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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小金宝
    “那时候不叫南京路,叫大马路。事情有一半就发生在大马路旁边。要我说,我还是喜欢上海的那些旧名字,一开口就是大上海的味道。有些东西新的招人喜欢,有些就不一样了。

    就说名字,不管是人名还是地名,总是旧的好。旧的有意思,有嚼头,见得了世面。旧名字不显山不露水,风风雨雨、朝朝代代全在里头,掐一掐全是故事。名字一换香火就断了,听在耳朵里再也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是怎么到上海来的?全是命。你要相信命。多少人在做上海梦,他们的梦埋进了黄土,深更半夜变成了鬼火还在往上海冲。

    可我十四岁就成‘小赤佬’了。叫‘赤佬’是上海骂人的话,不好听。话要反过来说,你不到上海你能成为小赤佬?谁不想上大上海?十里洋场呐!可你来得了吗?来不了。老天爷不给你洋饭碗,你来了也活不下去,你连路都不会走。

    那时候上海人是怎么说的?‘汽车当中走,马路如虎口。’喇叭一响,你还没有还过神来,汽车的前轮就把你吞了,后轮子再慢慢把你屙出来。你的小命就让老虎吃掉喽。

    我扯远了。上了岁数就这样,说出去的话撒大网都捞不回来——我怎么来到大上海的?还不就是那个女人。”

    钱家文保持着一个姿势,一动不动的往下读。

    才只是读几行,他便这篇那细腻如钩的文笔勾了进去。

    光是第一章的一万多字,钱家文就看了将近半个小时。

    没办法,语言太妙,金句太多,以至于某些段落他要反复观摩。

    比如介绍全文的女主角小金宝,江弦尖酸而刻薄的评价说:“男人越是有了身份、有了地位就越是贱,人人顺着他,他觉得没劲,有人敢对他横着过来,他反而上瘾了。男人就希望天下的女人都像螃蟹,横着冲了他过来。”

    这读起来就有了一种《铜钱街》的味道,作者时时刻刻都在毒舌的嘲讽。

    这也很符合上海的戏谑味儿,阅读起来,自身仿佛也身处那充满诱惑的氛围之中,周围紫色金光、琉靡莹莹、韵味醇厚。

    下文仍旧保持了前文的风格。

    小金宝这个舞女,她不是唐老爷的妻,也不是妾,老爷只是花钱包了她。

    这么多年来,小金宝一直叫喊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贴身丫头,换掉五六个,没一个合她的意,最后唐老爷无奈,只好照她的意思,给她找了个“小公鸡”,也就是“我”——唐臭蛋。

    “我”来上海,原本想伺候老爷,结果被二管家带到小金宝身边,第一章讲的就是这个,短短一章,江弦写了很多角色,唐老爷、二管家、小金宝、女佣人。

    唐老爷是上海帮会头子,女佣人是个舌头被割了的马脸女人。

    相对而言,二管家和小金宝两个人让钱家文印象更深刻。

    二管家是个人精,是唐臭蛋的二叔,伺候人的本事他信手拈来。

    至于小金宝这个舞女.

    钱家文光是看着都有点血脉喷张。

    江弦太会写女人了,他把小金宝媚到骨子里那个感觉完全写出来了。

    [她的长发歪在一边,零零挂挂,在一阵欢呼中,她把两片红唇就到麦克风前。

    她的歌声和她的腰肢一样摇摆不定,歌词我听不清楚,只有一句有个大概,“假正经,你这个假正经”。

    这句话小金宝唱了十几遍,整个大厅里就听见她一个人在哼,“假正经,你这个假正经.”]

    小金宝这个角色,举手投足之间都是狐狸精一样的骚媚劲儿,她也真跟狐狸精似得机灵到骨子里,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她的眼睛。

    可江弦着墨的时候,毫不吝啬的说她蠢,直接将悲剧色彩赋予了她,说她就是命好,别人作践她,她自己也作践自己,但这些都没事,一有人对她好,灭顶之灾就来了,她就这个命。

    钱家文既然任职文艺部编辑,自身文学素质当然不低。

    在他简单阅读过开头章以后,江弦的《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这篇给他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有很强的通俗文学色彩。

    但他又没办法说这是通俗文学。

    毕竟江弦那堪称细腻的文笔完美的弥补了的艺术性。

    在通俗之中基本见不到他这种水平的描写,在很多文学当中也算得上是翘楚。

    钱家文并不是专业的文学期刊编辑,在他看来,近似于通俗文学的属性并不会给这篇扣分,反而会因为《外婆桥》剧情的跌宕,使得这篇读起来更加的有趣味。

    火车到站,钱家文的仍旧没有看完,他一阵意兴阑珊,匆匆忙忙捧着81年第六期《收获》下了火车,边走边看了一截儿,才想起自己的行李还在火车上面。

    “录音!”

