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张管准备大展拳脚之际,他又遇到了一个新的挑战。
一位资深的技术总监对他的互联网计划提出了质疑:“张总,我承认你的计划很有吸引力。
但是,我们林氏集团一直以来都是传统行业出身,对于互联网技术的了解和掌握都相对有限。
我们要如何确保这个线上......
《重生后,我被女儿旺成了世界首富》第254章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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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行了多久,日头已然西斜,饥饿感也开始变得麻木不觉了。饿得久了,便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变得不再感到饥饿。
但疲惫感却会加重,神思恍惚,情绪也会越加的低落。
约克自知长时间不吃东西,导致了自己血糖浓度下降,而且由于食物得不到适当的补充,身体便开始消耗自己的脂肪以及蛋白质,如此下去,身体只会越加无力。
一个念头便在这样的情形下开始冒泡,然后渐渐变得越加的强烈起来,这是他一直以来所抵触的做法——茹毛饮血,吃生肉,饮兽血。
这样的画面与情景在他看来是如此的残暴,在他的意识深处,还留有被称之为文明人所教化出的形象与自尊。
他一直生活在一个丰富热闹的城市,那里的人们知书达礼,温良恭俭,却与野蛮二字是毫不相干的。但他却也知道什么叫荒野求生,知道如有必要吃生肉饮兽血却也是无可厚非的。
儒家教化,割不正不食。西方人吃牛排时甚至围一块餐巾在前领,显得斯文礼仪,还用的是刀和叉,似乎极为讲究。
种种教条一般的东西在暗示着什么是文明与不文明,什么是有品什么是无品。
这样的一些东西也不知是好是坏,便在市井百态中潜移默化地濡染了一大批人。
约克便在此时,觉出了一些微妙之别来。
自己如今若是不尝试着去抓一只野兽吃其肉饮其血,恐怕最多只能再多熬个一天两天便要趴在地上动弹不得,暴死荒野了。
若是不管那奇奇怪怪的教条驯化,任由行之,最终生吞活剥了野兽,这样即便活了下来,却也变得野蛮残暴了。
但仔细想想,用火烘烤拿刀叉吃就是文明,徒手擒杀生吃就是不文明,这是哪里的糊涂道理。简直不可理喻,在逻辑上根本就是狗屁不通嘛。
形式主义,形式主义!此间的分别也就在于吃相之间的好看与不好看嘛。但论起本质来,杀与吃这件事本身可谓才是最值得议论是否残暴的。
人家做和尚的多文明,不杀生,甚至还戒荤。
但想来那些张口吃的就是鱼与肉的人讲茹毛饮血的野蛮,却是完全毫无说服力的,倘若换了个和尚来说教,倒似乎还有些以身作则的派头。
如此一想,却也不论自己所思严谨不严谨,便觉得茹毛饮血也没什么大不的了,只是自己内心深处多多少少还是有所抵触。这吃生肉吧,恐怕不见得自己就真的下得去口。似乎但凡有个火,把那野兽的皮剥了,再用烈火把肉烤熟了吃,却又是变得大大的有所不同。
如此思绪在脑海里争执,不禁令自己感到可笑与好玩。约克觉出也只有人类才会在这许多看起来无聊,而且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做这许多分别,并自行烦恼吧。
“唉,我怎么也这般无聊,性命攸关,却想起这么些事情。”一边打趣自己,一边继续前行,却不知前路还需多久才能到达小镇。
维克兹先生所说的小镇,会是个怎样的地方呢?约克在脑海里开始自行想象,那里的房屋会是高楼大厦还是低矮的小平房呢?是哥特式的精致建筑还是粗野的工业风格呢?
思绪所念,却是离爱耶兰林地不远处的名为“树塔镇”的地方。
不过,径直南行,出得爱耶兰林地,还需走上将近5公里的土路,才能到得那方由河道环绕,巨树为梁的城镇。
太阳此刻已然渐渐没入地平线,灰色的夜幕笼罩住了那方有如城堡高塔一般的镇子。
昏黄的路灯已经点亮,一个身披黑袍的人行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街道两侧是建筑物,有各色各样的商店。
黑袍人走到一间店面之前,听得里面传出嘈杂的声音。他抬头看了看门面之上的装饰招牌,只见一只蓝色的飞鸟正欲展翅而飞,栩栩如生,却是招牌的标致。
“做工可真是精致呐,”黑袍人的声音有些沙哑且略显老成,“想必这里就是飞鸟酒馆吧。”
便在此时,一个醉意熏天的大块头推开酒馆的两片白色小木门,从暖黄色的室内摇摇晃晃地走出来。也不知此人喝了多少酒,红意竞从脸部直逼脖颈,走路时连头也不抬一下,自然也就看不见前方有没有人。
出得门口几步,便径直撞上了正抬头看着酒馆招牌的黑袍人。那大块头踉跄了一下,稳不住身子,便往后仰面倒去,摔在了地面上。
醉意熏熏的大块头,带着怒意站起身子,“你个混蛋,走路不带眼吗!也不知道让一下路,老子现在心情不好,可算让你倒霉遇上了~”
黑袍人面带微笑,白色的胡子随着嘴角而上下动弹,“实在是失礼了。”略微点点头,表示歉意。
“要说对不起呐,给老子说对不起!”大块头酒意正上头,却也不管是谁的不对,只想着发泄一下。
黑袍人抿嘴一笑,说了句“实在是不好意思,”然后向旁侧过身体,绅士般地伸出手表示礼让,身体习惯性地向前微倾,谦和地说道,“请你先走吧。”
大块头两眼大睁,显是对眼前黑袍人的行为举止感到意料之外。见对方并不接受自己的挑衅,而且礼貌有加,想来也不好继续发难。
于是便侧过脸去,“切”了一声,自讨没趣地大踏步走远了。
黑袍人推开两片小木门,走进明亮的酒馆,眼睛四下里搜寻了一阵,终于在一处吵闹的所在定住了目光。
“欢迎光临。”一个身穿浅白衬衣,黑色中裙,胸前套着一块灰色围裙的女人正端坐在吧台内。
女人手里拿着酒杯擦拭,略微瞟了一眼来客,便不再理会,继续低头做自己眼前的工作。
此时酒馆里正有人在比拼酒量,不少人正在围观着,热闹非凡。
黑袍人于那比酒的人群中再次搜寻了一遍,略微皱了皱眉,然后又再次两眼满酒馆的巡视起来。
“嘿嘿,我在这里呐。”一个银铃般的笑声自身后响起。
黑袍人循声回过头去,眼前站着一个一头橘红色长发,左眼戴着眼罩的女孩,正歪着头眨巴着眼睛看着自己。
“呐,霍维兹,你刚刚为什么不动手教训一下那个醉汉呀?”橘发女孩说道。
霍维兹鼻子里呼出一口轻气,略带笑意,“我不喜欢为无意义的事情动手,小姐。”
“他那是故意找茬,都快要欺负上脸了,明明是他先撞的人,”橘发女孩说道,“那个大块头呀,可是跟三哥比酒比输了,才一脸气恼地离开了呀。我呀正好奇着他什么时候会醉得倒地不起呢,于是就跟在他的身后悄悄观察,正走到门口处,便看到他撞上了你。没想到他不但没道歉,还反着要你说声对不起,这要是换了我呀,他可就得满地找牙了呢。”
“赛甫少爷的酒量在家族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能喝得过他的人,恐怕没那么容易找到。”霍维兹说着,回过头去,看向吵杂的人群里面。只见一个红发的青年正挽起衣袖,举起木制的大酒杯正跟人豪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