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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拖泥带水
    “呵,区区一届凡人,能有什么本事?天海星体上凡人众多,你知道谁是谁吗?”那位不屑( ̄_, ̄ )地说道。

    火元和盛姝明显感觉到同类的气息,羡慕嫉妒恨呐,同样是天地蕴养的精怪,为什么人家能开口说话了?

    但凡他们能吱个声,都可以像这位前辈一样,装个神明大肆收敛晶石了。

    秋凌笑笑:“这就不劳烦您费心了。您毕竟是神明,不好掺和到我们凡人鸡毛蒜皮的小事上。

    贫僧不能拿着晶石玷污您的超然……”

    说着她心情颇好地又拿出了木系晶石和土系晶石,挨个塞给火元和盛姝,每位一把呢!

    嗅到空气中土气的浓郁,知道小家伙emo了,秋凌站直身子,低笑下:“贫僧还没见过土地公呢,要不您现身一下,我给您供奉三颗水系晶石?”

    三颗呐,一颗比一条河流蕴藏的水灵气还要多得多。

    准确来说,天海星体被人类破坏严重,已经没有凝聚灵气的能力,所有的灵气全部溃散。

    它,它已经一千来年,没有品尝过灵气的味道了。现存的一些精怪,都是以前诞生,现在苟延残喘,甚至还出现了退化现象。

    “对不起土地公,贫僧不该拿着晶石侮辱您的。”秋凌似是愧疚和懊恼地拍拍头,干净利索地将晶石收起来,拿出来给尚老太炼制的香,“您是神仙,应该吸食香烛气的,怪贫僧愚笨,刚才没有想出来。”

    “你确实笨,”憋不住了,那位从悬崖边窜了出来,竟是个巴掌大的小泥人,如今它是个小老头的模样,“本神明乃是掌管天海星体的土地公。晶石就好,是你最初的心意,本神明就勉为其难地收下吧。

    往后你也按照这种诚意来。”

    火元呼呼着:前辈,你是土属性的精怪吧?

    盛姝也欢喜得不行。她最开始有多么惧怕火元,这会儿它就有多喜欢这个小泥人!她簌簌着:参参是一个百参果精,能,参参能坐在你身上吗?

    要不是考虑着俩人不熟,它都想扎根在小泥人身上了。好喜欢……

    小泥人瞪了瞪这俩土包子,无声地警告着:本、本神灵怎么可能是精怪,俩没见识的……

    然而它眼睛有些直地看向盛姝慢吞吞拿出来的水属性晶石,顿时眉眼染了些笑,“多大点事啊,小百参果精机灵懂事,亲近本神明那是正常的,谁让本神灵掌管……”

    秋凌嘴角抽抽,其实它大可不必每次都提这句话,有时候大话说得多了容易把自个儿忽悠到的。

    既然小家伙现身了,那她就不用再哄着供着了。

    她笑着直接转身挽着邬炎的胳膊,“好了,我们工作吧,去找人!”

    邬炎勾着唇角,这会儿他看明白了,妻主是察觉到土属性精怪,故意将小家伙哄出来晾着。

    小泥人哎了声,不是,刚才是她哭爹喊娘求着它现身的。如今它现身了,她跟没看见它一样,难不成是它个头太小?

    眼见秋凌带着邬炎乘坐着灵剑飞走,小泥人一蹦三跳、拖泥带水地下山,压根就追不上啊。

    它行走的晶石矿要溜远了!小泥人心急得不行。

    盛姝坐在它肩膀上,哎,没有充足灵气喂养的小泥人,太干瘪了,让它坐着都硌得慌:簌簌,前辈想要追上我家姐姐吗?

    小泥人才想起来,那对夫妻离开了,但是这只小百参果还在呢。

    它又端了起来,“咳,本神明是怕他们寻错了人,正巧本神明没什么事,就陪你们走一趟吧。”

    盛姝晃了晃脑袋,看破不说破,祭出自己的扫把,招呼它:簌簌,前辈,咱们一起去接姐姐吧。

    小泥人给看愣了,扫把能飞天,好吧土包子是被困在这里上千年的它!

    它紧紧抓着拖把杆,吓得浑身泥泞不已,整个身体都趴在拖把杆上,紧闭着眼睛不敢看。

    盛姝觉得好玩,又继续加速,簌簌:飞咯……

    她操控着拖把左飞飞、右飞飞、转着圈地飞飞、翻滚着飞飞,吓得小泥人掉了一路的泥水,个头越来越小,隐约可见其肚子里藏着土黄色暗淡的珠子。

    火元气啊,自家白萝卜就是个喜新厌旧的,第一面就抱上了!它喂了白萝卜那么多土系晶石和木系晶石,才得到几颗红果果啊。

    奈何它在没有弄明白小泥人路数前,不敢轻易得罪。

    秋凌才不管后面三个小家伙的事情,喊了声火元,火元立马从emo中挣脱出来,履行之前的约定,继续充当灵剑的推进燃料。

    灵剑蹭地一声便冲了出去,那速度堪比悬浮车了,不过三个来小时,他们已经抵达地图里显示的与草原接壤的雪域外围。

    这个地方难得有一条由冰雪融化而成宽阔清澈的河,从西向东奔腾着,一路上不知道滋润多少土地,养育了多少生灵。

    而他们抵达的地方,正是一片依附该河水的小镇。

    俩人换了一身装束,还是风尘仆仆、状似乞丐的模样,跟他们在高空中一路飞来,见过许多流浪人一模一样。

    他们穿着臃肿的棉服,打着几个补丁,腿部用棉布条一圈圈扎紧,带着护住耳朵的帽子。

    脸上都是一层泥土,还有手抹汗留下的黑色痕迹,显得眼睛黑白分明、牙齿雪白晃人!

    小镇上的人们穿着虽然不太好,但他们毕竟靠近水源,倒是干净整齐很多。

    集市上很热闹,摆摊卖吃食、棉服、兽皮,甚至还有奴隶的,实在是物资匮乏,人们大部分都是以物易物,很少一部分用深海珍珠作为货币购买。

    这个小镇不大一眼就能望到边,秋凌手绘了张地图,顺着血线的指引,来到一个摊位前。

    那中年汉子黄发白肤,长得高大威猛,络腮胡子遮盖住半张脸,一只眼不知道怎么被废了,用一块布条缠绕挡住。

    这样的他显得格外凶悍,声音也粗狂道:“两位客人看中什么野味随便挑,没有看中的也没关系,你们想要什么可以说。

    我可以帮你们寻来的!”

    邬炎的视线在他头顶发色上顿了顿,侧头无声询问:凌凌,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