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的漫画?”
克拉克皱了皱眉,又忍不住翻了翻手里的漫画。
一边翻,他突然回过神来,赶紧对莱克斯问到。
“等等,你刚刚说什么?
我有几个孩子?
只有两个么?”
“哈哈,那你还想要几个孩子。
不过话说回来,不愧是漫画啊,你们这群所谓的超级英雄,在漫画里的私生活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我原本还想看布鲁斯和赛琳娜夫人在漫画里的乐子呢。
更想看看唐那家伙会怎么做,哈哈~
不过现在,算了吧,咱们这些漫画的编辑把配对的工作都发挥到极致了。
哪个有名有姓的女角色没和你们俩发生过什么?”
说到这里,莱克斯忍不住撇了撇嘴。
一旁,布鲁斯手里拿着本自己的漫画,头也不抬的对莱克斯说到。
“所以你是在羡慕么?羡慕什么?羡慕我们连漫画里的角色都还没见到过?”
一边说,布鲁斯一边忧郁的皱起眉头。
只见他捻着手里的书页继续说道。
“原本,我以为我们的世界是唐的某种个人刊物,而这个刊物,也该在唐彻底统治哥谭以后,至少来到漫画特辑的中后期。
一部特辑又能有多少内容,唐虽然只活跃了一个多月,但他做的事已经能填满很多部漫画了。
可当我真正看过我们世界的漫画以后,我却突然发现,那个我以为已经发展到中后期的故事,居然好像连前期都还没有跨越!”
说到这,布鲁斯放下漫画,接着忧郁的叹了口气。
“先不提究竟有没有唐的漫画这个问题了。
只说我们目前看到的……我们自己的漫画。
我们所有的漫画故事,似乎都是从我回到哥谭市,和克拉克你选择成为超人开始的!
没错,这两件事就只代表着故事的开始而已。
但现在呢,见鬼的,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我刚刚回到哥谭选择成为蝙蝠侠,而克拉克你甚至还没打出超人的旗号,你连飞行都不会呢!
亏你之前还说你只是个更强壮一点的普通人,连飞行什么的都不会。
结果飞行,热视线和钢铁之躯,居然都是你的标志性能力!
根据漫画描述来看,我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而你的故事甚至还没有开始!
那么……见鬼的……。
我们接下来又该遇见怎样的敌人,才能配得上我们目前的这个阵容呢!”
说到这里,布鲁斯忧郁的眯了眯眼,他可真为未来的哥谭感到担心。
因为一部漫画里那些大反派们的本事,可是和漫画中主角一方的实力挂钩的!
虽然他们至今还没找到唐的漫画,但唐的实力太强了,断崖式的强!
那么,究竟是怎样的反派,才配成为他们这群人的故事里的大反派呢?
就在布鲁斯思索的功夫,一旁的克拉克飞快的看了看周围。
下一刻,他猛的来到一排书架前面,拿起了一部漫画。
将封面展示给布鲁斯和莱克斯之后,克拉克点了点封面上的人物。
“DC漫画真的很多,而且还很乱,甚至比漫威漫画更乱,不是么?
或许只有上帝才知道唐究竟是哪一部独立刊物中的主角。
甚至,唐的漫画还没画出来也不一定,因为我们能看见的,目前就只有漫威世界里的DC漫画罢了。
不过关于唐和我们的敌人嘛……我觉得我们应该是不缺少敌人的!”
一边说,克拉克一边翻开手里这本路西法的漫画看了起来。
两眼过后,克拉克微微一愣,随即将漫画合上,苦笑道。
“呃,搞错了,原来路西法才是主角,我还以为这本路西法漫画,是以他作为大反派的个人刊呢。
这么一想,啧啧,就连路西法都只是主角而已,他甚至也要面临属于他的反派和麻烦。
这么看来,见鬼的,咱们的世界也太危险了吧!”
“是啊,太危险了吧,但越是这么危险,我越是觉得……我带领全人类走上进化道路的可能反而增加了!”
