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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堂姐的追求者,坑人开始【求..
    022:堂姐的追求者,坑人开始【求一切,第三章】

    第二天一大早。

    “砰砰砰!”

    “有人吗?”

    睡梦中的林歌,就听~到门外的敲门声。

    那一阵阵刺耳的声音,让林歌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谁啊?”

    “来了来了。”

    正在做早餐的于兰放下手中的刀-,赶紧去看门。

    “你是?”

    不过,当打开门却发现,她不认识对方。

    这是一个年约二十多的青年。

    长得倒是挺标志的,就是身上有那么一股浮夸劲,让人觉得这人不怎么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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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来找沈月的。”

    毛圣杰皱着眉头,打量着这又小又破的房子。

    他就不明白,为什么沈月放着大城市的生活不要,跑到这种烂地方来。

    原来,他就是沈月口中的那个相亲对象。

    当发现自己的相亲对象消失之后,他第一时间把这件事告诉了沈月父母。

    知女莫若父,沈月没什么朋友,他一猜就知道,这丫头肯定跑到江北市她婶婶家了。

    江北市离吴楚市也不远,就60多公里,坐客车只要一个小时。

    毛圣杰得到消息,第二天一道早,就马不停蹄的开着他老爸的车,赶到了江北市。

    然后按照沈月父亲给的地址,找到了林歌家。

    “月月,你朋友来找你了。”

    这人一脸轻浮,眼睛里还带着轻视,于兰光凭第一映像就不喜欢这人。

    但碍于沈月面子,她还是帮忙叫了一声。

    “你先进来吧。”

    于兰让开了身子,走进屋里,嘴巴小声嘀咕道:“估计这就是那个什么毛圣杰了,难怪月月不喜欢他,光是礼貌方面,我家林歌就能甩他十条街。”

    学习成绩放养,但是于兰对林歌的素质教育却是很严格。

    她永远遵循一句古话,先成人,再成才。

    “谁啊,一大早,就吵吵,不知道我还没睡好吗?”

    走进客厅里,毛圣杰就看到沈月穿着睡衣从一个房间走了出来。

    “月月······”

    他忍不住惊喜的叫了一声。

    心道,叔叔果然没骗他。

    但下一秒,毛圣杰脸就黑了。

    沈月刚走出房间没多久,一个男人居然也从那个房间走了出来。

    而那个男人,居然只穿着短袖短裤。

    瞬间,毛圣杰脑补出各种情节。

    总结出一个答案。

    他被戴帽子了。

    “沈月,他是谁?”

    毛志杰恼羞成怒的指着林歌。

    “什么谁谁谁的?”

    沈月还有些迷糊。

    “你还给我装,这个男人为什么和你从一个房间走出来?”

    “说,你是不是给我戴帽子了?”

    毛圣杰抓狂的问道。

    一旁的于兰这会笑得不行。

    也不出来解释。

    这毛圣杰误会了更好。

    这两人黄了,月月不就有可能成为自家儿媳妇了吗?

    沈月这会也明白发生什么了。

    先不说毛圣杰为什么出现在这。

    就他这态度,沈月就不满意。

    “你有病是吧?先不说我们是一个睡床,一个打地铺,就说我和我弟睡一个房间这事,跟你有半毛钱关系?”

    “就算我给人戴帽子,那人也不可能是你。”

    沈月小脾气躁得很,对着毛圣杰就是第一顿狂喷。

    弟弟?

    毛圣杰傻了。

    搞了半天,是自己误会了,闹了一个大乌龙。

    想到这,挨喷的毛圣杰非但不生气,反而心情瞬间好了起来。

    “月月,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是我不是人,我道歉,我向你认错。”

    毛圣杰赶紧赔礼道歉。

    好一会后。

    “说吧,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沈月坐在沙发上,没好气的问道。

    “是叔叔跟我说的······”毛圣杰一脸无辜。

    “月月,叔叔和阿姨很担心你,你就别任性了,跟我回吴楚市去吧。”

    毛圣杰小心翼翼道。

    沈月直接拒绝:“你休想!”

    “再说了,我又不是失踪了,我来吴楚市只是为了旅游,有什么好担心的。”

    “反正要回去你回去,我是不会回去的。”

    毛圣杰一脸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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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月的脾气他明白。

    这说不回去,自己再怎么求也没用。

    “不回去也没事,就当度蜜月吧,刚好可以趁机增进我和月月的感情。”

    毛圣杰已经打定主意,要在江北市陪沈月玩几天。

    “月月,这里又小又破,还要和你弟挤一个房间,太不方便了,不如我去外面宾馆住吧,那里干净也卫生,位置也大。”

    沈月住在亲戚家,不方便增进感情,也不方便他下手。

    毛圣杰眼珠子一转,提议道。

    但沈月也不是傻子,想都不用想,就拒绝了:“注意你说的语气,我婶婶家怎么就又旧又破了?反正我就喜欢住这里,如果你不乐意,就赶紧回吴楚市去。”

    这期间,林歌一直都没说话。

    因为他在观察沈月的态度。

    一段时间后,林歌得出一个结论。

    沈月从头到尾都不喜欢毛圣杰。

    前世,她最后嫁给对方,也是因为迫于父母的压力,一时心软,导致一生被毁。

    “林歌,今天陪姐姐玩一天呗。”

    沈月挽着林歌的胳膊,眨巴着美眸。

    她现在快被毛圣杰烦死了。

    所以就想着林歌可以帮一帮她。

    “我今天还要上课。”

    林歌好笑道。

    “少上一天课又不会缺胳膊少腿,你姐姐我可是难得来一回。”

    沈月撒着娇。

    这模样,看的毛圣杰羡慕不已。

    什么时候,沈月能对他这么撒娇就好了。

    林歌无语道:“少上一天课,是不会缺胳膊少腿,但是会导致我考不上清北。”

    “噗嗤~”

    沈月直接忍不住笑出声。

    “就你那成绩,还想着考清北,能考上一本就不错了。”

    她知道林歌成绩一直处在中游水平,说能考上清北,不是在说笑话是什么?

