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021:堂姐沈月来了,签到豪车一辆..
    021:堂姐沈月来了,签到豪车一辆【求一切,第二章】

    “可以这么说吧。”

    “因为知道汪成的为人,也是因为保护你,所以我一再插手你们之间的事,防止你和他走的太近。”

    如今,俞可岚和汪成已经没有任何可能了。

    有些事,是该告诉俞可岚了。

    林歌行事不择手段,但感情光明磊落。

    俞可岚因为这件事,是选择记恨他,一拍两散,或者是依旧要和他在一起,都在于她自己的选择。

    “你从一开始就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看不出俞可岚脸上有什么表情。

    一双美眸只是平静的看着林歌。

    “没有。”

    林歌很坦诚。

    “那现在呢?”

    俞可岚又问道。

    “现在······有那么一点吧,毕竟你也是有优点的,比如黏人,比如长得漂亮,比如热情似火。”

    林歌依旧很坦诚。

    看着林歌在哪数落自己的有点。

    俞可岚再也忍不住脸上的笑意。

    一对胳膊就缠到林歌脖子上。

    “这不就对了。”

    “我不管你以前喜不喜欢我,只要你现在喜欢人家就行了。”

    林歌有些不理解俞可岚的反应。

    难道她不应该为这件事生气吗?

    “为什么?”

    林歌哭笑不得的问道。

    “是不是觉得,我应该恨你?”

    俞可岚白了林歌一眼:“我又不是傻子,那汪成明显不是什么好人,我要是真的成了他女朋友,还不跟跳入火坑一样,你知道这一点,救我脱离火海,我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去埋怨你。”

    林歌笑了,摸了摸俞可岚的小脸:“在我心里,你又多了一个有点,明事理。”

    俞可岚坐回原位,将小脑袋枕在林歌肩膀上:“嘻嘻,既然我这么好,那现在是不是能转正了?成为你的正式女朋友?”

    “正式女朋友?”

    “还早得很,等什么时候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再说。”

    林歌语气懒散的说道。

    俞可岚一听,立刻气节。

    刚还夸她,几分钟前,更夺走她的初吻。

    现在就翻脸不认人,这不是陈世美么?

    “你耍赖,还我初吻来!”

    俞可岚板着俏脸,要和林歌算账。

    “还你?”

    “这个简单。”

    林歌微微一笑,一双臂膀,再次将俞可岚小脑袋,揽了过来。

    “呜呜呜~”

    黑暗之中,那小猫般的叫声,弱不可闻。

    ······

    热恋中的小姑娘总是这么粘人。

    一场电影下来,除了最后一步,情侣之间该有的,都发生了。

    俞可岚那腻歪的劲,让林歌哭笑不得。

    他也不知道最后是自己占了俞可岚的便宜,还是俞可岚占了他的便宜。

    电影散场后,林歌骑摩托车将俞可岚送回了家。

    这大傍晚的,又属于90年代,林歌还真不放心一个女孩子独自回家。

    至于苏雅琳,林歌倒不怎么担心。

    有那么多老师和她同行,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

    至于凌香和倩倩,林歌则是让高振虎的属下,护送她回了家。

    将俞可岚送回家,林歌也回到了自己家里。

    还没进门,林歌就听到一阵聊天声。

    那多出的一个声音,貌似是个女孩子的声音。

    “妈,家里是不是来客人了?”

    走进门,林歌笑着问了一句。

    </div>“哈!”

    下一秒,林歌感觉自己被抱住了。

    一道清脆的857声音出现在自己耳边。

    伴随的,还有一阵好闻的香气。

    身为格斗专家。

    截拳道大师的身份,让他下意识做出了反击动作。

    “吭哧~”

    一个过肩摔,将身后‘偷袭’之人摔了出去。

    三分钟后。

    客厅的沙发上。

    一个模样十分漂亮的女孩子,正一脸幽怨的趴在沙发上,于兰则是在给女孩背部上药。

    于兰一脸好笑道:“你这臭小子也真是的,你月月姐好几年没见你了,就是想吓你一下,你倒好,一把就把人家丢出去了。”

    林歌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我这纯属于下意识反应,你们也知道习武之人,最忌讳有人突然从背后出现。”

    沈月嘟嘴道:“枉我小时候那么疼你,学了点三脚猫功夫,第一时间就用到你姐身上了。”

    说话的人叫沈月,是林歌的堂姐。

    当然,这个堂姐不是亲堂姐,而是出了五服的堂姐。

    沈月的爸爸,是林歌父亲林野的六世堂兄。

    有人会问了,既然沈月是林歌的堂姐,为什么不跟父亲一个姓,姓林。

    这自然是因为沈月母亲走在时代的前列,而沈月父亲也是个妻管严,导致沈月生下来,随母亲姓。

    一般情况下来说。

    堂亲出了三代基本上就没来往了。

    可沈月和林歌已经出了五服,却依旧能这么亲热。

    这就不得不从两人的小时候说起了。

    两家父母年轻的时候,都是稻花香酒厂的职工,住的都是对门,再加上沾亲带故的,平时哪家父母有点事,孩子就直接去对门吃饭。

    所以林歌和沈月,可以说是小时候一起长大的。

    不过后来,沈月的父母因为工作原因,调到了吴楚市去工作,而沈月也随两人一起搬了过去。

    这也是导致两家分开的原因。

    不过,就算分开了,两家关系也一直保持着。

    逢年过节都会打电话问候,甚至重大节日,还会回来探亲。

    沈月比林歌大四岁。

    林歌记得,沈月今年应该刚毕业,在吴楚市实习,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于兰也挺疑惑的,干脆直接问道:“月月,你今年不是刚毕业么?找到实习工作了没有,怎么突然想到来你叔这?”

