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可能出现的邪恶东瀛势力的行动,确实很有必要。
李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路平并不感到奇怪。
“但你有必要穿夜行衣吗?”
“若是被人看见,肯定会以为你才是坏人吧?”
藏头露尾,岂是大丈夫所为?
听着路平的吐槽,李复立刻摆好姿势,装了起来。
“身为大侠,总是要忍常人所不能忍,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质疑和诘问。”
“这种事,从我踏上这条路开始,就已经有所觉悟。”
“如果这样做能够保护无辜百姓生命安全,那么我将毫不吝惜自己的名声,化身为黑暗中的正义,纵然千夫所指,我亦甘之如饴……”
路平捂脸“……”
沈剑心转头“……”
“给我说人话!”
“因为帅!”
李复这身不是普通的夜行衣,而是名为‘不识君’的江湖时装。
整体是一件蓝黑色的劲装长袍,间搭亮银色腰带、肩甲,脸上自带黑面纱,脚下则是一双乌黑如墨的长靴。
路平将这身衣服上下打量一番,评价道“帅是够帅,但这身‘不识君’在商会售价6666通宝,你觉得江湖上买得起的这身衣服的人能有几个?”
“你穿这身出去做事,不是一下子就暴露身份了?”
“就这还好意思自称什么‘黑暗中的正义’?”
李复闻言大笑“没办法,这就是我‘天下四智’的含金量!”
“纵然身处黑暗之中,同样如此耀眼,如骄阳、皓月一般,无时无刻不在指引着这个江湖前进的方向……”
路平懒得听他继续废话,和沈剑心转身就走。
二人施展轻功,朝着藏剑山庄的位置飞去,不多时便来到一间别院的屋顶。
沈剑心询问道“现在我们是一起行动,还是分开查探?”
“当然是一起行动!”
路平毫不犹豫回答道“东瀛人如果想要在藏剑山庄里找宝贝,第一个目标肯定是他们的宝库!”
“我们只需要去那里守株待兔就行了!”
正说着,耳畔突然传来动静。
两人同时有所察觉,立刻将身子一低趴了下来,耐心等待。
不多时,就看见夜色下出现一抹娇俏的身影。
那身影施展轻功,踏着房屋缓缓进了藏剑山庄,随即便朝着某处别院飞去。
直到那人身形远去二、三百米,路平两人才探出头来。
“终于来了!”
“不过怎么只有一个人?”
“而且看上去似乎还是个女人?”
两人都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但却始终想不出端倪。
“先别管那么多了,咱们先跟上去看看,再做计较!”
“有道理!”
于是两人远远吊在那夜闯藏剑山庄的女人身后,跟着对方一路来到一处院子当中,却不料转眼间就失去了对方的身影。
“那女人怎么不见了?”
“难道我们被发现了?”
沈剑心顿时一惊,这个情节他在江湖中看到过。
路平翻着白眼,伸手朝前一指。
“仔细看,她摔倒了!”
“……”
那女贼的轻功显然练不到家,也可能是因为夜色太暗,所以被屋顶上某处突起给绊倒了,此时正跌坐在地,揉着脚踝。
“好机会!我们现在上去将她擒下,逼问内情……”
沈剑心眼中一亮,当即就要起身。
好在路平眼疾手快,迅速将他按下“别冲动!”
“都说‘捉贼拿赃’,现在这女贼还没有行动,就算我们将她抓住,只要她矢口否认,我们也拿她没办法。”
“万一闹大了,她再来个倒打一耙,往我们身上泼脏水,那我们就惨了!”
短短三秒中,路平的脑海中已经模拟出了接下来的情况——‘还没动手不算偷’‘只是被迫,他们才是坏人’‘我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抛开事实不谈,你们就没错吗’‘现在都得玉玉症了’‘藏剑山庄深夜欺女,赔付一千五通宝’……
沈剑心瞬间冷汗直冒,一阵后怕。
显然他也是想到了自己刚才出去,把事情闹大的后果,有多么严重。
“路平,这次幸好有你在场,不然我这辈子就完了!”