莱克斯兴奋的接过了克拉克的话,接着放下漫画说道。
“我们该回去了,不能在这里继续浪费时间了。
等我们明天回到这里之后,再打包一批漫画回去,顺便收购一下这边的DC漫画社。”
“的确,毕竟漫画永远都只是参考罢了,现实的发展远比漫画的剧情更有意义。”
布鲁斯赞同了莱克斯的说法,接着对远方角落里面红耳赤的白毛希里挥了挥手。
“希里小姐,如果你方便的话,可以带我们回去了。”
招呼一声之后,布鲁斯默默等待希里的回应。
谁知,希里就好像没听到一样,依旧蜷缩在角落里不知看着什么。
见状,布鲁斯吐出口气,继续喊到。
“希里小姐?”
“啊?啊啊啊?”
希里猛的一愣,赶紧合上手里的漫画,又慌乱的将漫画塞回了书架上。
只是……
即便隔着很远的距离,布鲁斯也在那本漫画一晃而过的时候,看见了漫画的封面。
于是他清晰的看见,那本莫名其妙带着些粉红配色的漫画书上,他蝙蝠侠正用一种格外骚气的姿势和超人搂抱在一起……
“咳咳,那个……你们找我有什么事么?
是不是我们要回去了?
没问题,放心吧,我会把你们安全送回去的。
咱们现在就走,你们做好准备。”
希里红着脸来到三人面前,抓住了他们的衣袖。
片刻之后,天球交汇,而他们四人则在经历时空间的震荡之后,重新出现在了哥谭的庄园里。
四人刚一落地,希里就红着脸松开众人,接着对众人说道。
“那什么,天也挺晚了,我回去休息了哈。
你们今晚应该不需要我帮忙传送了吧,一定不需要了吧。
我睡眠质量特别好,叫是一定叫不醒的,我回去睡了哈,晚安,伙计们~”
希里拍拍屁股就走了,头也不回的冲进了城堡。
然后……
嗡嗡嗡!
站在庄园里的三人组就看见城堡里又传出了天球交汇的蓝光。
就在那蓝光消失的同时,莱克斯忍不住咽了口唾沫,问到。
“我眼力应该不如你们,所以,你们刚刚看到那本漫画了么?
那是……你们两个……嗯?”
“咳咳!!!”
莱克斯还没说完,就被布鲁斯的咳嗽声打断了。
“别说废话了,莱克斯!”
只见布鲁斯沉着脸对莱克斯说到。
“托尼还在哥谭的漫画店里不务正业,我们俩必须抓紧时间,尽快搭建智能战甲制造平台才行。
我那里准备了C型营养液,效果比以前的要好,我们俩只需要睡两个小时就可以恢复体力。
漫威世界虽然不是我们自己的世界,但那里的市民依然不该被战火,阴谋或某某编辑的恶意肆意摧残。
明天上午十点之前,我们争取打造三十台以上的智能战甲吧。
我们未必一定要成为英雄,但既然决心做一些让我们心情愉悦的好事,那我们就必须抓紧时间,不要让这个好事变坏!”
至此,布鲁斯带走了莱克斯,两人钻回到他们的实验室里忙东忙西。
克拉克则浑身不自在的回到自己的房子,和老妈打了个招呼之后,趴到床上打算睡觉了。
只是……
哪怕他闭上眼睛,也偶尔有见鬼的漫画封面在他眼前不断闪烁。
“呕!”
于是这一晚,因追剧而睡的很晚的玛莎,一直在疑惑自己的儿子是不是吃错了什么东西。
他一直干呕到半夜一点多,才总算睡着了呢。
夜色并非哥谭这座城市的终点。
或者说,哥谭的夜晚就只是另一群人生活的开始罢了。
当唐顿和赛琳娜打完扑克,好像两条章鱼一样缠在一起陷入梦乡的同时。
轰!
