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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大都会
    大都会位于东海岸,也是一座繁华的城市。和哥谭市的距离并不远。

    天气好的时候,在大都会海边,就能看到哥谭上空照在云层上的蝙蝠信号灯。

    只不过现在还没有蝙蝠灯,戈登就是胆子再大,这时候也不敢在哥谭警局的天台上,装一台召唤蝙蝠侠的探照灯。

    大都会因为超人而闻名,很多企业都因为有超人这个守护神,选择投资搬家到这里,商业环境比哥谭要好太多了。

    在一栋栋摩天大楼所组成的都市天际线里,最高的那栋摩天大楼,就是着名的莱克斯集团总部,也就是光头卢瑟的公司。

    只不过对比哥谭地标性建筑,韦恩集团的总部,集多种功能为一身韦恩塔。

    莱克斯集团就显得有些暴发户的粗俗了。

    所以,莱克斯·卢瑟启动了“莱克斯塔”计划,这听起来,就有一股抄袭的味道。

    但是生意人的事情……那能叫抄吗?

    那叫做致敬经典,不过这个项目已经停工了,因为莱克斯·卢瑟被超人送进监狱了。

    整个莱克斯集团都被调查,股价刷刷的掉,那叫一片绿色,绿灯侠都没有这么绿过。

    这段时间,超人没少在天上飞来飞去,把那些跳楼的人,安全的送下楼,真是大善人啊!

    这要是在哥谭……死的好!换下一批!

    这次来,苗木也是打算捞一包包,凑的钱不是很多,但是光这份股票,后半辈子可以说是衣食无忧了,因为光头卢瑟的命很硬。

    超人死了,卢瑟过去抬的棺材。

    所以苗木根本不担心,这事情有没有风险,别人恐惧他兴奋,别人兴奋他……加倍兴奋。

    唯独,就是看着光头卢瑟的犯罪记录,苗木脸上那是说不出的精彩啊……

    身价亿万的超级富豪,亲自带队去抢银行,就为了那干巴巴的几百万美金和超人单挑。

    只能说那些跳楼的人,骂卢瑟的脑子被猪踩过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拿着手里的股票单据,苗木把装钱的麻袋,卷了卷扔进了垃圾桶里,淳朴的哥谭人不相信支票,只相信钞票。

    苗木仰头看向西边的一栋大楼,那就是他接下来的目标“星球日报”,天色已经不早了,说不定还能跟大超共进晚餐。

    “师傅,我去了?”

    “去吧,顺便帮我要签名,克拉克·肯特的。”

    杰森拿着苗木的剪报日记本,晃了一下,转身朝星球日报大楼跑去。

    这种事情,还是让小朋友去比较好弄,而且就大超这种老好人,不会有什么歪心思。

    不像哥谭特产蝙蝠侠,跟你见一面差不多就要把你祖宗十八代都要调查一遍。

    绝对的被害妄想症……等等……这样说,好像也没什么问题!毕竟在正义联盟,谁会暗戳戳的为每个英雄都准备一套反制手段啊?

    就连那些反派宿敌们,都没有蝙蝠侠准备的齐全,真相了家人们,蝙蝠侠超越反派。

    都说人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蝙蝠侠就是这样的存在。

    跟精神病、疯子、变态战斗久了,后面的蝙蝠侠和精神病人没有两样。

    “不杀”是他最终的底线……额,但是反过来一想,这家伙除了不杀人,别的什么都干了,后面更是选择监视整个哥谭。

    对任何人都保留足够的戒备心,就连对当儿子养大的罗宾们,都有一定的反制手段。

    也没谁了……

    就在苗木抱着胳膊胡思乱想的时候。

    跑进星球日报大楼的杰森,带着一个暗金色头发的年轻人又跑了出来。

    那个年轻人的体力不错,被杰森拽着跑过来,连大气都没喘两口。

    身上穿着摄影师的马甲,上面的口袋里塞满各种各样的小东西,让苗木注意的是,他手腕上的一块银色的机械手表。

    凭直觉,苗木就确定这是一个好东西,要是他没猜错,这应该就是超人制作的信号手表,会发出一种特殊信号声波,用来召唤超人!

    “你好,我是……”

    “你好,奥尔森先生,你在星球日报头版上,拍到的超人勇救落水猫咪的照片,真是太棒了,听说还收到了参赛邀请,恭喜,恭喜啊。”

    苗木抓着吉米·奥尔森的手一阵摇晃,就像仰慕已久的粉丝,见到了憧憬的明星一样。

    吉米有些惊讶,不过那张头版照片,确实是他拍的,而且还收到了动物保护组织发来的,爱护动物最美摄影大赛的邀请。

    “昂,对了,奥尔森先生,帮我签个名吧。”

    苗木从口袋拿出从路边摊上买的超人周边,一个超人标志的签名本。

    不得不说,超人在大都会是真的受欢迎,这些周边,也算是当地的土特产了。

    “好的。”

    吉根·奥尔森有些受宠若惊的拿过签名本,从摄影马甲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支圆珠笔,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

    在旁边看着这一幕的杰森眨了眨眼。

    他有点搞不懂,在路上一直说自己没出过哥谭的苗木,怎么会认识自己随手在星球日报叫出来的人呢?

    而且,看起来还很熟悉的样子……

    苗木要是知道杰森心里的疑惑,肯定会神秘的一笑,眼前这家伙,虽然看起来是普通人。

    但他可是乡下小伙克拉克的挚友,而且还是住同一个出租屋的室友,公司的同事,大都会最幸运的人之一。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通过各种各样的原因,获得过很多一次性的超能力。

    放在普通人身上十死无生的变异,放他身上就是完美的超能力,可惜是体验卡,不超过24小时,能力就会因为各种原因再次消失。

    “好了。那个,克拉克不在,他和露易丝出去调查了,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把剪报保留一下吗?我想他会很高兴给你签名的。”

    吉米笑着的很高兴,当他看到那份剪报日记本的时候,都有点不敢相信。

    只会跟着露易丝后面写小版块的克拉克,居然也有粉丝了,天啊……要不是克拉克不在,他真想抱着克拉克亲一口。

    对他们这些“小记者”来说,有粉丝要签名,比公司发奖金还要值得高兴,毕竟不是谁都能把话筒怼在超人脸上采访的。

    “那个,能问一下,他们去哪里了吗?我也能帮上一点忙的。”

    苗木把怀里的金属警徽拿出来,哥谭警察的简称Gcpd在闪闪发亮。

    “咦,你是警察?”吉米好奇的看着警徽。

    这要是在哥谭,苗木亮出警徽后,本地人脸色瞬间就变得像踩了一坨臭狗屎一样难看。

    但是在大都会,警察还是正面形象,只不过相对无能一点,口碑和风评还是很好的。

    “他们是去调查失踪案的,最近在大都会,有很多儿童失踪,造成了很大的恐慌。”

    吉米皱着眉头说道:“露易丝小姐,你应该知道的,她很强势,而且我们的朋友凯特小姐,也遇到了一些事情。”

    “是那些事情呢,能告诉我吗?在破案方面,我还是很有自信的!”苗木收回警徽问道。

    露易丝就是克拉克的野蛮女友,还是克拉克的上司兼搭档,近距离采访超人的第一人。

    而且还是超人的头号保护目标。

    戴上眼镜他是软弱无力,和善可亲的大块头乡下男孩克拉克。

    摘下眼镜,走进电话亭,再出来的时候,他是钢铁之躯,无所不能的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