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与主后,以及三位族长目光交织在一起。
目光所能传递的信息有很多,他们在做的事情就是交换彼茨想法。
“合作?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么?”主沉声道。
“知道,生存在这个世界中间大陆地下两千米深的一群土人呗,很多年前用强放射线扫描这个椭圆形世界的时候就发现你们了,就是没想到你们居然出来了,我还以为你们会缩在地底下一直到灭亡呢。”
“..........”
所有人都陷入了深深地沉默郑
这些来自地下世界的人们的五官此刻都纠结在一起,眼眉,颧骨,脸上的每一个线条都绷得紧紧地,唯独瞳孔放大。
恐惧,这是人恐惧的时候所会呈现的面部表情,如果刚才,他们不敢动手只是出自于‘对未知的谨慎’的话,那么此刻,他们每一个人,包括主在内,都陷入了深深地恐惧之郑
“你们不用紧张,对我而言,这个世界除了你们所谓的‘神’具体要怎么来定义我还拿不太准之外就没有什么令我动心的秘密了,我如果要害你们,你们连活着走进这里都不可能。”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虽然我弄死你们很简单,但我对你们没有恶意........。
这句话得,十分露骨也十分的嚣张。
“......那,刚才你合作的事儿?!”主忍住了被人蔑视的屈辱,尽可能用平静的语气继续对话。
“啊,是.......”那个声音呈现出很奇怪的音色,像是金属摩擦而起的沙沙声,但却很有诱惑性,“之前对这个世界进行强扫描的时候发现了这个世界有很多的‘高能反应’,能量级以聚变燃料的能量级作为比对的话大概分布在一千万至六千万吨级范围内,有些有生物活性,我把这些有生物活性的高能量体成为‘能基生命’,而有些则不具有生物活性,我把它们成为‘能量遗迹’,哦,忘记了,你们应该听不懂我的什么,总而言之呢,这片森林的某个地方就散发着很高的能量,我猜这股能量的根源可能是一件‘东西’,你们的目的应该就是那个东西吧,那个东西被很强的电磁效应保护着,我探测不到具体位置,不过以我的手段可以帮助你们,而我的要求是:你们拿到以后,把东西让我看一眼就行了,怎么样,很划算吧?”
主毫不犹豫的拒绝道,“不必了,那是我们祖辈留下的宝物,我们能够找到,不劳你费心了。”
“啧啧......那可真是可惜了。”
完后,那个声音就沉寂了下去,似乎不会再响起来了。
“主,我们........”
“继续前进,不必理会。”岳溯洄坚定地到。
三族的族长将目光放在主后身上,只见她摇摇头,他们便明白了她的意思。
“是!”
于是这五个人又继续前进,踏进了这片古老的森林。
在森林的深处,有几棵这样的巨树已经被伐断了。
断裂的伤口非常的平整,也非常的光滑,一圈又一圈的年轮铭刻在树桩上,彰显着这棵巨树的沧桑。
不过伐这些树的人不像是来搞破坏的,像这样被砍断的巨树只有六棵,不过这六棵树的树基非常的宽厚,用林业计算方法来根据树基计算树木高度的话,这六棵树都超过了百米,不过在这片参古林中,过百米的树木很常见,更令人惊奇的是,这里还有高度超过两百米的树木。
对于隆·格里梅斯来,这里的树木真的很让他好奇。
在地球,树木高度越高,树叶就越,通过数学进行反相比例的话,树木的生长几乎不会超过100米,地球上目前有记载过的生长能超过百米的树种也只有三种,分别是北美洲太平洋沿岸的红杉,道格拉斯黄杉,和澳大利亚东南部的王桉。
这些树木的光合作用极强,释放的氧气量极大,再加上这里的树木如此密集,导致氧气的流通比较缓慢,不易扩散到外界,所以这里的空气氧含量非常的高,高到能令人氧中毒。
这些还不算神奇,隆·格里梅斯经过了一年多的研究发现了这种树木能够释放一种奇怪的化学物质,经比对发现,地球自然界不存在这种物质,在一千万倍的电子显微镜下,经过一系列分析过后得出结论,这种物质是由单元素构成的,也就是他发现了能在自然界稳定存在的新元素,对于他来,这是很高的荣誉。
