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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0章 顾乐宝的安置
    特别是对于江老爷子来说,顾明平先是辜负、伤害了他视若珍宝的女儿,后来又冷漠放任、甚至变相“谋杀”他女儿留在这世上唯一的骨血。

    每每思及此,老爷子都恨得气血翻腾,恨不能亲手将顾明平千刀万剐,方能稍解心头之恨!

    但他活了将近一个世纪,历经战火纷飞、人世浮沉,见过太多被仇恨蒙蔽双眼、最终扭曲了心性、甚至毁掉了自己一生的人。

    此刻出于对江宁深沉到骨子里的爱护和长远考虑,江老爷子不得不强压住自己心中那份同样炽烈的恨意。

    他想把顾明平往死里整、一辈子没有翻身的可能,对于如今的江家来说,并非难事。

    但老爷子担心的,是将来。

    毕竟他是江宁的生父,这份斩不断的血缘,在世俗和人伦中,有着复杂而沉重的分量。

    他担心将来某一天,当江宁随着年龄增长、心境变化,或者因为无法完全割裂的血缘牵绊,又或者因为外界的议论。

    而产生不必要的自我怀疑、厌恨,甚至后悔:我当年,对生父是不是下手太重了?

    这种可能性,哪怕只有万分之一,江老爷子也绝不愿让它发生在自己外孙身上。

    他不希望江宁的人生,背负上可能存在的、源于“弑父”的阴影或者道德包袱。

    他的小宁,应该光明坦荡地往前走,不该被那些烂人留下的泥泞绊住脚,更不该让他们的血污脏了未来的路。

    因此,老爷子尽可能平缓、理智,甚至带着一丝引导和安抚的语气,缓缓分析:

    “小宁,你的心情,外公都懂。外公心里,比你更恨!顾明平……他不配为人父,林秀珍更是蛇蝎心肠!

    他们欠你的,欠你母亲的,这辈子、下辈子都还不清!”

    他话锋一转,目光变得深邃而凝重,带着历经世事的通透:“但判无期……以目前的情况看,可能不太现实。第一,时间隔的太久,想找到直接的证据非常困难,而且顾明平完全可以矢口否认。

    咬死了所有的东西都已经用在了你身上……毕竟,你……”

    老爷子后面的话没说完,但意思很明显:你现在“好好的”站在这里,这就是对方最有力的辩解。

    “第二,”老爷子继续道,“即使我们能找到一些间接的旁证,但要据此改判重刑,难度极大。

    以我的估计,最多可以给他们加个四到五年的刑期……

    我的意思是,咱们可以继续暗中收集证据,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他们罪有应得。

    但在这个过程中,更重要的是你自己,你的未来还很长,江家重新站起来了。你有我们,有真心待你的朋友、兄弟,还有大好的前程。

    不要让这些人,继续占据你太多的心神,甚至影响你对未来的判断和选择。”

    江宁知道外公说的是对的,法律有法律的边界和程序,不是可以随意快意恩仇的江湖。

    心里依然意难平,但还是选择了接受:“外公,我明白您的意思。那就按您说的来。那林诗诗这边……舅舅,证据方面有眉目了吗?”

    江文涛立刻点头,“已经查到了银行的取款记录,邮局那边包裹领取的签字单据也在想办法调取。

    最晚……就这两三天之内,应该能把初步的证据链整理出来给你。”

    “好。证据一到,就立刻报警。”

    说完林诗诗,接下来就是让人心情复杂的顾乐宝了。

    他回来这段时间,顾乐宝几乎像个小尾巴一样,只要瞅准机会就往江家跑,还总喜欢往他身边凑,不远不近地跟着。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说实话,他并非没有触动。那么小的一个孩子,他每天跟在你后面,用那种混合着忐忑、渴望和一点点自卑的眼神望着你。

    偶尔因为得到你一个温和的眼神,或者一句简单的“吃饭了吗”、“路上小心”,

    那孩子脸上瞬间迸发出的、毫无杂质的纯粹欢喜,都亮得惊人,让江宁根本无法忽视,甚至偶尔会感到一丝不忍。

    还出奇地懂事,在他面前,绝口不提在外面遭受的白眼和欺负,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在学校、街巷间,因为父母的污名而默默承受着孤立和冷眼。

    他的心并非全然硬得起来。

    就连赵欣然和赵奶奶也私下跟他聊过,在他没回来的时间,顾乐宝其实很少跟林诗诗接触,甚至……有点躲着她。

    而且这孩子虽然年纪小,但心里已经有了模糊的是非观念,知道自己父母做了对不起他、对不起江家的事。

    也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对他怀有一种近乎卑微的愧疚感,会讨好他,并想要做出弥补。

    但……

    原主已经死了。这份血债,源于顾乐宝的父母,却如同天堑,横亘在两人之间。

    不管顾乐宝如何无辜,不管他对这个“哥哥”抱有多么纯粹的仰慕和依赖,他们都不可能再是兄弟。

    不仅不再是平常的兄弟,江宁更没办法、也没立场对他表现出任何超越底线的“优待”或“照顾”。

    江宁整理了一下思绪,语气平静却带着决断:“顾乐宝……他已经五年级了,这几个月,就还像以前一样吧。

    等到九月份就该上初中了。到时候,让他从原来的院子彻底搬出去,办理住校,还有户口也迁走。”

    他转向二舅舅:“嗯……以后,除了学费,固定每个月给他10块钱的生活费,至于其他的……就算了。”

    每个月10块钱。在七十年代,对于一个住校的初中生来说,基本的生活费(饭票、书本杂费)是够的,但也仅仅只是“够用”,绝无任何宽裕可言。

    这既是一种最基本的、基于法律和血缘的负责,更是一种清晰无比的界限。

    我可以供养你到成年,尽到义务,但更多的亲情、关爱、资源,乃至于一个“家”的温暖,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