    他一拍脑门,看的太入迷,差点就把关山倾注心血制成的录音带给忘在火车上。

    万幸,行李没被别人提走,赶在火车发动之前,他拎着行李从火车上面下来。

    这下钱家文是再也不敢打开那册《收获》了,生怕自己又看了进去,误了台里的大事儿。

    他忍着心底对后续剧情猫抓的般的痒意,来到单位,把录音带交给同事,这才一屁股坐在座位上,急不可耐的翻开《收获》继续往下看。

    随着目光接触文字,耳边叮铃一声。

    眼前只余下十里洋场酒杯碰撞,醉眼朦胧,江南水乡屋檐风铃,桨声灯影。

    的后续剧情也继续保持着前文的风格。

    小金宝和唐老爷手下的宋约翰暗中有染,宋约翰则暗暗计划着利用唐老爷和余胖子之间的纠纷取而代之,唐老爷和余胖子的冲突越发激烈,最后就连一直教唐臭蛋做事的二管家也为了保护唐老爷而死。

    读到一半左右的位置,唐臭蛋和小金宝被唐老爷送去了乡下,扰乱了一对孤寡母女桂花嫂和阿娇的平静生活。

    最后的博弈写的不算深,本以为胜券在握的宋约翰功亏一篑,桂花嫂被灭口,大获全胜的唐老爷想带回阿娇栽培为下一个小金宝,他也饶了小金宝一命,小金宝却出于对爱情和人性的双重绝望,选择了自杀身亡。

    在的最后,“我”的脚被阿牛捆上,拴到了船帆上,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

    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

    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

    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

    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

    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

    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

    阿娇并了脚尖,撒了娇说:“唱歌。”

    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全文完)

    看完最后一行,钱家文掩卷沉思良久,他还沉浸在这个故事里,心潮起伏,跌宕难平。

    最后的反转真是让读者捏了把汗。

    唐臭蛋在芦苇荡拉屎,结果听到杀手对话。

    宋约翰本以为胜券在握,却在一夜之间输了个精光。

    至于小金宝,满心希望宋约翰这个情郎能杀掉唐老爷娶她,没成想宋约翰要杀的第一个人就是她小金宝。

    反倒是她怨恨最深的唐老爷愿意饶她一命。

    “写的真好!”钱家文忍不住感叹一句。

    或许是因为他是苏州人的缘故,对这篇描写上海的旖旎文字便没有抵抗力。

    江弦笔下大上海虚幻的霓虹灯,南京路时过境迁的繁华,字句间飘荡的水乡和孤岛情节一直弥漫开,令他不住神往。

    赞叹之后又对江弦这名作家生出一份崇拜。

    是的,崇拜。

    《高山下的花环》这段时间里收获的鲜花与荣誉,在文坛空前的赞誉和掌声,足以令任何一名作家晕头转向了。

    但江弦却能在《花环》发表后的短短几月里,推出这样一篇质量极高的《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这说明他在《花环》发表以后,没有被外界的干扰以及头衔的增多所影响,只是默默的进行着自己的创作。

    这份定力可见一斑。

    再联想到江弦的年龄。

    这么年轻便能忍住浮躁,以及成名所带来的巨大冲击,仍旧是默默继续创作.

    “这才是最纯粹的作家啊!”钱家文忍不住感叹。

    如果这都不是真的热爱写作,那他真想象不到什么才是了。

    燕京大学,图书馆。

    梁左捧着81年《收获》第六期看的津津有味,此刻正来回品味着《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当中一段:

    宋约翰在老爷面前见到小金宝,两人眉来眼去。“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

    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这是什么样的文笔啊!

    梁左满脸震撼。

    在他看来,江弦的文字语言功夫细腻的像个妖精。

    用词精准的像打靶。

    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拽着他的眼睛就把这篇故事看完了。

    当然,看了这篇的当然不止梁左。

    殷秋瑾、朱虹这几个燕大中文系的女生,这会儿也讨论着江弦的这篇。

    “你们不觉得这里的‘回眸’很有魅力么?”殷秋瑾说。

    “回眸?什么回眸?”

    “就是江作家总是不经意的写到‘多年后,会想起’之类的话,主角明明是个小孩儿,这么写,一下子就觉得和主角距离拉近了不少。”

    “还真是!”

    同宿舍其他女生点头同意,这样频繁“回眸”的写法,在现在的当中确实不多见,可以说又是江弦的一个新尝试。

    “他这词句用的真好。”

    又一个女生感叹说:“我咋写东西的时候就想不到这么多词,写的真是又漂亮又利索,这个作家真是太厉害了。”

    “废话,那可是江弦啊。”

    听着同学们这样夸奖着自己的姐夫,朱琳静悄悄的也不好意思说话,但是心里难免得意。

    “我倒是觉得,江弦这篇有瑕疵。”忽然有一名同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几名女生的目光齐刷刷朝他看去,并不认识对方。

    “怎么了?”殷秋瑾问。

    对方把手上的《收获》合上,拍了两下,“我也不知道江弦怕写错还是怎么着,他明明是写上海滩的夺权之战,最后居然把大战挪到一个孤岛上,你们说这设计是不是败笔。”

    殷秋瑾皱了皱眉,“我倒不觉得这算败笔,这像是给荒凉增添一种神秘又无能为力看破的美感。”

    “得了吧。”对方嗤笑几声。

    “这个人真是”

    殷秋瑾几人撅了撅嘴,都翻白眼。

    她们自从上次看了《天下第一楼》,就对江弦这位作家有了敬意和崇拜。

    自然不相信,能写出《天下第一楼》这种老京城市井话剧的江弦,会惧怕写上海的坊间。

    这时,旁边一名年纪看上去不小的陌生男子忽然开口。

    “这位同学,你有这样的想法,说明你根本没看懂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