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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跟舞姐的约会
    只是片刻光景,莳小幽就已挑选出一批在她看来平常嘴巴比较乖的小萝莉。

    看着这群娇滴滴的小萝莉一脸严肃认真整齐站在那里等待指示的模样,秦歌是怎么也严肃不起来,反而有些想笑,心里也是暖洋洋的。

    这些善良可爱的小天使,真的很治愈。

    秦歌有些想不明白,在以前,到底是一群怎样的恶魔,才会对这些善良的小天使下毒手。

    每每想起精灵族以前所遭遇的那些残忍对待,秦歌就很心疼,如今这个可爱的种族好不容易复苏,获得新生,秦歌暗自发誓,一定要保护好她们,而不仅是要保护她们,还要让她们个个都拥有自保的力量。

    善良的小精灵总以为这个世界只有善意,但其实处处都充斥着恶意,在很多人类眼中,她们就只是食物、是宠物、是补药……

    就算族群遇到危险,她们也只是想着躲起来,只是想着逃跑,却没有想过要去反抗谁,就像是一群傻狍子。

    少时,秦歌收敛思绪,对众萝莉招招手,“行了,都过来坐好。”

    随后秦歌坐在草地中。

    一群小萝莉围在他身边蹲着,满眼好奇的盯着他,还有几个小不点在往他身上爬,真是调皮的很。

    秦歌将一个小萝莉从肩膀上拽下来夹在腋下,对大家说“明天那位漂亮的小姐姐,嗯,也就是我的上级领导,等她来这里之后,你们都需要好好表现,要给她留下好印象,要这样……然后……并且……但是……这样……”

    很久很久之后。

    “丫头们,都明白没?”

    “明白啦!”众萝莉异口同声。

    “……”

    从萝莉宫离去回到花间楼后,秦歌便一直待在书房中奋笔疾书,拼命码字。

    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这三个家伙在今天早上就已搬到萝莉宫去住,还拜托几位精灵小萝莉在距离农场不远的溪沟旁帮他们搭建三栋小木屋。

    此处依山傍水,景致颇佳,大有田园风光,还能看守农场,这个居住地很不错。

    从今以后,他们三人便住在那里,每天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修炼。

    他们的目标,就是在半年之内达到破罡玄境!

    战安凉还发现,在精灵族的领地里,配合秦歌所传的《正气歌》,他能更好的控制莫问斩天荒里的杀气。

    ……

    ……

    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水宿淹晨暮,阴霞屡兴没。

    只是初晨,空气中便有淡淡的热意。

    太阳公公起得早,代替月亮姐姐,笑得格外灿烂,似是在向大家招手问好;花猫妹妹蜷在翘檐,偶尔抖抖耳朵,舔舔胡须,还在眯着眼睛睡懒觉……(好吧,小学作文,实在是编不下去了。)

    今年的夏天,似乎要比往年来得更早些。

    至少,早晨起来趴在窗台上的秦歌是这样认为。

    昨夜有雨,洗尽铅华。

    宽阔的街道被洗得纤尘不染,道旁的绿植草丛中还挂着昨夜残留下的晶亮露珠,在初晨阳光的映照下闪闪发亮,平添一抹羞意。

    繁华大街,热闹非凡,放眼望去,白白的大长腿尽入眼底,美不胜收,真是令人目不暇接。

    世人只道看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却不知赏腿亦可晓春去夏来。

    “夏天真美,就像那些腿一样美。”文采出众的秦大才子趴在窗台上,有感而发。

    他觉得这是一个很棒的比喻。

    昨夜那场大雨,同样也打湿妹子们的衣服,让她们今天没有衣服穿,光着腿就上了街。

    秦某人做为一个正常的青春期男生,早晨起来,自然是有那么一些很正常的生理反应。

    秦歌欣赏着街上来来往往的大长腿,心里想着,其实这个世界上的男同胞们应该感谢苏月摇,若不是因为她的天衣坊,若不是因为她引领服装潮流,现在哪里能看到这么好看的腿?

