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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全是人精
    <b></b>                  次日,长歌去与石远道、万山烟道别,进屋一刹那,强烈的呕吐气息扑面而来,差点没给她掀翻在地。此时二人正呼声如雷。

    长歌屏住气息,飞快跑进屋里,打开了窗户通风散散味,又往茶壶里填满了水放到他们触手可及的地方,在桌上留了一封书信说明去向。这才离开了。

    其实这书信留不留又有什么分别呢,因为他们在春华楼的这些天,不也一直对她不闻不问嘛。只图自己潇洒惬意。所以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不论他们到什么年岁,话说的再情深意切,都不能当真。他们做什么比说什么可重要的多。

    就好比那骆沅朗吧,口口声声说对她情真意切,但回回都将“侍妾”二字挂在嘴边。他若真爱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爱情从来不是伟大的,爱情是自私的,是强烈的独占欲。既是这样,长歌怎么会甘心为侍妾,与人共享一夫呢。

    黍离牵着马匹已然等在春华楼的门外,长歌翻身上马。俨然未察觉身后有辆马车,也随着他们的脚步动起来。

    路上长歌与黍离谈及春华楼接单事宜,叮嘱黍离在自己离开的这些天,接单的工钱全部归他所有,只要将客户维护好就成。还让黍离要是得了空,也不要闲着,可以去隔壁的揽月阁瞧瞧,熟悉一下环境。为她回来后进军揽月阁做下准备工作。

    黍离满口答应下来,就是因为他答应太过于干脆,反而让长歌觉得他不过是在敷衍自己。

    不出三个时辰,二人来到婆娑山脚下的平蒲坡村。村落坐落着山脚下,三三两两的房屋包围在青山绿水,稻田绵绵之中,风景秀美。

    每处土屋多半都带着院子,院子里有的养着几只羊,有的养着一头牛,有的养着马匹,还有养狗的养鸡鸭。马匹才上村落的小道上,村里的狗就敏锐的察觉到有外人闯进来,便狂吠不止,此起彼伏。

    黍离领着长歌来到一处院落,男主人正在院里劈柴。他家大黑狗见到长歌很是热情,三番两次扑上来,差点没给长歌干翻在地。这狗子像加大版的白雪,不同的是它通体乌黑唯独爪子是白色,俗称“踏雪寻梅”。长歌还特意瞧了瞧它的尾巴是不是白色的,因为农村里老辈的人说,狗尾巴尖尖是白色的,会咬鸡鸭。它运气好,尾巴尖尖也是黑的,免去了被剁尾巴的苦楚。

    黍离告诉长歌,这平蒲坡村没有客栈,只能住到村民的家里。往常来的时候,春三娘都是住这户人家家里,男主人常家老哥憨实可靠,常家嫂子热情周到。让长歌安心住下来。

    长歌听出来了苗头“怎么三娘常来这吗?”

    黍离回答“算不得常来吧,一年得来一两回。”

    长歌问“她来干啥?”

    黍离这就不愿意说,让长歌自己回去了再问春三娘。

    他又嘱咐了长歌几句,就往回赶了。

    是夜,狗叫声又起,因第二天一早就要上山,那时长歌已然躺下来了。也就没去探究村里又来了什么人。

    第二天天蒙蒙亮,常家嫂子点着灯将长歌从床上叫醒来,催促她洗漱一下吃口热乎的早饭,好往婆娑山上去。

    吃过饭,常家大哥将长歌送到了山脚下,他告诉长歌,早在他记事时,这贺老翁就来了婆娑山,且她每年都会下一次山为周边村民治病,分文不收。村民人都将她视若神明,不仅仅是她医术高明,她还是圣手回春。怎么个回春法,至少几十年如一日,她的声音和裸露在外的肌肤,都显然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丝毫不曾衰老。不过她每年具体什么时候下山,就无从知晓了。

    如果等不到她下山,那就只能上山去寻她。但她愿不愿意见,又是另一回事了。这么多年来,吃闭门羹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听到这里,长歌才发觉自己被算计了。且不说月牙儿说的被贺老翁所救是不是实话,但照常家大哥所言,这贺老翁的药有了黄金也不一定买到。

    那为何春三娘不提醒了她,联系到黍离说春三娘一年要来个一两回这事。长歌琢磨春三娘也是吃了闭门羹的,所以她才让长歌来试试水。万一瞎猫碰上死耗子呢,这贺老翁就接待了她呢。就算她此行不顺也无妨,毕竟于春三娘而言,她也是没有什么损失的。

    长歌气到了,这些人精!

    这婆娑山并不险峻,只是山上郁郁葱葱,树木繁茂,肆意生长的野草和枝丫都将石板路遮盖严实了,要扒开杂草和树枝才能往上走,山上又常年烟雾缭绕,这上山的路属实难走。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从熹微到日头高悬,山路愈见开阔,看着像有人修整过的样子,石阶旁边伸出一块巨石,巨石上有个简易凉亭。

    长歌抬头望了望天,算着已过午时了,马上就到未时,怕是一天之中最炎热难捱的时辰,而且她已经走了一个上午了,是时候歇息歇息了。于是就走到凉亭下,坐到石凳上,从包袱里掏出水壶,喝了一口。这时山风习习,风吹起了她鬓边的散发,好不爽利。长歌想着这山上再无二人,那这面帘戴不戴都是多余的,也就将面帘取下来放到石凳上。又从包里掏出来春饼,大口的吃起来。

    吃饱喝足了,躺在石凳上,望望蓝蓝的天,听听林间的虫鸣鸟叫,感受山涧吹来的风。长歌感觉心神激荡,昏昏欲睡。

    将睡未睡之际,听近处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树木枝丫抖动的声响。长歌一激灵坐起身来,瞌睡一下就醒了。

    “谁?!谁在那?!”长歌大声喝道。

    但没有人回应。

    树木草丛依旧在抖动,那动静稍稍一停顿后,又加快了,动静越来越大,似乎距离也越来越近了。长歌隐隐约约还听到那活物还大喘着粗气。有点像哮喘那动静。

    长歌一颗心吊到嗓子眼里,心想,怕不是遇上野兽了吧。别说黑熊或是华南虎了,这会就是来只豺狼野狗,她也招架不住。只得从包裹里掏出匕首护在身前,祈祷来的只是一只野鹿或是小野兔。

    眼见那活物越来越近,长歌一把将匕首拔出,做出御敌姿态,大吼一声“来吧,老子跟你拼了。”

    一张白净的脸蛋从草丛里探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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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夜爆肝到四点,为啥,白天我想打游戏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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