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捏着下巴,饶有兴趣的从头到尾打量着五鳞红光,最后视线落在五鳞红光后面那六条尾巴上,还伸手去扯了扯新长出来的那条尾巴,手贱的很。
“看来,这尾巴是真的。”
“嗷呜……”五鳞红光发出郁闷的声音,心想这不是真的难道还是装的一条假尾巴?
秦歌问道“有没有什么感觉?”
五鳞红光狐狸脸上露出一抹骄傲的笑容,说道“嗷呜嗷嗷呜……”
秦歌摆摆手,笑道“还是算了,我堂堂一个七尺帅哥,怎会跟一只母狐狸计较?你要是想试试你现在的实力如何,可以去找那些灵兽打架,据我所知,精灵族的领地里有很多灵兽。”
“嗷呜!”五鳞红光感激的看着秦歌,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脑袋凑过去在秦歌脸上轻轻地蹭,像是在撒娇。
然而秦歌这卑鄙小人却是趁机用一臂环住五鳞红光的脖子,果断一个锁喉,同时两脚离地腾空而起,利用自身下坠的力量,直接就将五鳞红光扳倒在地。
“小样儿,就你这种反应能力,还想跟我比试?”
五鳞红光很生气,从地上爬起来嗷嗷直叫,追着秦歌到处跑。
第二天,五鳞红光便在秦歌的陪同下逛遍精灵族领地,寻找那些灵兽打架,用实力征服它们。
生活在精灵族领地中的灵兽,基本上都是些低级灵兽,偶尔有些中级的,至于高级的灵兽,只有那么一只,就是那只非常装逼,喜欢去农场偷吃庄稼,甚至还不将五鳞红光放在眼里,敢当着它的面偷吃庄稼的三眼大灵猫。
大灵猫,也就是俗称的九节狸。
那九节狸奸猾狡诈,在精灵族领地的灵兽群中称王称霸,它的第三只眼睛能发出先天灵技,厉害的很,以前五鳞红光看守农场的时候,没少被那只九节狸带着弟兄姐妹们来欺负,不过这事儿五鳞红光也不敢告诉秦歌,也不敢告诉那些精灵,因为它觉得一只狐狸被一只猫给欺负很丢脸。
况且,灵兽之间的事儿,人类也不适合插手。
但现在不同,现在五鳞红光已进化成高级灵兽,所以它决定去征服精灵族领地里的所有灵兽,然后再打败九节狸那个王八蛋,继而成为这里的灵兽之王。
“所以,搞了大半天,你的意思是要去打败那只九节狸?找它报仇?”
“嗷呜!”
秦歌坐在五鳞红光背上,双手抱胸,“那行,我去帮你撑场子,等你被打残的时候,还可以拖你回来。”
不过那九节狸很懒,很少出洞,所以整整一天秦歌和五鳞红光也没找到它,也不知道它的洞穴在何处,不过在这一天时间里,五鳞红光倒是收拾了很多九节狸的小弟小妹。
第三天,秦歌和五鳞红光继续在精灵族领地里到处转悠,却还是没有找到九节狸。
第四天,还是没有找到。
终于,在第五天,听闻自己的小弟小妹全被五鳞红光给征服,那九节狸竟主动找上门来。
九节狸浑身毛发直竖,长长的尾巴高高翘起,龇牙咧嘴,看上去杀气腾腾,怒视五鳞红光,怒道“呲呲!呲呲呲!”
五鳞红光毫不畏惧,傲然道“嗷呜呜!”
秦歌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然后又跳到一棵树上坐下,准备观战。
他翻译了一下,五鳞红光和九节狸的对话大概是这样的。
九节狸“尼玛的,母狐狸,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今天老子就要收拾你!让你瞧瞧老子的厉害!”
五鳞红光“姐等的就是你!少废话,小杂种,快过来受死!”
“来就来,老子才不怕你!”
“……”
一言不合,这俩家伙就打了起来。
高级灵兽之间的战斗很是激烈,就算是御气丹境的人类修道者,也难以插手。
灵兽之间的相处方式很简单,没有什么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看的就是实力,谁打架厉害,谁就是老大。
五鳞红光的先天灵技是飞行,并无攻击力,但是在炼化吸收青木之后,它的体质强度得到很大的提升,不管是牙齿还是爪子,都如钢铁一般锋利坚硬,人腰粗的大树,它都能一爪子轻易拍断,并且六条灵活的尾巴也是可攻可防,虽然那九节狸的第三只眼睛会发动灵技,但没过几个照面,就被五鳞红光给用实力征服。
“哼哼哼。”五鳞红光一脚踩着地上的九节狸,抬起一只前爪,骄傲说道“姐现在的爪子,可是很锋利哒!”
九节狸看上去忒惨,浑身鲜血淋漓,原本防御力不弱的皮毛上到处都是抓痕,还在淌血,毛也掉了不少。
“姐问你,服不服?”
“服!我服!以后您就是我的姑奶奶,您是我的亲妈!亲妈饶命啊,请不要伤害您的宝贝儿子!儿子知道错啦!”
“那你以后还敢不敢当着姐的面偷吃庄稼?”
