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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章 鲁南诡井:1995年“11·1”特大杀人焚尸碎尸案全纪实
    第一章:枯井里的“牛肉”

    1995年的深秋,鲁南大地的夜色来得格外早。

    11月1日傍晚7点刚过,天色已经完全沉了下来,只有几颗残星稀稀拉拉地挂在头顶。

    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徐埠前村的东头,一台拖拉机正在“突突”地冒着黑烟。

    耕地的农民朱沛时看了看天,估摸着这一晌也干得差不多了,拖拉机的水箱也见了底。

    他拎着一个铁皮桶,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了村东头的二号机井旁。

    这口井平日里是附近几个村灌溉和生活的主要水源,井口周围长满了杂草,在夜色中像一只不知深浅的独眼。

    朱沛时借着微弱的天光往井里打水,可水桶还没下去,他的动作突然停住了。

    在那幽暗浑浊的水面上,似乎漂浮着什么东西。

    那是一个鼓鼓囊囊的塑料编织袋,随着井水的微波轻轻晃动。朱沛时心里嘀咕:这是谁这么缺德,垃圾往井里倒?

    出于好奇,也是为了清理水源,他喊来了不远处的同村村民徐敏有。

    两人七手八脚地找了根长竹竿,费了好大劲才把那个沉甸甸的袋子勾到了井边。

    “看着像是个饲料袋子,说不定是哪个小偷在附近偷了牛,杀完吃肉,把不要的下水和骨头扔这儿了。”

    徐敏有吸着鼻子,闻了闻那股混杂着泥土和腐烂气息的味道,自以为是地分析道。

    那个年代,偷牛盗马的事儿在农村并不鲜见。

    两人一边发着牢骚,一边出于贪小便宜的心理——如果真是牛骨头,拿回去喂家里的狗也是好的——便动手解开了袋子口的扎绳。

    一股难以名状的恶臭瞬间扑面而来,直钻脑门。

    朱沛时捏着鼻子,把手伸进袋子里扒拉了一下。

    指尖触碰到的不是预想中粗糙的牛骨,而是一种带着弹性、却又干硬冰凉的触感。他心里咯噔一下,壮着胆子把那东西往外一扯。

    借着昏暗的光线,一只皮肤干瘪、脚趾扭曲的人脚,赫然从袋口滚落出来!

    “啊呀!是人脚!”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划破了乡村的宁静。朱沛时和徐敏有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逃离了机井,仿佛那只脚会追上来一般。

    第二章:迷雾重重的抛尸现场

    晚上7点40分,临沭县公安局的电话铃声在值班室里尖锐地炸响。

    南古派出所副所长的声音带着急促的喘息:“报告!徐埠前村发现尸体!碎尸!就在村东二号机井里!”

    案情就是命令。时任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刘副局长和刑警大队大队长蔡大队长,带领十名精干刑警,拉响警笛,火速奔向现场。

    此时的鲁南农村,土路泥泞。警车在黑夜里疾驰,车灯刺破了浓重的雾气。

    现场位于327国道南侧两华里处,徐埠前村东2.5华里。

    这是一片开阔的农田,二号机井孤零零地矗立在旷野中,西边紧挨着一条南北走向的白泉南公路,距离公路仅三米远。

    这是一个典型的野外抛尸现场。

    技术人员打着手电筒,在井口周围展开了细致的勘察。

    法医小心翼翼地将那个编织袋完全打开,里面的景象令人作呕:碎尸共四块,分别是人体的右手、右脚以及左右大腿。

    尸块呈现出一种诡异的干枯状,边缘甚至有被火烧过的痕迹。

    “这绝对是一起杀人碎尸案。”法医在现场做出了初步判断。

    为了尽快拼凑出死者的身份,侦查员们没有丝毫犹豫,决定对机井进行彻底打捞。

    这是一项极其艰苦的工作,井深水冷,侦查员们轮流下井或使用工具进行搜索。

    上午10点半,随着打捞工具的晃动,第二袋碎尸浮出了水面。这袋碎尸的包装更加复杂,足足有七层之多:

    最外层是印有“普通硅酸盐、临沂东芝实业开发公司”字样的袋子;

    第二层印着“山东临沭化肥厂”;

    第三层竟然还有“香港”字样;

    第四层是一个黑色的塑料编织袋;

    再往里,是印有“江苏盐业公司”字样的袋子;