    当然,确切的说是要感谢杨建国,是他给这个世界带来很多以前没有的布料。

    虽然灵装没有多少人穿得起,但现在,普通人穿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在模仿天衣坊的灵装的风格样式,并且还用同样的布料。

    那些超短裤超短裙,还有露肩露背露脐的短袖……要是在以前的剑仙大陆,谁敢相信?谁敢想象?谁又敢这样穿?

    这是女性与生俱来的魅力,或许她们穿出来不是要给别人看,只是自己喜欢、自己觉得好看,但别人怎么也有观赏的权力不是?

    “今天舞姐要来,我得早点去等她。”秦歌收敛思绪,两手撑着窗台立起身,伸个长长的懒腰。

    在自认为自己已经陷入热恋的秦某人看来,这是一次约会,所以他得精心准备,一定要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在这个春心萌动的年纪,还有什么事比见到自己喜欢的人更重要?

    应该没有。

    至少在这一刻,他的荷尔蒙告诉他,他的整个世界里都是她。

    “公子,早饭您不吃啦?”

    “不吃,你们吃吧,我有急事。”

    秦歌通过转移阵去到萝莉宫,尔后骑上五鳞红光,快狐加鞭,直接来到萝莉宫的大门口。

    做为一个爷们儿,约会只能早到,绝不能迟到!

    在昨天,山门前石碑上的“清洁宫”三个大字已被铲掉“清洁”二字,将其改为“萝莉”二字。

    从此,这里是萝莉宫。

    那是安芝芝亲手刻上的字,她的字丑萌丑萌的,而且她还很懒,石碑上原封不动的“宫”字和“萝莉”二字完全就是一旧一新,字迹也完全不同,导致看上去非常别扭,有强迫症的人,怕是看不得。

    在“萝莉宫”三个大字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此乃萝莉宫领地,闲人免进。

    而在石碑的旁边还有一块牌子,上面是秦歌昨天写的招收弟子的广告词。

    秦歌写这个广告牌放在这里的目的,当然只是为做做样子,并不是真的想要招收弟子到萝莉宫,况且,一般只要是个正常人,在看到广告牌上那些不堪入目的内容之后,肯定也会调头就走。

    山门边上的亭子里空荡荡的,铺满树叶,自从秦歌给精灵族领地布置上“鬼蜮迷踪阵”之后,便没有再派小萝莉在此看守山门。

    秦歌坐在亭子里,等啊等,一直等。

    终于,快到中午的时候。

    有破空声响起。

    一道妙曼倩影御剑而来,落在山门前。

    秦歌抬起头,两眼发亮。

    只见步知舞从剑上轻轻跳下,在双脚接触到地面的瞬间,她一头柔软青丝像是脱离地心引力,飘扬而起。

    她伸出一手,将一缕发丝拢到耳后,微笑喊道“秦歌,我来了。”

    秦歌瞬时看呆。

    她这个拢头发的小动作,不经意间流露的那种风情……美,真美。

    疑似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她头上还有一片孔雀翎,那是秦歌在万剑墓里送她的发饰。

    真好看。

    只有她配得上。

    闪闪发光。

    秦歌不免有些羞涩,心想她时刻都戴着自己送她的发饰,这说明她心里有自己。

    只是她不好意思表白。

    嗯,一定是这样的。

    今天步知舞打扮的很漂亮。

    但其实她并未刻意打扮,这就只是她平常的模样,是她最真实的模样。

    白色的双层短袖,锁骨部位在那层轻纱下若隐若现,下面穿着牛仔热裤,一双雪白的大腿修长滚圆,一对纤纤玉足套着网纱袜,穿着一双很可爱的高跟凉鞋,脚指甲还涂成亮晶晶的紫粉色。

    整个显得尽态极妍,如果不是知道这是在剑仙大陆,秦歌一定会认为她是个来自地球二十一世纪的校花女神。

    但其实她穿的这一身是价值不菲的灵装,天衣坊最新出品的限量款,由玄霜仙子亲手设计。

    “舞姐!”秦歌脸颊发红,快步走向步知舞。

    步知舞原地转一圈,好奇的环顾四周,说道“还真是难找,我从早上一直找到现在,没想到在这里。”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