“不敢了不敢了,妈,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装逼了,呜呜呜……你就饶了我吧,别用你的爪子来抓我,呜呜呜……好疼啊……”
“哼,滚吧!以后这里就是姐的地盘,这里,姐罩的!懂?”
“……”
于是,九节狸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走了。
不过秦歌和五鳞红光并不知道,这九节狸是口服心不服,它已经决定了,去找它的大表哥,让它的大表哥来收拾这只母狐狸,报仇雪恨!
它的大表哥在那片荒原里可是最强的装逼王者,任何灵兽都会怕它大表哥!
它的大表哥就是钢爪蜜獾,高级灵兽,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平头哥!专偷蜂蜜,专吃毒蛇,专治各种不服,它的大表哥非常霸气,早已看透生死,活着,就是为了诠释“干”的真谛!
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
曾经荒原上的狮王,就因为在兽群中多看了它的大表哥一眼,然后就被干到死。
“妈的,母狐狸给老子等着,我大表哥到来之时,便是尔等灭亡之时!我大表哥会将你们的庄稼全部偷吃完,然后再将你们全部给咬死!”
……
“红红,你的仇也报了,今后你在清洁宫就是灵兽之王,所以要管好你的小弟小妹,别让它们偷吃庄稼。”
“嗷呜!”
语重心长的嘱咐几句后,秦歌便离开清洁宫回到花间楼。
明天,就要去浮天台参加浮天一战,所以他得早点睡,养好精神。
为了做步知舞的贤内助,在她身边守护她,这个冠军,秦歌觉得自己必须要拿下。
正准备睡觉时,金峰森却急匆匆的找来。
金峰森是来汇报工作情况的,因为这几天秦筱不在清江城,而是在嘉霖城负责处理组织的事,所以金峰森也只能向秦歌汇报工作。
“老大,有你之前提供的那些金银珠宝,现在我们的组织是越做越大,很快就能遍布嘉霖城。那些金银珠宝,总价值超过二十亿两黄金啊!”
秦歌问道“之前要你拿一亿去帮助那些人,这事进展的如何?”
金峰森点点头,目光中满是感激的看着秦歌,“有这笔钱,他们现在的生活过得很好,总之此生是衣食无忧。”
那些跟金峰森来自同一个地方,遭魔族所害的鳏寡孤茕,一直都被金峰森记挂在心里,亦是金峰森心里落不下的一块石头,而现在,有秦歌的帮助,他们便能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这也算是祛除金峰森的心病,如此,金峰森也能安心的走他自己的人生道路。
这份感激,金峰森会永远放在心里。
“对了老大,你之前写的《聊斋志异》,我们组织下的书坊印刷了三万本,却在两天的时间内就销售一空。现在,有很多读者在等着你更新最新的章节呀!”金峰森搓搓手,笑容变得猥琐“那啥,不知你还有存稿没?给老金我也瞧瞧背。”
原来,金峰森来的主要目的,不是汇报工作情况,而是来催更!
其实金峰森也是秦歌的书迷。
那《聊斋志异》实在是太好看了!
剑仙大陆的家有不少,也有很多家写出精彩的,但只有秦歌写的是不落窠臼。
秦歌懒洋洋的说道“没存稿,等玄剑大会结束我再更新。另外,我跟你说过很多次,我并不是《聊斋志异》的作者,原著作者其实是我家乡的一位叫‘蒲松龄’的老先生,我只是代写转载,或者你也可以认为我是抄袭。”
“总之,我是想着,这种作品埋没了可惜,所以才写出来给大家看。至于卖书赚的钱,都拿去在苏月摇送我的那块地里建农场,然后招收城外难民,让他们有工作。”
在情人节那天,苏月摇有买下一块地送给秦歌当情人节礼物,地契上都已经写上秦歌的名字,还有道宗盖的章,所以秦歌想不要都不行,那反正是他的地。
而与其荒废,不如开辟出来种些什么,顺便也能给那些难民找个工作。
秦歌并不会直接花钱去买食物什么的帮助那些难民,因为他明白一个道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金峰森肃然起敬,“明白,老大这事儿就交给我负责。”
秦歌挥挥手,“行了,我先睡了,等玄剑大会结束,写出新稿第一时间给你。”
金峰森满脸神秘,“嘿嘿,老大你就吹吧,你以为我们的情报组织是吃素的?那可是砸了起码十五亿两黄金进去啊,放眼剑仙大陆,我们的组织,完全可以排进前五十名,什么情报找不到?”
秦歌皱皱眉,“你什么意思?”
“咳咳,我的意思是,我去查过,剑仙大陆根本就没有叫‘蒲松龄’的家,而且,老大你说的那个什么‘华夏村’也不存在,都是你编的,所以说,只有咱们的秦大才子才能写出这样的佳作。”
秦歌说道“他早已去世,华夏村也早就不见。”
“去世的人也查过,没有叫‘蒲松龄’的。”
秦歌有些不耐烦,“哎我说老金你他么没完没了是吧?要不去农场割麦子?”
“咳咳,那啥,老大我还有事,就先告辞,总之你有空就快点更新吧,读者们都等不及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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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感谢咱们的“斑爷”成为本书的宗师。
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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