    最里面三层则是透明的塑料袋。

    这层层包裹的包装物,像俄罗斯套娃一样,似乎在刻意掩盖着什么。

    而在这个包裹严密的袋子里,除了人体躯干外,还被凶手塞进了一块重达三、四十斤的灰青石。

    显然,凶手的意图很明确——让尸体永不见天日。

    第三章:消失的头颅与“无头”案

    随着打捞工作的深入,案情的轮廓逐渐清晰,但也更加扑朔迷离。

    经法医初步尸检,死者为男性,内脏已高度腐败。两次打捞共获得五块尸块,但令人遗憾的是,头颅和其他肢体不翼而飞。

    没有头颅,就无法进行人像比对,无法查清尸源,这就成了一桩棘手的“无头案”。

    市公安局法医刘玉民带着技术团队赶到了现场支援。

    通过对毛发的检验、血型的化验以及趾骨联合面愈合特征的分析,法医们给出了一份关键的鉴定报告:

    1. 五块碎尸同属一人。

    2. 死者为男性。

    3. 最佳年龄约为30岁。

    4. 身高约1.6米。

    5. 死亡时间在半年以上。

    “半年以上?”这个时间点让在场的侦查员们倒吸一口凉气。

    这意味着这可能是一起积案,线索很可能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湮灭。

    但是,凶手百密一疏,他虽然抛尸于井,却留下了大量的物证。

    除了那层层叠叠的包装袋,随同尸块一起打捞上来的衣物也成了破案的关键:

    一件蓝色的机织毛衣;

    一件白色的衬衣;

    一条藏蓝色的裤子;

    以及一条印有“临沂半程高中针织厂”字样的绿色内裤。

    这些衣物虽然陈旧且沾染了污泥,但上面的标签和款式,就是指向凶手和死者身份的路标。

    第四章:蛛丝马迹锁定范围

    专案组迅速兵分四路:指挥组坐镇全局,现场勘察组继续寻找遗漏线索,物证寻访组负责追查包装袋和衣物的来源,调查走访组则对周边村庄进行拉网式排查。

    物证寻访组的工作进行得异常艰难但卓有成效。

    侦查员们像侦探一样,拿着那袋灰青石跑遍了附近的山头,最终在韩村镇张蔡庄找到了这种石头的出处;

    那个黑色的编织袋,经韩村兽医站辨认,系进口鱼粉的专用包装袋;

    最关键的是那条绿色内裤和蓝色工作服。侦查员们查遍了县直8个工厂和周边4个乡镇的10多家供销社,最后锁定了目标:

    只有南古镇供销社出售过这种款式的绿色裤头;

    而那件蓝色工作服,出自县造纸西厂。

    所有的物证线索,像一条条射线,最终都汇聚到了临沭县境内。

    这就排除了外地人作案抛尸的可能性,专案组果断将侦查范围圈定在本县。

    11月3日,干警们对现场周围的18眼机井进行了逐一排查。哪怕是一块瓦片、一个瓶盖,都要拿起来反复甄别。

    下午4时,在距离二号机井不远的三号机井里,又有了新的发现:

    一双黑色的皮鞋;

    一副带有鸳鸯图案的袜垫;

    以及一串钥匙。

    这些物品与之前打捞的衣物完全吻合,系死者生前所用。尤其是那串钥匙,虽然锈迹斑斑,但上面“五星”牌的字样依然清晰可辨。

    第五章:失踪的“风流鬼”

    11月4日,排查工作进入了白热化。9个乡镇,270个村庄,所有的外出及失踪人员名单被摆在了案头。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大家感到一丝焦躁的时候,三中队的干警在店头乡获得了一条重大线索。

    店头派出所的王所长翻出了一份旧档案:该乡东八里村有两名失踪人员。

    其中一名叫张淑义,年龄30岁,身高1.65米,于1994年失踪。

    这个名字像一道闪电,击中了侦查员的神经。年龄、身高、失踪时间,都与法医的推断惊人地吻合!

