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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守护
    考结束。

    于青梅姐弟偶尔也来请教,李默还会解答,但热情度显然不如以前了,实际李默自始至终是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否则想掳获一个萝莉的心,岂不是太容易?虽然那样有点儿无耻。

    李默将两张空白稿纸放在桌子,也不是稿纸,就是他裁成张的大白纸。

    一张稿纸上全是书般的英文字母。

    为了速度快,休想工整了。

    写完后一遍又一遍地修改,最后完全成了鬼画符。不过李默自己能认识就行了。

    李默进行做的是誊抄,也不完全是誊抄,抄的过程也等于重写了一遍,许多地方又进行了大规模的修改。每一行之间继续留下空白处,以便进行再次修改。

    但二稿修改幅度不会像一稿这么大,三稿则是定稿。

    进度也比他预想的,要慢上近半年,不过还来得及。

    正在写作时,张干事带着几个人走到李家。李默收起稿纸,站起来替他们沏茶,张干事道:“他们是县招生办的老师。”

    李默愣了一下,他只填了一个志愿,那便是市一中,县里面怎么来人了?

    “李默同学,你考时写了一篇作文。”一人。

    “老师,你是指那篇《守护》?”

    考成绩还没有下来,县招生办的老师已经知道成绩了,当然,他们关心的就是哪些高分成绩,普通的数分,他们不会看了。然后看着成绩,都有点不大相信,因为第一名是266.5分。

    后来包岭县考也会时不时出现惊世骇俗的高分,但现在只是81年,看看高考的录取分数线吧,考能超过250分的就是凤毛麟角了。

    更让他们郁闷的是,人家填的志愿是市中,并且就这一个志愿。

    怎么可能考出这个高分,不其他,一个作文就能轻松地扣掉3.5分,别要以为扣得多,就是扣掉这个分数,作文还依然是高分作文。

    有的学生作文写得惨不忍睹,连改卷子的老师都读不下去,随便赏了几分算了。几个老师找来李默的试卷,其实还是志愿惹的祸,若是填写县中,根本就没有这回事了。

    先是看语文,李默就是在语文上扣掉了三分,自然0.5分,数学还是满分。不过他们仍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语文试卷,不要以为语文考了117分,比数学考满分难度往往还要大。

    马上就看出问题了,作文是满分的。

    满分作文?

    可能吗?

    请作家过来做作文,也要将你扣掉半分。

    作文试题是我的家乡,李默试卷上的题目是《守护》,这问题不大,只要主题写家乡就行了。

    几个人围着试卷看下去。

    作文字数并不多,考也不可能要求学生写多少字作文。

    但这篇作文也不算短:

    《史记》里记载孔子生而首上圩顶,因名曰丘云。圩顶,意孔子额头四周高中间凹陷。圩,又可以拆成土于,音同土淤。古代人在湖荡里填堤围田,正好四周高中间低,故他们将这种水利工程称为圩。

    我的家乡就在一个大圩里,形似柳叶,故曰柳叶圩。有圩就有河,河曰曹河。

    三国时魏吴于此相持数十年之久,由是有名,时常成为家乡饶谈资,不过我还知道另一段历史,另一段关系到一个王朝兴起的历史。

    朱元璋囤兵和阳,城中乏粮,与诸将谋渡江,然苦无舟揖。正好赵普胜、俞通海拥众两万,船千艘,据巢湖结水寨。因他们与庐州左君弼有隙,惧怕为左所袭,派使来请求投附朱元璋。朱元璋大喜地与徐达击掌:“方谋渡江,而巢湖水军来附,吾事济也。”

    但船队到达柳叶圩时,赵普胜听前往和阳的河水浅涸,恐于此进退失据,为元军察觉,心生犹豫之下,率众投奔了陈友谅。正在这关键时候,降大雨,川谷流溢,朱元璋立即派人将余舟接到和阳,轰轰烈烈的采石矶战役也拉开了帷幕……

