰出人物,哪个女子不动心呢?

    想到唐峰赘婿的身份,那些羡慕嫉妒恨的世家子弟试图寻找些安慰。

    他们心想,唐峰再出色,毕竟只是赘婿,只要他无法摆脱赘婿的身份,那么他的才华又如何?

    胡月楼一楼的大厅内,屏风被全部移开,形成宽敞的空间。

    数十位长安城的世家子弟各自落座,唐峰跟着程处高和房遗爱一同坐下。

    孟渝琦在万众瞩目下,来到唐峰身旁坐下。

    看到这一幕,一些人心中不禁有些酸涩。

    很快,又有一些胡月楼的小姐坐在各位世家子弟身边。

    小厮们端上果盘、菜碟和酒水,摆在席子上,席地而坐是唐人的习俗。

    唐峰跪坐,孟渝琦挨着他,与旁边的程处高之间隔着另一位小姐。

    “今日,让我们共同举杯,敬唐公子一杯。”有人举杯,大声提议。

    然而,这位世家子弟话音刚落,就有人不屑地撇了撇嘴。

    唐峰跪坐在那里,目光扫视众人,将每个人的神情变化尽收眼底。

    “来,让我们共同举杯,敬我们大唐的英雄。”见气氛有些冷场,程处高也起身,举起酒杯喊道。

    在程处高的带领下,其他人相互看了看,也纷纷举起了酒杯。

    唐峰左手持杯,右手按住,“敬我大唐,大唐荣光。”

    浑厚的声音在胡月楼内回荡。

    这一刻,一股肃杀之气在这里隐约浮现。

    这些世家子弟从未上过战场,未曾感受过大唐的荣光,但此刻看着唐峰,听着他那厚重的声音,也被感染了。

    “敬我大唐,大唐荣光

    第144章 都市邂逅

    公孙妈妈静静站在一旁,注视着这群豪门后代,不禁微微摇头。

    唐峰举杯轻饮,只一句话,便悄然瓦解了世家子弟们的傲气,他们的气势瞬间黯淡不少。显然,这些公子哥儿与唐峰根本不是一个等级,实力悬殊。

    “喝酒若无游戏助兴,未免太单调,不如我们就玩个酒令如何?”有人提议。

    “好主意,就来个酒令吧。”有人附和。

    “唐先生有兴趣参与吗?”有人看向唐峰,嘴角含笑询问。

    “既然大家一同饮酒,当然要尽兴。”唐峰回望,笑容满面。

    他不通酒令,但在武神微信群里,另有一位高手,就算所有人联手,恐怕也不是那位的对手。

    “不好不好,他们两人,文采斐然,远超众人,如今一对酒令,谁能敌得过?”房遗爱高声喊道。

    闻言,众人纷纷点头赞同。

    孟渝琦才情出众,早已闻名长安,而唐峰的才华,能让孟渝琦折服,二人联手堪称无敌,他们这群人恐怕都不是对手。行酒令的话,只会被他们横扫全场。

    “对,不行,若让他们一起,绝对不行。”又有人叫道。

    “那你意思是拆散人家这对郎情妾意?”程处亮调侃道。

    那人尴尬一笑。

    “不如这样,唐先生作一首诗,我们就不再行酒令,只喝酒聊风花雪月。”有人建议。

    一听说唐峰作诗,几位公子和青楼女子都鼓掌叫好。

    唐峰才情满京城,诗词歌赋堪称一绝,自他来到长安,每首诗都脍炙人口,被文人争相传颂。只是他在长安停留时间不长,又去了北方,留下的诗词只有寥寥几篇,让人意犹未尽。

    此刻遇到这样的良机,众人自然不会放过唐峰。

    “我看今日既然雅兴大发,唐先生何不做一首赞美孟小姐的诗?”房遗爱望着唐峰,笑道。

    众人闻言,不论男女,都朝唐峰身旁的孟渝琦望去。

    感受到众人的目光,孟渝琦淡然一笑,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唐峰端坐,没有推辞。无论是文斗还是武斗,对他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营造声势。他的才华越出众,大唐文人群体才会对他产生好感。一旦文人群体接纳他,爱屋及乌,自然也会对他的婚事表示支持。

    如果有一天,他决定与卫国公府决裂,与李婉解除婚约,即便文人群体不公开支持,至少也不会公开抨击他。

    无论何时,文人群体始终掌握着舆论的导向,只要他们保持沉默,事情就会变得简单。

    因此,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必须尽可能展现自己的才华,哪怕是有意为之。

    他开始构思,今天要用一首诗惊艳整个胡月楼,让所有人记住这一刻。所有人的眼神都聚焦在他身上,等待着。

    第一时间,唐峰想到《清平调》。当年,李白在华清宫醉酒时,为杨玉环的生日写下这首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这首赞美世间的诗极为优美,但唐峰不愿将它用于孟渝琦身上。孟渝琦虽美,有才情,但他不认为她能与颠覆李隆基霸业的杨玉环相提并论。

    “美人如花隔云端,美人去后花余香。床中绣被卷不寝,至今空闻余香。”唐峰磁性的嗓音在胡月楼中回荡。

    短暂的寂静。

    所有人都沉浸在诗句的意境中,文人喜欢附庸风雅,尤其欣赏品诗,尤其是好诗。

    孟渝琦坐在唐峰身边,听完这首诗,白皙精致的脸庞染上一抹红晕,看着唐峰,眼神复杂。

    房遗爱看着孟渝琦害羞的模样,心中五味杂陈,甚至有些嫉妒。

    佳人恋才子,才子亦爱佳人。他房遗爱自视才子,自然也对佳人有所遐想,可惜佳人已有心上人。

    再品味唐峰的这首诗,虽然字句间有挑逗佳人的意味,但不可否认,这是一首极佳的诗。他自认才华出众,却也无信心写出如此佳作,更别说像唐峰那样信手拈来,出口成章。

    看着淡然坐在那儿,不卑不亢,不骄不躁的唐峰,他心底赞叹一声。

    他明白,单论才华,自己无法与唐峰抗衡。然而再一想,自己除了出身,似乎没什么能与唐峰相提并论。

    同样感到嫉妒的还有程处亮,不过他羡慕的并非唐峰的诗词才华,而是他的文治武功。这个比他还小两三岁的年轻人,已与自己的父亲称兄道弟。此次父亲归来,谈论唐峰时满是赞赏,几乎快要捧上天了。换作他人,他或许会不服,但他深知兄长性格沉稳,极少夸奖人。

    既然兄长如此推崇唐峰,定是被唐峰的能力所折服,让他心生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