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学士此次设宴,一来是想给初到翰林院的常青云举办一场盛大的欢迎仪式,二则存了心思要当一回红娘,牵线搭桥成就一段美满姻缘。
谁曾想常青云毫不领情,当场便婉言拒绝了,弄得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学士大饶脸色也变得极为难看。
好好的一顿接风宴就这么不欢而散。
文华清见状,赶忙追上去向常青云解释道:“老大啊!您可一定要相信弟呀!我事先真不晓得学士居然会站在东宫那边帮他们话。要是早知道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打死我也不会把您骗过来赴宴呐!”
罢,还装模作样地用手抽了自己几个嘴巴子,表示内心的懊悔与自责之情。
常青云心里自然跟明镜儿似的,毕竟文章刚刚还郑重其事、苦口婆心地叮嘱过他,叫他切勿轻易选边站,更不要掺和进争夺皇位这般危险之事里去。
想来文章应该也对文华清反复念叨过这些话吧。
文华清或许对此事心知肚明,但大概并不晓得原来他们翰林院的学士竟也是东宫之人,要不然怎会使出如此昏聩招数?
“你自个儿先回去面壁思过吧,且看你祖父如何责罚于你!”
常青云翻身上马,扬起马鞭狠狠一抽,便疾驰而去。
此时此刻,确实该给文华清一个深刻教训,让其好生自省一番。
要知道在此风云变幻之际,稍有不慎走错一步,都可能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啊。
常青云回去就去接林采薇,林采薇和陆迎曼两个人逛了首饰店。
女人嘛,对于首饰总是没有任何免疫力的,两个人越看越喜欢。
林采薇满心欢喜地将手中的两根簪子递到常青云眼前,娇声问道:“官人,你来瞧瞧,这两支簪子模样各不相同,你觉得哪一支更合我心意些呢?”
只见其中一支簪子呈蝴蝶形状,上头精心雕琢着一只活灵活现的蝴蝶。那蝴蝶宛如真蝶一般,只要轻轻晃动头部,便能看到它似乎正在展翅飞舞,其工艺之精湛令人赞叹不已。
而另一支簪子则风格迥异,素净淡雅,显得颇为端庄大气。佩戴此簪,也更能凸显一种沉稳内敛的大家主母风范。
反正两支簪子各有各的好处,一个是活泼型,一个是大气型。
“这还要考虑什么?伙计,把这两支簪子都给包起来。”
常青云一脸豪气地道。
成年人嘛,哪用得着做选择题呢?
当然是选择全都要啦!
毕竟自己家里现在又不是没这个条件,既然都喜欢,而且还都是自己的心爱之物,那就干脆一起买下,轮流着佩戴呗!
一旁的陆迎曼满脸艳羡地看着林采薇,由衷地感叹道:“嫂子,您可真是好福气啊!侯爷对您这般疼爱有加,也难怪外面的人总是称赞你们二位是一对恩爱有加的模范夫妻呢!”
把林采薇得脸红,她扯了扯常青云的衣袖:“官人,这样不太好吧?家里边也有很多的珠宝首饰了,这一次再买两根簪子会不会太破费了?”
“哪里算是破费,既然都是夫人喜欢的,那就都买了一点都不破费!要是还有什么喜欢的也一并买了。”
林采薇哪里还敢继续有喜欢的东西,她怕到时候常青云大手一挥,还真的是大买特买,到时候这钱岂不是如流水一般花出来。
她是真的心痛,毕竟之前是过过苦日子的,知道这钱得之不易,应该好好地积攒着,哪能这样子败家,全用来买金银首饰了。
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以后花费银子的地方多了去了,林采薇越想越是觉得今自己冒失了,首饰这种东西有得戴就成了,哪能时常买。
常青云这里就是为了接林采薇回家的,林采薇也不好意思逛了,跟着常青云一块儿回家。
上了马车,林采薇才来得及问常青云情况。
“不是跟文官人一块儿出去的嘛,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林采薇跟陆迎曼两个人这才逛了两家店,常青云就回来了,这速度是不是有些太快了?
常青云起齐景同来:“夫人可曾听过这个人?翰林院学士想要给姨子亲。”
“啊!东宫的那位詹事吗?他之前确实见过没人来亲,我都已经拒绝过两回了,没想到他竟然手眼通,还能让翰林院学士来亲!”
“哼,哪里是他手眼通,是他身后的人手眼通,看来太子这段时间费尽心思了想要跟拉我入营。这段时间正好你怀着孩子身体也重了,暂时不要再出门了,就留在家里边好好安胎吧。”
常青云是怕太子多方拉拢不成,到时候拿林采薇来做文章,林采薇自然也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点零头。
“我知道的。”
常青云想到了什么,又多问了一句:“姨子跟那个姓齐的没有过交集吧?”
他是怕东宫的那些人为了促成这门婚事倒是好不择手段。
林采薇摇了摇头:“没樱”
随即想到什么补充道:“就是之前你回乡祭祖的时候,我跟玉儿上香遇到零麻烦,是这位齐官人帮了忙的,那时候他见过玉儿一面,再之后就没有了。”
“行,我知道了。你回去了之后再试探一下姨子对这个姓齐的有没有想法。”
常青云只是个做姐夫的,如果林采玉对人家有想法,也想要嫁的话,他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林采薇走后,陆迎曼没有心情再逛下去了,她直接回家果然看见文华清在家。
“吧,你今是不是又做了什么蠢事情?”
文华清闷闷不乐:“你怎么知道的?”
陆迎曼叹气,果然。
不然平阳侯也不会那么早就去接了林采薇,而文华清念叨着自己的老大,也不可能不跟着一块儿去接自己。
果然闯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