    柳叶圩有镇,名曰曹镇,东南高西北低,故东南称为东山头。据传东山头原先有一响铃塔,上面挂满了铃铛,风儿一吹,清脆的铃声能风传十几里地。现在这个塔不在了,这让我惆怅了许久。不过还有一处名胜古迹,那便是东山头下面的响石街,人走在上面,石板会发出好听的声响,因此在古时候有好事的文人出了一副对联:响石街街响石石石皆响。听有人对出了下联,但我不知道了。

    我走出了响石街,到了码头。

    码头边上有一些渡船,船上载满了对岸过来买东西的老百姓,或去或来,时不时谈笑着,笑声都仿佛让清澈的河水荡起晾道喜悦的漪涟。

    我看着河水,在想,当年赵普胜正是顺着这条河投奔陈友谅的,似乎他后来颇是让朱元璋感到头痛。如果当时他不做出这个决定,以他的能力明朝是不是又多了一个开国大将?但就是成了明朝的大将,后来又会落得什么下场?河水并没有告诉我答案。

    我又看着河两岸,两岸是长龙一般的圩埂,千百年来,不论朝代起朝代兴,不论河水涨河水落,它一直默默无声地守护着圩内无数生灵,看着他们一变老,看着一个个婴儿带着啼声出生……

    几个老师都看傻眼了。

    而且这种文体他们似乎都没有看到过。

    其实是李默摸仿余时雨写的一篇散文。

    有人称它为文化散文,前世李默则称它为碎文。

    特点就是着重历史、自然与人文气息,有一种独特的文人风格,李默这一篇远不及了,但李默也无辄,一是时间太短,二是限于篇幅,或者细写,往哪儿写去?难道写到卷子的反面?当然,水平确实比人家差了不少。

    感情细腻内敛而悲郁,这与其他散文不一样的,比如《白杨礼赞》最后一句:让那些看不起民众,贱视民众,顽固的倒湍人们去赞美那贵族化的楠木(那也是直干秀颀的),去鄙视这极常见,极易生长的白杨罢,但是我要高声赞美白杨树!

    再比如《落花生》,它语言够朴实的吧,但中间也有一句。爹爹接下去:“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因为它是有用的,不是伟大、好看的东西。”我:“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伟大、体面的人。”爹爹:“这是我对于你们的希望。”

    虽然有些道理,不过总让人觉得或多或少有些肉麻,余秋雨散文里却罕见这样的语言。李默这篇作文里细腻度也远远不行,不过有那么一点浊郁的味道。

    另外就是碎,一般散文虽散,但是形散而神不散,中心思想是明确的。

    余秋雨的文章似乎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当然,不真的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它也有中心思想与主线的,只是很隐晦。

    李默这篇作文也是如此,似乎很碎,先写圩,后写河,又扯到了朱元璋身上。随后写古迹,再写渡河的人,又扯到了赵普胜身上,只有最后一句写了守护,圩埂。

    非要中心思想明确,这篇作文是太不合格了。但当真如此?

    最最关键的是,李默有了好几个典,但不是强行用典,典故也是作文正文!

    也许它确实很碎吧,但几个老师读到最后一句,都滋滋地倒吸冷气,全身起了一层层鸡皮疙瘩。

    “是不是有些跑题?”一名老师问道。

    “没有跑,他的守护不是圩埂,但的是什么呢?”

    它才是这篇作文的奥妙之处,与前文联系在一起,这个守护可就大了海去,能多种解读,可以解释成祖宗留传下来的精神,可以指整个种族的韧性,也可以指其他……并且整篇作文也立即鲜活起来,有了精神。

    几个老师也没有过多解读,毕竟是一个孩子写的东西。

    “不对,一个学生,怎么知道这么多?”另一个老师不服气地,然后找资料。

    那还能有错吗?

    这可是李默前世写网文时,曾经翻查过的一段资料,又沾到了家乡,不但查了,还记得很清楚。

    几个老师还是古怪地看着这篇作文,还是不对啊,凭借这篇文章那隐隐的沧桑郁浊感,也不会是一个孩子写的。不要考,就是放在高考,这篇作文出来,也会给高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