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向思翎篇无男女主请按需购买)
其实真要再跑,还是很容易的,罗红民不可能24小时派人盯着她,尽管她的身份证被他扣着,钱也被拿走了,也不是不能跑。可跑了之后,她要怎么生活?没有钱,学历又低,举!目无亲,她也许连工作都找不到,房子也租不起。而且她想,我为什么要去过那样的生活,他们欠我太多了。相比之下,每周伺候罗红民几次,她已经习以为常,不是那么难以忍受的事。</br>回湘城后,向思翎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她按照罗红民的安排,进入华誉,工作不算太积极,也不消极。她沉默寡言,冷艳不可方物,几乎没有朋友。她的嘴角时常带着讥讽的笑,而她在床上,又恢复了僵尸状态。对罗红民,再无半点亲近。</br>这令罗红民心中七上八下的,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br>罗红民哄了她好多天,都没用。渐渐的,他也恼羞成怒了。他要的是彻底征服这个女人,得到她的身心和意志,而不是一具不会哭不会笑的躯壳。他也怕她再跑掉,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她要真的豁出去,他也没辙。而且万一下次跑了,找不回来了,怎么办?</br>他不能没有向思翎。她是他的情人,也是他的孩子。是他已经失去的青春,迟来的爱情和最终极的**。</br>他得想个办法,一劳永逸。</br>这一次,他必须彻底击溃她的意志,控制她的精神,让她不敢也不想再离开。罗红民认为,人只要有了绝对的恐惧,随之而来的就是敬畏和依恋,甚至还会有爱。女人就是这么矛盾的生物。他对向思翎的驯化还不够,之前是他感情用事了。</br>之后,罗红民有很长时间,都没有碰过向思翎。他去夜总会玩女人,去李美玲的按摩会所玩技师,好像已经对她失去了兴趣。而向思翎对此反应平平。</br>后来有一次,罗红民和李美玲带她参加酒会,那是向思翎第一次见到钱成峰。</br>再然后,又有几次,向思翎都遇到了钱成峰,每次两人都说了话。很快,钱成峰开始给她送花送礼物约吃饭,全力以赴地追求。</br>一开始,向思翎对钱成峰这个人,印象平平。他并不十分帅,能力倒是很强,但过于精明世故,和向思翎曾经喜欢的类型截然相反。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可向思翎不知道,钱成峰有罗红民在背后鼓励,普通的挫折哪会令他放弃?向思翎看着他着了火般的双眼,知道这个男人,是真的被她迷住了。</br>动静闹得太大,公司很多人都知道了。向思翎虽然对他没有好感,却不希望他因为自己,被罗红民穿小鞋。于是在一次吃饭时,她对罗红民说:“那个钱成峰,最近总找我,你管一下。不过他什么都不知道,你别为难人家。”</br>没想到罗红民问:“那你觉得他怎么样?”</br>向思翎忽然想起,他们已经有三个半月没有做过了。</br>她答:“一般。”</br>“我倒觉得他不错,年轻,有能力,也有野心,有点像年轻时的我,前途不可限量。你要是觉得他行,可以和他先相处试试。”</br>向思翎:“你什么意思?”</br>罗红民神色平淡地说:“我早就对你说过,你妈也说过吧,我不会缺女人。你陪我几年,等我兴致过了,亏待不了你。现在你也大了,总不交男朋友也不像话。你要是喜欢上谁,谈恋爱可以,结婚也可以。我会遵守承诺,陪嫁房子车子,把你当亲女儿嫁出去。过去几年,我对你都是真心的。我从来不会亏待跟过我的女人,更何况是你。以后多笑一点,准备迎接新生活吧。”</br>那天,向思翎回房间,独坐了很久。</br>第二天,她就答应了钱成峰的追求。</br>之后,他们两人,按部就班的约会,恋爱,出双入对,亲吻,拥抱,上床。