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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争执
    秋天地里的蔬菜家里吃不完,尤其是黄瓜辣椒和豆橛子,顿顿都是,吃得人胃里都是青的。

    大院里的邻居也享到了便利,随便拿点不用的票就能换好些秋菜。

    赵梅丫回家后忙着和王桃枝晒干菜,脱不开身,做饭的工作自然而然地交给何秋生。

    可这人的懒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括厨艺,最拿手的菜就是大锅乱炖。

    所有的食材洗干净后一起丢下锅,盖上锅盖焖煮,不用切,茄子土豆南瓜炖烂后用锅铲捣碎。

    更不用考虑摆盘,盛好饭后,再用大铁勺舀上满满一勺炖菜,直接往碗里一盖。

    唏哩呼噜就能对付一餐,最后只用洗个锅,轻松又便捷。

    别说,味道竟然还不错。

    盐和酱油下得正好,土豆的淀粉融在里头,吃起来口感黏稠挺入味。

    三哥无师自通了印度风格,让何瑞雪一时分不清是在吃菜还是在吃猪食。

    “冬宝,过来吃饭,今天哥往锅里放了几块腊肉,给你好好补补?”

    何秋生拿着铁勺子敲着锅,热情地招呼她吃。

    何瑞雪面露菜色,连着吃了三天的糊糊,彻底投降,“不用,我在单位食堂吃过了。”

    “又瞎说,你们单位食堂不只有午饭吗?”

    “我同事请我吃的饭,不行啊。”

    说实在的,她宁可挖两个红薯丢进火堆里烤,也不愿意再接受三哥生命特征维持餐的荼毒。

    知道你和三嫂感情好,她养病要吃软烂的,但你也不能不顾别人死活吧?

    “你就是不想吃我做的饭呗。”

    何秋生不乐意了,列举她嫌弃他的证据,“从小你就挑嘴,三岁的时候我给你烤雀儿吃,你性急塞一嘴,烫到了还哭着说难吃,害得我被罚三天不许吃晚饭;

    八岁的时候你去上学,妈让我给你送饭,结果你一言不合把碗打翻了,说我做的是猪食,我拿着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带你去集上买糖包子吃……”

    何瑞雪也在感慨,“是啊,这么多年,你的手艺都没长进过。”

    “在家连锅铲都不拿没资格说我,这叫以逸待劳,懂不懂?农忙的时候谁给你做炒菜,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家里需要他做饭的场合不多,大部分都是农忙等紧要关头。

    他的手艺不行但胜在快捷,能保证爸妈累了一天回来立马能吃上饭。

    偏偏小妹十分瞧不上,她也不想想,这年头男人能下厨房就不错了,村里谁不说他顾家?

    “以逸待劳,我看你是退而求其次,爸妈跟着你真是委屈,要不他们这次就别回去了,往后跟我一块住在城里。”

    “那不成,别人要指着我的脊梁骨骂的,这事你别管,哪有姑娘养老的道理?”

    何秋生面露愠色,又带着几分痛心,“你这话说得太不中听,我自问对爸妈挺好的,你回去瞧过他们几次啊,在村里超过三天就嚷嚷着要走。

    如今是长本事了,张口闭口就是我委屈爸妈,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何瑞雪神情意外地抬头看他,“听你的口风,是对我有怨气啊。”

    “我哪敢啊,你是爸妈的掌中宝,当年二姐又不顾前程往外跑,他们一门心思都牵挂在她身上,我夹在中间两头都没捞着。

    咱们几兄妹,明明我照顾爸妈的时间最长,结果在你嘴里我做的成了多余的,冬宝,你跟我说句实话,是不是现在赚钱多了,就瞧不上你三哥了?”

    何秋生把大勺往旁边一放,砸得桌子哐当响,不等她回答,又说,“哦,我不该这么想,你是从来就没瞧上过我。

    从小到大,你是小姐,我就是你跟前的书童,你读书我接送,你出去玩我陪着……我是不是对你太好,看你现在的态度,哪里把我当哥哥啊。”

    何瑞雪有些无言,想说这都是原主的待遇而不是她,刚刚的话确实是她说的。

    虽然她只想把父母接到身边,但仔细想来,的确有些过分了,轻飘飘几句话就抹杀掉了三哥三嫂十几年在父母身边的付出,和摘桃子没什么两样。

    谁不想分家出来过自在日子,谁想天天被人管着?

    更别说他们还能给父母提供情绪价值,在他们不高兴时彩衣娱亲逗乐子,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何瑞雪的认错态度向来良好,倒了杯茶碰到他面前请罪。

    她的眼神不能更加诚恳,夹着嗓子使用撒娇**,“三哥,是我错了,我用词不当,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妹妹这一回呗。”

    何秋生接过她手里的茶杯,阴阳怪气的,“我哪敢和你过不去啊,等会妈说不准就把擀面杖扔我头上了。”

    何瑞雪连忙竖起三根手指,“我保证不说出去。”

    见到向来孤高骄纵的妹妹耸着眉,用可怜巴巴的目光注视他时,何秋生的心都软成了水,哪里还能和她说重话。

    当年爸妈让他照顾妹妹,可要是他不愿意,能找出一百种方式躲懒。

    说到底,他是真的在用心疼她。

    何瑞雪一出生,他还没结婚就多了个女儿,换尿片洗尿布,摇晃着婴儿床哄她睡觉。

    等她长大一些就让她骑在自己脖子上带着到处转悠,教她辨识野果,教她什么时候山里的花开得最好看,连爸妈都觉得他变勤快了。

    如今的冬宝也到了快结婚的时候,想到这里,他心中渐渐被惆怅占据,刚生出来的一点不爽早消散无踪了。

    其实他也觉得自己反应有点大,看了眼窗外,向她倾诉着几天来的焦虑。

    “冬宝,你觉得,我带着爸妈搬到城里来怎么样?

    别的不说,看医生就比村里方便,幸好你嫂子这病能拖,如果真是你说的是急性阑尾炎,她能不能平安从手术里出来都难说。”

    从前他觉得住在村里自在,口粮大部分都是按照人头分,平时工作清闲,想吃啥往山里钻。

    出工的地方几步路就能到,家里有爸妈照顾,简直就是理想生活。

    可这日子越过他就越觉得没滋味。

    要是他和村里其他人祖祖辈辈靠着田地吃饭,能当上会计肯定就心满意足了,好歹是个村官呢。

    但他大哥在城里工作,一家子好几个职工人丁兴旺,二姐是军区医院有名的外科主任。

    如今连小妹都后来居上,飞速当上了干部。

    他在城里和村里来回奔波,见到的世面比周围的人不知强出多少。

    体验过更好的生活,自然会滋生野心,开始对现状挑剔起来。

    从前他刻在本性里的懒惰能让他克服间歇性浮现的雄心壮志。

    至于媳妇生的这场病,则是导火索,引线一旦燃起,便很难被浇灭了。

    尤其是他见到了她只存在于嘴里的的娘家人,潘舒华,当上军官,又娶了市里高官的闺女,一下子就把他这个潘家女婿给比到了泥地里。

    出入有专车接送,饭菜有警卫员安排,信手就能给他们换个单独的病房。

    他们虽然拒绝了他的好意,但任谁都不会怀疑他有这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