根据目前的研究,这种元素的特点是能够吸收光谱上的可见光,隆·格里梅斯发现这一点后立刻想到这里树木光合作用如此强,可能就是因为这种元素的功劳,更深入的研究过后,他的内心更加激动,他发现这些树不仅能分泌释放这种元素,更神奇的是这些树还能够再将它们吸收回去,这些元素被吸回去后会作用在叶绿体上,令光合作用剧增。
同时,因为这种元素对可见光的吸收,导致常人如果站在森林的外围,是看不到这片森林的,这也是为什么地下世界的那些人来到森林后会觉得这些树是‘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宛若外之物。【△网 ..】
只可惜,这个世界的人都太无知了,这样的喜悦不能和同道之人分享。
隆·格里梅斯是个很奇怪很奇怪的人。
人们总是恐惧着未知,勇敢去尝试的人总是少数的,在历史上的地球,神农氏尝百草为何能作为一项英雄事迹被传颂这么多年?很大的原因是他做了别人不敢做的事,在那个一无所知的年代,人们分不清那种植物是有毒的,那种是无毒的,敢去尝试的人都是勇士,这和敢第一个吃西红柿,敢第一个吃土豆的人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勇敢的人。
然而绝大多数的人并不勇敢,很少有人会去挑战未知,花很多钱甚至是赔上命去挑战未知。
而隆·格里梅斯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人,他出生在一个农场里,从他睁开眼的时候就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对未知的事情,他怀着无比的热衷,在他很的时候,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费了无数的精力去区分肉豆须和丝瓜藤的区别,结果失败了,那个时候的大人们都和他,“那些是用来吃的啊,你区分它们干什么?!”
他不和别人他的想法,他过,但没人理解,时代不断地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地变化,可是人们追求名利的心从未变过,大人们只告诉他,“好好读书,长大出人头地就可以了。”
他问,“什么是出人头地啊?”
大人们给他的答案是,“赚很多的钱。”
他想了很多年也没想明白,读书——长大——出人头地,这三者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也没弄明白,出人头地和赚很多钱有什么联系。
不对,他觉得不对,一定有什么东西搞错了,他学习不是为了大人们给他灌输的那一套名利的理论,他很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学习,为什么走到了今,那是他内心深处渴望着揭开秘密,发现未知的那种喜悦,没有这种喜悦支撑着他,他永远也理解不了那一套一套精妙的计算式和复杂而又空灵的理论,对他来,学习也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但不同的是,在短暂的痛苦过后,他所迎来的是欣喜若狂。
但他在欧联拿到国士学位后,这种喜悦就变得少了。
或者,现实世界的很多痛苦击碎了他原来纯粹为了探索的心。
他发现大人们的是对的,钱真的很重要。
科学发展到今,想要在科学的前沿有哪怕一点点的进步都是十分困难的,需要钱。
他的专业是物理,在2057年左右,量子力学和弦论的研究已经到了极端,空间构造的基础理论已经被完整地提出,改变空间结构进行光速移动从理论上成为可能,然而他所研究的这些空灵的理论却全都卡在了实验阶段,他遇到了最大的问题——资金。
其实他知道,早在21世纪的时候,人类的科学进步就已经十分缓慢了,造成这种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钱。
个最简单的,粒子加速器,那是探索微观世界必不可少的工具,然而能够把粒子加速到接近光速的加速器造价高达千亿,启动一次后的维修也是以亿为单位来计算费用的,然而科学理论的探索不确定性太大,很有可能花了几十亿乃至上百亿的资金最后什么都没得到........