    侦查员们马不停蹄地赶到了东八里村。

    张淑义的家大门紧闭,一副破败的景象。

    据村民反映,张淑义兄弟五人,他排行老三,平日里游手好闲,是村里出了名的“二流子”。

    他在1994年古历9月突然失踪,之后就再也没有音讯。

    更可疑的是,张淑义失踪后,他的妻子崔广兰既不报案,也不着急寻找,而是心安理得地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西八里巷居住,甚至在案发前几天(11月1日)还去了青岛打工。

    “这女人心够大的,丈夫没了一年多,她一点动静都没有。”村里的流言蜚语让侦查员们觉得崔广兰有重大嫌疑。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的细节浮出水面:

    张淑义失踪前,曾穿过一件蓝色机织毛衣;

    他曾跟同村的武宜刚换过一件蓝色工作服;

    最关键的是,张淑义的五弟媳在看到警方展示的物证——那双带鸳鸯图案的袜垫时,脸色瞬间煞白:

    “这……这是我嫂子崔广兰亲手给三哥做的,这鸳鸯的绣法,我认得!”

    11月5日,局长亲自带领40余名干警包围了东八里巷。

    通过对村民的走访,案情的拼图逐渐完整:

    张淑义生前生活作风混乱,与多名妇女有染。

    1994年9月19日晚,张淑义在村里的代销店买了香烟,大约9点多钟向东走去,说是回家睡觉。但这一去,就再也没人见过他。

    同村的武宜刚也证实,现场打捞的那件蓝色工作服,是他1992年在县拔丝厂发的,后来在1993年麦收时被张淑义借走(或者说是要走)了。

    当侦查员将那把从井里捞出来的“五星”牌钥匙,插进张淑义老家的门锁时,“咔哒”一声,锁开了。

    铁证如山。死者,正是张淑义。

    第六章:奸情引发的杀机

    死者身份确定了,但凶手是谁?

    按照常理推断,妻子崔广兰嫌疑最大。

    但11月6日,侦查员赶赴青岛将崔广兰带回审讯后,却发现她虽然对丈夫的失踪表现得冷漠无情,但并没有作案时间和证据,最终解除了嫌疑。

    既然不是妻子,那又是谁?

    专案组再次把目光投向了张淑义的社会关系网。这个“风流鬼”平日里结仇不少,但谁会对他恨之入骨,不仅杀了他,还要碎尸、焚尸、沉井?

    在排除了一个个嫌疑人后,一个名字跳进了侦查员的视线——张凤军。

    张凤军,外号张二孩,是张淑义生前的“铁杆”好友。

    两人平日里臭味相投,经常一起偷鸡摸狗。但最让人玩味的是,张凤军的妻子吴兴花,与死者张淑义有着长期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是江湖上最大的两桩仇恨。张凤军难道是因为发现了妻子的奸情,从而对张淑义痛下杀手?

    但这还不够。侦查员们发现了一个更关键的地理逻辑:

    张淑义失踪的地点在东八里巷,而抛尸地点在徐埠前村的机井,两地相距20华里。

    如果凶手不熟悉抛尸地的环境,很难精准地找到那几口偏僻的机井。

    而张凤军,虽然住在东八里巷,但他的岳父家在南古寨东村。巧的是,寨东村距离抛尸的二号机井仅有2华里。

    对于张凤军来说,那一带的每一条小路、每一口井的位置,他都了如指掌。

    更有甚者,张淑义失踪后,张凤军便带着妻子吴兴花离开了东八里巷,先是去了连云港,后来又搬到了岳父家。

    这种反常的搬家行为,显然是在逃避什么。

    所有的证据链都指向了张凤军和吴兴花。

    第七章:横跨万里的追捕

    11月6日,抓捕行动开始。

    四路干警兵分两路,一路直奔南古寨东村张凤军的岳父吴福顺家,其他三路则对张凤军的亲朋好友进行布控。

    然而,当干警们赶到吴福顺家时,却扑了个空。

    吴福顺和老伴钟士莲面对警察的询问,眼神闪烁,异口同声地说张凤军夫妇已于11月4日回了老家东八里巷。

    “撒谎!东八里巷的房子我们早就看过了,根本没人住!”

    在干警们的严厉追问下,吴福顺夫妇的心理防线崩溃了。

    原来,张凤军夫妇根本没回老家,而是在11月4日晚,在老两口的护送下,带着孩子逃往了新疆!

