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吃慢点吗?我有点怕……”
在肯德基老爷爷的店里,戈登看着远道而来,过来看他的苗木,欣喜的神色顿时一空。
要是就这个吃法,他得考虑在这里赊账了。
拿起一根炸鸡腿,沾沾番茄酱,塞嘴里,就这么一努嘴,吐出的骨头还剩下半根。
狗看了都摇头。
“不是,戈登警长,二十盒鸡腿而已,不用这样吧,虽然我身无分文,但是你有啊。”
苗木又拿起一根鸡腿塞嘴里嚼着,不知道是不是练武的后遗症,苗木感觉自己吃东西,那就跟无底洞一样,消化极其快速。
仿佛吃进肚子里,就能消化成能量储存起来,饥饿感倒不是很厉害,就是留不住嘴。
“在外面就不用喊警长了,叫我戈登就好了。”戈登拿起一边的可乐杯喝了一口。
旁边的麦罗,很不好意思的往嘴里炫着汉堡,因为是戈登警长请客,这平平无奇的牛肉汉堡都变得格外美味。
“你在阿卡姆警局上班,也不至于身无分文,你还没结婚吧?工资呢?”
戈登放下可乐,有些好奇的问道,虽然现在年轻人花钱没什么计划,但是这才发工资几天啊?就连他口袋里都还有几张百元大钞。
“说来话长,我大概是病了,给人家的老婆……不对,是前妻送去了一笔赡养费。
“关键我还不清楚那家伙是死是活,万一他要是扑街了,我就血亏了。”
苗木摇了摇头说道,又拿起一根炸鸡腿塞进嘴里嚼着,顺手把麦罗盘子里没动的薯条倒进了嘴里。
但是说实话,苗木还是很同情死亡射手的,这家伙的前妻养的那个小白脸,壮实的就跟橄榄球运动员一样。
也亏了离婚了,要不然这……绿帽子……
不过也挺惨的,自己拼死拼活赚来的钱,还得给没有工作的前妻……养小白脸,这真是惨不忍睹。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戈登听到苗木的抱怨,心里也触动了一下,不是因为别的。
是因为……前妻。
“我也离婚了。”
“什么!咳咳咳……额咳咳!”苗木因为过于震惊,鸡骨头卡在喉咙里了。
“苗哥!”麦罗连忙起来,给苗木拍着后背,苗木也连忙朝外呕吐,半截鸡骨头带着口水,掉在了地上。
“你说什么?你离婚了?”
苗木顾不上嘴里的难受,抓起一块餐巾纸擦了一下嘴,就急忙问道。
戈登有些惭愧的点了点头,就像是如释重负般,说了出来,有的事情压在心底也不舒服。
手里的可乐杯,就像浓郁的威士忌,让他有了一些醉酒的朦胧感,窗外下起了小雨。
有一天,他突然发现,他喜欢上了哥谭警局的同事莎拉·埃森,只是情愫初开。
两人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却是情投意合,两向奔赴的真爱,但两人同样都是有理想和底线的人。
戈登有自己的家室,莎拉·埃森不愿破坏他的家庭,两人就这样心有灵犀的避开了。
直到戈登跟自己的妻子坦白,这个老实古板的男人心里,受不了背叛妻子后的煎熬,哪怕只是婚外的情愫,就实话实说了。
“所以,你现在是一个被踢出家门的单身汉了?”苗木忍不住笑道。
关于戈登的婚姻,他倒是知道一点,尤其是这第二位戈登夫人,死的勇敢且果决,就连哥谭的犯罪王子,小丑都被她的死给震惊了。
没错,就是死了,小丑在医院里劫持了一批婴儿,给前往抓捕的莎拉·埃森警官。
用炸弹,出了一道特别的选择题。
1.抓捕他,所有的婴儿都会死。
2.莎拉·埃森自杀,所有人都能活下去。
比起杀死敌人,小丑更喜欢逼疯对手,就像他无数次可以对蝙蝠侠痛下杀手。
但是他没有。
杀人是他的手段,而让那些有道德,有底线的人,践踏自己的底线和理想,最终陷入无尽的疯狂之中,才是他想要做的事情。
有什么是比,让守护这座城市的人,亲手摧毁,杀死那些他们要保护的人,更好的呢?
然而,莎拉·埃森给小丑上了一课,有的人是真的可以为了理想和守护去死的。
抬起手枪,对着自己的额头,毫不犹豫直接扣动扳机,砰的一声枪响。
就连以疯狂着称的小丑都惊住了
那好像是小丑第一次履行诺言,把那些婴儿全都放了,但……好像也是最后一次。
戈登苦笑了一下,显得很是尴尬,女儿都上大学了,自己还能遇到爱情,这感觉真的挺怪异的。
“好了,上西区在你的地盘,我们要去这里,一起?”苗木拿起餐巾纸擦了一下嘴角的油渍,从口袋里拿出了那张名片推了过去。
戈登戴上眼镜,拿起名片看了一眼,“这地方挺乱的,你们两个过去?”
“不是,我在邀请你一起。”苗木擦了擦手,起身穿上外套,“要不要一起,已经下班了。”
说着,苗木指了指墙上的鸡腿自走钟,很明显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嗯,可以,我也想去喝一杯了。”
戈登想了一下就同意了,他回去,家里也是他一个人,显得格外的孤单。
“走走走,趁雨还没下大,咱们去狄克逊码头,麦罗去开车!”
苗木把外套顶在头上,把钥匙扔给麦罗。
让这个看起来外表有点帅气,内里却憨憨十足的小伙子去跑腿。
他跟戈登朝外面走了出去,哥谭天空上这厚厚的云层,时不时就落下一阵雨,在这里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戈登熟练的把外套里的帽子拽出来,戴在头上,他身上穿的警服外套是防水的。
一辆警车开了过,刚停下车,雨也停了。
苗木抬头看着雨过天晴,露出一轮弯月的天空,有点不相信的朝外伸手,真停雨了。
“这鬼天气……还挺不错的。”
苗木本来想骂一声的,但是看到天上那轮月亮,把后半句骂人的话,强改了一下。
“走吧,那地方晚上相当热闹,不过最好别穿警服过去,要不然会有麻烦的。”
戈登看着雨停了,干脆把身上的警服外套脱了出来,里面就穿了一件打领带的白衬衫。
不过也有段时间没换衣服了,白衣领都成黑色的了,但是这三个男人,谁都不在意这点。
忙起来昏天黑地,谁管这事。
苗木身上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胸前的标志是粉色猫咪。
貌似这t恤还是杰瑞要送人的礼物,被苗木随手抓起来就穿上了。
“警车不用开了,跟我来。”
在昏黄的路灯下,戈登点了一支烟,仰头吐出一道烟雾,揉了揉头发,带着苗木他们朝附近的一个街区走去。
他们三个的走路的架势,不像是脱去警装的警察,而是哥谭的黑道的打手和帮派老大。
尤其是戈登,那黑框眼镜下面的警长威严,比苗木腰间插的手枪还要厉害。
只是扫视一眼,冷哼一声,街边两个想飞叶子的小混混,吓得的烟都掉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