而到了隆·格里梅斯的时代,在微观层次上对空间进行改造从而使空间平坦来实现光速移动这样的研究的投入何止千亿?那是上万亿的资金都未必能解决的问题。
无论在哪个时代,思想如何变化,但人们追逐名利的心都从未变过。
那些追逐名利的人中.........又有谁会为可能失败的研究项目投资上万亿呢?!
那些能把人逼疯的理论没难倒他,能让人研究到谢顶的一套又一套公式没能让他发狂,而他却差点就输在了钱的问题上。
然而他能够放弃么?
恐怕不行,他做不到的,像他这样的人,人生里剩下的只有那些空灵的知识了,不亲眼看着他的那些理论被实验证明,他会死不瞑目的.......既然已经窥到了大海的一片蓝色角落,那他就一定要到海边看一看海究竟是什么样子,哪怕死在通往海的路上也不可惜,起码不是被浪费掉的一生。
后来他的人生出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点——世界游戏。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于娱乐的需求越来越高,这是必然的,古时候的皇帝以食肉粥浴牛奶把玩金银宝物为乐,后来的人们以网络通信,计算机,电视为乐,科学技术越是发达,生活越富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就越高,世界游戏就是这么出现的。
拯救他的,就是世界游戏,当时的人们普遍需要这种能够真实体验感官的游戏娱乐,那么它的诞生也就是必然,然而,作用于脑神经元成立影像并且利用信号刺激神经造成真实体感的技术却不是什么人都能掌握的,当时能够完整掌握这种技术的科学家全世界不到二十个,首先要对人脑进行全面的微观剖析,需要超级量子计算机的协助,然而那时候还没有这种级别的计算机。
然而那些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科学家却很少有人愿意从事这样的商业活动,他们都在各自的项目上费劲了心力,哪有时间和经历去开发游戏?!
于是隆·格里梅斯的机会就来了,他成为了世界游戏的技术顾问,在后来的几年里,他投入了巨大精力接连开发了超级量子计算机,克服了人脑成像时给大脑造成电子信号负担以及信号刺激神经带来的神经损害问题。这三个关键问题的解决加速了世界游戏的出现,第一款世界游戏‘魔域’大获成功,他以这三项技术的专利权收获了一笔庞大到令人瞠目结舌的资金。
其实,拯救他的还是他脑海里的知识。
这笔钱让他看到了希望,也是这笔钱最终启动了后来历时20年之久的光速航行计划,在2087年,利用能够改变空间结构的引擎——空间引擎,人们首次将大型飞行器加速到光速,然而这项光速航行技术却从来没有被公开过,隆·格里梅斯自私的隐藏了这项技术,没人知道原因,连他的同行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
对于龙音世界,他是一个访客,这个世界的美妙令他惊奇,他只知道,他现在很快乐。
只有光速航行技术才能让他跨越这么大的空间距离来到这个世界,欣赏这里的风景。
这个来自外的男人来到龙音世界后才明白一件事,他曾经以为光速航行是他想要看到的海,但其实不是的,他倾尽全力所研究的一切只是在发明一件能让他在有生之年看到海的工具而已。
他真正想看的的海,其实是这片宇宙啊!
如果不能进行光速航行,地球上的人类是绝不可能在宇宙的尺度上进行真正的有效移动,利用传统的辐射推进技术和工体火箭,就算能到月球,能到火星,或许还能离开太阳系........那离开银河系呢?能做到么?
青蛙跳不出井......就永远是井底之蛙,人离不开太阳系......就永远是太阳系里的人,人们嘲笑井底之蛙的无知,讽刺夜郎自大的可悲,那人们自己又如何呢?!是否是满足现状,自我安逸的人更多呢?
隆·格里梅斯想看看海,因为海太美了,他不想一辈子在井底,在井底是看不到海的,这才是他从事这项研究的本愿。
不是什么人都能在另一个世界当一个外来客的。
造访一个世界的,必然是另一个世界里最优秀的生命。
那不是凡人所能实现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