公司所有单身男人,都羡慕死钱成峰了,懊恼自己怎么没有大胆一点。</br>钱成峰却骄傲地想,能一样吗?我是董事长亲自选中的女婿,可见他多么欣赏我。尽管向思翎很多时候都显得忧郁,沉默,对他的态度算不上热烈,但是一个女朋友该尽的义务,她全都做得很好。钱成峰本就爱得卑微而热烈,也不会深究。</br>也不知道罗红民跟李美玲说了什么,她也成了哑巴,当着钱成峰的面,虽然敷衍,也会说几句场面话。更多时候,她会盯着女儿冷笑。</br>直至和钱成峰领了结婚证,搬去他用尽全部积蓄买的那套新房子时,向思翎还有种在做梦的感觉——她就真的这样离开那个家,那个困住她几年的魔窟?她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拥有了一个全心全意爱她的丈夫和看似美满的婚姻生活?</br>结婚前三个月,生活简单安稳得让向思翎不敢相信。虽然还是有半数的夜晚,她会从梦中惊醒,等着她的,是钱成峰温暖的怀抱和充满怜爱的安抚;她不喜欢床上那档子事,钱成峰一个体格健壮的年轻男人,竟也尽量忍耐着,一切以她的意志为主,绝不委屈她,新婚期间,两人一共才寥寥几次——就是这一点,令向思翎真正开始思考,和这个男人白头偕老的可能性。</br>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工作中越来越自信。她对钱成峰越来越好,真有了几分相濡以沫的滋味,他们成了集团里人人羡艳的一对佳偶。她以为木已成舟,罗红民再无耻,也不能对下属的妻子下手,钱成峰也不可能容忍。</br>这一切,罗红民都看在眼里。</br>一个周末,罗红民邀请他们夫妻回别墅吃饭。邀请是对钱成峰发出的,他自然热衷和大老板亲近,向思翎没有理由拒绝。</br>当晚,钱成峰彻底醉酒,不省人事,被保姆扶进向思翎的卧室。</br>向思翎被带进罗红民的卧室。</br>“我结婚了!”向思翎激烈反抗,“我的丈夫就在楼下!你不是说对我没兴趣了,放我去结婚吗?”</br>罗红民把玩着手里的安全套:“可我又有兴致了怎么办?”</br>“你不是人!你这个畜生!”</br>他却亢奋地逼近了她:“你老公怎么样?有我厉害吗?这可是我精心为你挑选的男人,能不能伺候好你?叫啊,叫得再大声一点,最好把钱成峰叫醒看看,你在你的爸爸、他的董事长床上是什么德性!”</br>向思翎一下子僵住了。</br>她想她是真的喜欢上钱成峰了,喜欢上这个虽然油滑,对她却真挚;虽然粗糙,对她却细心的男人。他那么掏心掏肺爱她,她根本无法想象,如果知道这一切,他会是什么反应。她一点都不想伤他的心。</br>这个夜晚,罗红民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无论心灵还是身体。他知道,猎物又回到自己手里了,而且比以往更烈性,也更绝望。他又一次狠狠击溃了她的意志。这样的女人,多么令人痴迷啊。</br>完事时,他对她说:“现在明白了吗?就算结婚了,老子叫你,你也得随叫随到。真要让钱成峰知道,你看他敢不敢放一个屁?”</br>向思翎不是没想过对钱成峰和盘托出,让他带着自己,远走高飞。可她也在想罗红民说过的话——钱成峰是他选中的。而且,夫妻俩的感情基础并不深厚,钱成峰这样有野心有能力的男人,真的能接受老婆曾经多年被继父控制性侵?他会愿意抛下华誉的高薪和发展机会,陪她从头开始?</br>我在第一天开文就在作话说了,日更1章,不少于2000字,争取不断更。今天我特意把这段话放到文案上:</br>【本文日更1章,不少于2000,更新时间每晚8点,速度慢,可屯文,必完结。】</br>——</br>本书还剩下1/3的内容,写出什么水平受我的能力限制,但是作者一定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