    说起这个,沈月就苦恼的不行。

    “还不是我爸妈害的,我这才刚毕业,他们两个救给我介绍相亲对象,我天天都要被他烦死了,正因为躲着那个人,我才会来婶婶你这里避难。”

    听完沈月的讲述,于兰也是哭笑不得:“那你爸妈知道你来我的事吗?”

    沈月摇摇头:“我没跟他们说。”

    接着,她紧张道:“婶婶,你千万别告诉我爸妈,我在您这,不然的话,他们肯定要抓我回去。”

    于兰点点头。

    不过,在老一辈眼里,对象都是靠父母介绍相亲而来。

    古语有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这沈月为什么就对父母介绍的对象那么反感。

    “月月,那男孩子长得什么样,做什么的?你为什么不喜欢他?”

    沈月想了想,然后说道:“那人家里好像是个水产商,家里有个百把万家产吧,人也长得还可以,性格这方面,因为相处的不多,所以还不算了解。”

    听沈月这么一说,于兰就更不解了。

    “既然那小伙子家庭条件不错,模样也俊俏,那你还考虑什么?”

    沈月对于兰这话就不赞同了:“婶婶,现在早就不是您那个时代了,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都讲究自由恋爱,我才不要我爸妈给我介绍,凭我自己,我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再者说了,那人家里有钱是没错,但他又没钱,而且学历也比我低,现在天天混在他家鱼行混日子,我不喜欢这种不求上进的人。”

    于兰:“······”

    看着沈月反感的模样,于兰不由苦笑。

    现在的年轻人思想还真是开放,自己好像的确跟不上了。

    “沈月,那人是不是叫毛圣杰?”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林歌,问了一句。

    “咦,你怎么知道的?”

    沈月顿时惊讶的看着林歌。

    不过下一秒,她就生气的拧着林歌耳朵:“臭小子,沈月也是你能叫的?你要叫我姐姐知不知道?”

    看到这一幕,于兰摇头笑着。

    她仿佛又想起了两人小时候的时光。

    沈月拿零食蛊惑林歌叫姐姐,林歌就是不叫,沈月气的哇哇叫,就去拧林歌的耳朵。

    沈月压根就没用力,冰凉的小手捏着,反倒挺舒服的。

    林歌拨开沈月的手,淡淡说道:“叫你姐,下辈子说不定还有点希望。”

    </div>这么多年,这小子还真是一点没变。

    对于林歌油盐不进的模样,沈月也是一脸无赖。

    “对了,你还没说,你是怎么知道我那相亲对象叫毛圣杰的?”

    林歌微笑道:“猜的。”

    “你知道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很欠打?”

    沈月气的咬牙切齿。

    林歌无所谓的耸了耸肩。

    不过,脑海里却已经在调集这个毛圣杰的资料。

    毛圣杰,前世沈月的丈夫。

    家里开水产鱼行,家产百万。

    在双方父母的强烈撮合下,和沈月结婚。

    不过此人性格极为自私。

    只顾自己吃喝玩乐,从来不管任何人。

    婚后便原形毕露。

    在父母死后,那家鱼行很快就在毛圣杰的手中挥霍一空。

    家里全靠沈月一个人的工资度日。

    动不动就身手问沈月要钱。

    最后,两人自然是以离婚收场。

    总结来说,这是一场失败的婚姻。

    基于这一点,林歌知道,他的新任务要来了。

    “婶婶,我这次来可不是白住,你看,我给你带了礼物。”

    沈月性格开朗,小嘴也甜,是不可多得的开心果。

    她从行李箱,拿出一件新毛衣,就把于兰哄得开心不已。

    心里直呼,如果这丫头是自己的儿媳妇该多好。

    这不是于兰一时之间的想法,而是酝酿了很久。

    这丫头模样随了她妈,活脱脱一个美人坯子,自小到大都好看。

    性格就不用说了,于兰从小看到大,知根知底。

    以前的话,于兰还自卑自家的条件,觉得林歌配不上。

    毕竟人家一家去了省会定居,工资也高。

    可现在不一样了,儿子开了游乐场,身价百万,和沈月那相亲对象比起来也不差,甚至还要优秀许多。

    毕竟别人是靠父母,自己家儿子是名副其实的富一代。

    “你这丫头太见外了,都是一家人,还带什么礼物,婶婶从小就喜欢你,只要你想住,在这住多久都没事。”

    于兰拉着沈月小手笑眯眯道。

    沈月还不知道,婶婶已经在打她的注意。

    她现在满脑子,都想着,怎么让林歌开口叫她姐姐。

    大城市生活的女孩子,总有一股优越感。

    沈月虽然没有,但依旧认为,林歌没有她见过的世面多。

    “林歌,你看这是什么?”

    沈月翻箱倒柜,一件件小可爱随便乱丢,看的林歌一阵翻白眼。

    这可真是不把他当外人。

    最后,沈月从行李箱,掏出一个魔方,在林歌面前晃来晃去。

    “这是把自己当做没见过世面的人啊。”

    林歌好笑不已。

    1993年,大部分孩子连玩具是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是一般的孩子,这时候还真没见过魔方这东西,会被唬住。

    可林歌好歹是个重生者。

    造价百万的手办都有。

    又怎么会不知道魔方。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