“好说好说……都是兄弟,帮忙应该的!”
就在这时,脚下房屋内忽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刚刚屋顶好像有动静,我出去看看。”
随即,夜空中便传来开门、关门的声音。
然而让路平两人意外的事,听到声音,那女贼竟然不跑,反而继续坐在原地,好像专门在等人过来一样。
不多时,风中呼啸。
一道黄色身影跃上屋顶,举目四望,很快就发现了那坐在屋顶之上的女贼。
就在这时,令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那人看到女贼,神情忽然一愣,没有选择声张呼喊起来,反而像是见到熟人一样,十分自然地走了过去。
路平两人静静地看着这一幕,更加疑惑。
“沈子,你认得这人吗?”
“当然认得!他是藏剑山庄的五庄主,叶凡!”
叶凡?
那这女贼的身份……
就在叶凡靠近那女贼的时候,对方伸手将自己脸上的面罩就是一拉,望向叶凡的目光,那叫一个柔情似水。
“师弟,好久不见……”
路平、沈剑心瞬间瞪大双眼“……!!!”
这哪里是什么女贼,分明是老情人久别重逢的情形啊!!
“我记得,叶五庄主年前刚结婚,是吧?”
“是的,新娘是唐家堡的大小姐唐小婉。”
沈剑心略微回忆了一下,说道“前几年叶五庄主抢亲、带人私奔,遭到唐门、霸刀追杀的事,可是在江湖上闹得沸沸扬扬呢!”
“那这是……”
“很明显,老情人私会呗!没听见那女人喊他‘师弟’吗?”
两人对视一眼,纷纷看出了彼此眼中的八卦神采,随即嘴角扬起阴险的笑容。
藏剑山庄五庄主叶凡的故事,在江湖上也是流传甚广的。
叶凡幼年时期曾走丢过一次,被人贩子卖到巴蜀一带,后流浪街头,乞讨之时被其他乞丐欺负,幸得唐小婉出手救治。
唐小婉将叶凡带到唐家堡居住,二人相处数年,渐生情愫。
后来唐小婉生病,叶凡因年幼无知,以为她将死,便询问有什么心愿未了,唐小婉说不曾见过雪,于是叶凡花了数月时间从唐家堡走到天山,想要为她带去‘雪花’。
但雪花遇热即融,哪里带得出天山?
叶凡却是个死脑筋,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朝来夕去,终于打动了野生的江湖大佬,王遗风。
王遗风看到叶凡的举动,自然心生好奇,上前询问缘由,在得知了故事之后,立刻被叶凡的赤子之心打动,将他带到名为‘小西天’的山谷当中居住,还收了他做徒弟,传授‘凝雪功’。
也就是在那时,叶凡与王遗风的首徒丁丁相识。
叶凡在小西天学艺九年,自然也与丁丁相处了九年。
孤男寡女,共处一谷,加上男孩子生得俊俏,女孩子心智早熟,丁丁看上叶凡也是很正常的事。
只是叶凡心中始终挂念唐小婉,所以没有接受丁丁感情。
至于后来叶凡离谷、归家、放浪、抢亲、私奔、被人追杀、成功抱得美人归等诸事,则无关紧要了。
反正这波是青梅竹马的大胜利!
“桀桀桀……”
“青梅竹马?这波就让你看看天降系的厉害!”
望着夜色下,屋顶上的那对男女,沈剑心发出魂殿长老般的笑声。
但路平却有不同见解叶凡和唐小婉才相处了两年,但是和丁丁可是相处了九年啊!
真要说的话,应该这对师姐弟才是青梅吧?
至于唐小婉嘛……最多只能算初恋、白月光罢了。
诚如沈剑心所说,叶凡的故事因为牵连太大,早已流传江湖。
只不过,江湖人对他师承王遗风这件事,倒不是特别清楚,不然藏剑山庄的风评肯定要受到影响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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