一次小规模的爆炸,炸响在哥谭市的一座中型银行里。
当硝烟散去之后,几具尸体散发出来的腥臭味和漫天飞舞的钞票一起,随着哥谭的晚风扑散到一整条街道上。
血腥味儿让野猫野狗或其他动物们不自觉的聚集到此,那些钞票也吸引了附近所有流浪汉的目光。
为了争夺一块新鲜的……肥瘦相间的,尤其是充满了盐分的肉体,野狗们战作一团,吓得野猫们疯狂的吼叫起来,听上去格外凄厉。
相比之下,流浪汉们果然不负人类之身,他们造成的声响可比猫狗们叫唤的要大的多了。
枪声,喊叫声,哀嚎声,求饶声。
许许多多的声音嘈杂在一起,伴随着钞票的油墨味道,顺着哥谭的夜色不断扩散出去。
这个消息一层一层的传达,终于在凌晨六点左右,传到了刚刚起床的罗马人耳中。
卡迈恩·法尔科内年纪大了,他的觉很轻,他起的也非常早。
不到六点,他就已经爬起来了。
就在他细心摆弄自己最近养在俱乐部里的几百盆花时,维克多·扎斯咧着自己血腥的大嘴,来到了他的身边。
“卡迈恩。”
维克多冷笑着对罗马人说到。
“退休后又被返聘的生活怎么样,应该很好吧,你看上去精神不错。”
“维克多,我的精神当然不错,因为对我这种人来说,凡是我曾经得到过的,我就不希望再失去他们了。
我已经失去这座城市一次了,我甚至差点失去了我自己,那么当我从地狱回归,并重新回到这座真正的地狱之城以后。
我当然会抓紧一切时间,来填补我这颗仅仅离开哥谭不到一月,就变得格外空虚的心。”
一边说,卡迈恩一边放下小剪子,转而拿起喷壶给个别几盆格外需要水分的植物洒水。
看着安静浇花的卡迈恩,维克多耸了耸肩,笑道。
“不用再叫你老大的感觉可真不错,除此之外,能和你重新共事的感觉就更棒了。
奥兹瓦尔德那家伙有些小聪明,尤其是在商业方面,但只有你才更了解哥谭的黑夜,你也比他更懂你过去三十年一手打造的黑帮生态。
需要让奥兹瓦尔德花费不少功夫去做的事,你在俱乐部里浇浇花就搞定了,没了来自猫头鹰法庭和其他上层人士的掣肘以后,我很欣慰我看见了尽情挥洒能力的你。
正因只有你才是哥谭过去三十年唯一的皇帝一样,卡迈恩,你对哥谭黑道的统治艺术让我敬仰无比。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就这么欣赏一辈子,顺便试着跟你学点什么。
但很可惜,老伙计,你要的那份平静,在昨晚被打破了!”
话音落下,维克多将手里的平板交给卡迈恩。
接过平板看上一眼,卡迈恩面无表情的注视着平板上那躺满近八十具尸体,同时还飘洒着近百万零散钞票的小巷。
“这可不是一般的抢劫。”
卡迈恩缓缓说道。
“因为一般的劫匪可不敢在这种时候接近哥谭。
在我回归之前,唐的手段简单又粗暴,奥兹瓦尔德的风格谨慎又仔细,哥谭被他们经营的非常严密。
虽然奥兹瓦尔德将重心放在竞选市长之后,亡魂党的商业扩张速度有所减缓,但这座城市的黑色网络较比过去,依然保持着接近于零的犯罪率。
上层人的死亡和阿卡姆的鲜血一直在提醒每一个人,那就是这座城迎来了血腥的新王。
在他们熟悉唐这个新王的风格之前,或许还有些没见识的混混会做出一点冲动的事,但如果只是冲动的混混,他们可搞不出你给我看的这一套来。”
说到这里,卡迈恩思索片刻,轻声问道。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维克多,制作这场银行劫案的人,已经落网了吧?”
“你猜的很对,我就知道你是最了解这座城的人!”
维克多飞快地点了点头,继续说道。
“参与抢劫的一共有六个人,他们在凌晨四点左右,就被我带人堵在了舍伍德街二十三号的楼的一间公寓里。
当然,我堵到的就只是六具互相残杀的尸体罢了,他们似乎发生了分赃不均的情况,并且在一场内乱中同归于尽了。
听起来很滑稽,但公寓里搜索到的钱数,却能和银行损失的那一部分完美对应。
按理来说,不考虑这群劫匪抢劫银行的方式,当他们的尸体和钱一起出现以后,这个案件就应该宣告结束了。
皆大欢喜不是么,银行追回了存款,劫匪也付出了不给我们上交保护费的代价。
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一切绝不止这么简单。
参与抢劫的六个人,在此之前并没有任何联手进行过的犯罪行动。
其中有两个人甚至连枪都没有开过。
就是这么一群乌合之众,却在抢劫银行的这一晚表现出了堪比特种部队的专业素质。
可偏偏是技术上如此专业的一批人,却在一场莫名其妙的内乱中两败俱伤,一个人也没有留下。
这难道还不奇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