    “大不了晚上回来,姐姐给你补课。”

    “你姐我可是楚大毕业的高材生,辅导你还不是绰绰有余,保证你轻松考重点。”

    沈月拍拍小橙子,自信的很。

    如果她知道林歌的真实成绩。

    可能就不会这么想。

    这时,一旁的于兰也是笑道:“林歌,你就陪月月出去玩一天,如果老师打电话来,我会帮你解释的。”

    林歌:“······”

    原来小时候,老妈说想让沈月做儿媳妇不是假的。

    看这助攻打的。

    其实。

    林歌不是不想和沈月一起出去。

    他只是在逗沈月玩而已。

    现在既然老妈都说了。

    他只能点点头。

    ······

    “月月,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个弟弟?”

    下楼梯,毛圣杰试探着问道。

    不等沈月说话,林歌淡淡说道:“出了五服的堂弟,也要跟你说么?”

    “出了五服?”

    毛圣杰顿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不傻。

    出了五服就代表血缘关系几乎没有,是可以结婚生子处对象的。

    不由的,他那种被戴帽子的感觉,又冒了出来。

    看向林歌的眼神,也带上了敌视。

    沈月也发现了这一点。

    却只是笑笑,并不解释。

    毛圣杰误会了更好。

    最好一气之下离开。

    这样她就彻底解脱了。

    但沈月低估了毛圣杰的决心。

    “一个住破屋的穷小子,也想跟我抢月月,痴心妄想。”

    毛圣杰心里冷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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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将林歌当成竞争对手。

    但是他从心底瞧不起林歌。

    一个男人,能打动女人的,唯有钱财。

    一个还在读书的穷小子,根本对他造不成一点威胁。

    “林歌,你家有自行车吗?咱们出去玩总不能走着去吧。”

    下了楼,沈月东张西望。

    林歌走到摩托车处,拍了拍,笑道:“玩的地方,离我家都挺远的,骑自行车太慢了,骑摩托车出去吧。”

    看到摩托车,沈月眼前一亮:“林歌,没想到啊,你家才一年就发生翻天地覆的变化,连摩托车都骑上了。”

    沈月家肯定是有摩托车的。

    毕竟她父母工资一个月加起来两千多块。

    已经属于高薪了。

    买一辆摩托车不在话下。

    吴楚市摩托车也不少,因为吴楚市是大城市。

    但沈月没想到,小地方出身的林歌家,也会有摩托车。

    此刻,她是真心为林歌开心。

    毕竟弟弟家的条件越来越好。

    毛圣杰看着林歌的新摩托车,却是不屑一笑。

    小地方就是小地方,一辆摩托车也值得嘚瑟。

    看这小子的模样,估计这辈子,连小轿车都没坐过吧?

    想到这,毛圣杰淡淡一笑。

    从裤袋里掏出车钥匙,然后按下。

    “滴滴~”

    不远处,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叫了起来。

    林歌和沈月不由的看了过去。

    “这小轿车是你的?”

    林歌好笑的看着毛圣杰。

    “是的,怎么了?”

    毛圣杰笑的很得意。

    “帕萨特?”

    林歌又问道。

    毛圣杰笑道:“你还挺有见识嘛。”

    “没错,就是帕萨特,这辆车价值24万8,纯进口车,像这种车,你们江北市估计都没几辆。”

    说完,毛圣杰又看向沈月,炫耀道:“月月,这辆车我爸刚买没多久,连他平时都舍不得开,昨天为了找你,我特意找我爸借了过来,有了它,这小小江北市,一天都不要,就能玩遍。”

    说实话,沈月真没坐过小轿车。

    说实话,沈月家如果买了一辆小轿车,她肯定会兴奋的小跑上去,好好体验一番。

    毕竟,没有女孩会对豪车不感兴趣。

    不比后世满大街的轿车,在1993年,路上车子都难见几辆,更别提价值20多万的帕萨特了。

    这相当于后世三百多万的迈巴赫,谁见了都会多看几眼。

    不过,沈月最讨厌的就是毛圣杰这幅幼稚的炫耀嘴脸了。

    “这车是你爸买的,又不是你买的,如果是你买的,我说不定会佩服你。”

    “你的车子还是你自己坐去吧,我坐林歌的车就行了。”

    沈月撇了撇嘴,直接翻身,上了林歌的摩托车。

    这下子,毛圣杰急了。

    身为同道中人,他最清楚摩托车刹车,会发生什么。

    这小子明显就对他‘未婚妻’ 有意思,再让她坐这小子摩托车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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