    案情紧急。11月6日子夜,局长点将,三中队副队长带领两名侦查员,连夜奔赴徐州,登上了开往新疆的火车。

    这是一场横跨万里的追捕。

    11月11日,经过五天四夜的颠簸,三名侦查员抵达了新疆巴音郭楞自治州的库尔勒市。

    这里与山东截然不同。巍巍天山南麓,茫茫戈壁滩,海拔2600余米。

    侦查员们顾不上高原反应带来的头晕气短,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立刻投入了战斗。

    张凤军夫妇的目的地是哈拉玉宫乡汉族一队,投奔吴兴花的二舅钟广义。

    然而,当侦查员们骑着自行车,顶着寒风深入乡村摸排时,却发现钟广义家并没有这对夫妇的踪迹。

    难道情报有误?还是他们在途中听到了风声?

    侦查员们没有气馁,他们分析,既然来了新疆,人生地不熟,肯定还会找亲戚。

    经过连续三天的明察暗访,11月19日晚,终于有了突破。

    有村民反映,前几天见过一对操着山东口音的青年夫妇,带着一个六岁的女孩,手里挎着一个显眼的蓝色牛仔包。

    这个细节至关重要!临沭县的审讯组立刻对吴福顺进行了突审,证实张凤军潜逃时确实携带了一个蓝色牛仔包。

    11月20日上午,侦查员们找到了钟广义。

    在政策攻心下,钟广义终于承认张凤军夫妇确实来过,但他声称不知道两人杀人的事,而且两人已经离开了。

    在钟广义的带领下,侦查员们在库尔勒市找到了吴兴花的六姨家。

    当房门被推开的那一刻,吴兴花正抱着孩子瑟瑟发抖。她做梦也没想到,警察竟然能追到这万里之外的戈壁滩。

    吴兴花落网了,但张凤军不见了。

    经突审,吴兴花交代,张凤军觉得库尔勒不安全,已经跟着六姨夫去了千里之外的阿克苏。

    11月22日,三名干警在维吾尔族干警阿江的带领下,马不停蹄地赶往阿克苏。

    在阿克苏的一个建筑工地里,当侦查员喊出“张凤军”三个字时,那个正在搬砖的汉子浑身一震,回过头来。

    一副冰冷的手铐,结束了他长达一年的逃亡生涯。

    第八章:迟来的真相

    11月30日,历经25天,行程2万余里,抓捕干警押解着两名嫌疑人胜利返回临沭。

    这个轰动一时的“11·1”特大杀人碎尸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在审讯室里,吴兴花和张凤军交代了令人唏嘘的作案经过。

    时间倒回1994年古历9月19日晚。

    那天晚上,张淑义喝了点酒,又来找吴兴花厮混。

    此时的吴兴花,对这段畸形的关系早已感到厌烦和恐惧。她拒绝了张淑义的要求,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被拒绝的张淑义恼羞成怒,不仅没有收敛,反而用极其下流的语言羞辱吴兴花,甚至吹嘘自己“玩过多少女人”。

    这句话彻底点燃了吴兴花心中的怒火。

    趁张淑义不备,吴兴花抄起手边的一把铁锤,狠狠地砸向了张淑义的头部。

    一下,两下……张淑义倒在血泊中,当场死亡。

    杀了人的吴兴花魂飞魄散,连夜跑到了娘家,向父母吴福顺和钟士莲哭诉。

    第二天,吴福顺把在连云港打工的女婿张凤军叫了回来。

    面对这种局面,张凤军的反应令人咋舌。他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选择了包庇。

    或许是为了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或许是对张淑义的积怨已久,他竟然同意了掩盖罪行。

    夫妻俩将张淑义的尸体藏在麦缸里,后来又在室内挖了个坑掩埋。

    直到1995年秋天,尸体开始散发出恶臭,家里实在无法掩盖。两人便将尸体挖出来,泼上煤油焚烧。

    因为尸体难以烧透,他们竟然残忍地用刀将尸体肢解成八块,分装在多个袋子里,抛入了张凤军岳父家附近的机井中。

    而那颗最能证明身份的头颅,以及剩下的四肢,被他们在潜逃前埋在了郯城县李庄镇的一条干渠边。

    尾声:尘埃落定

    案件侦破后,公安干警根据张凤军的交代,在郯城县李庄镇挖出了最后的尸块。

    那颗失踪的头颅,终于回到了它该在的地方。这具曾经无头无四肢的尸体,在法医的努力下,终于拼凑成了一具完整的躯体。

    这起案件,始于“淫”,终于“杀”。

    吴兴花因奸情杀人,张凤军因亲情包庇,最终导致了两个家庭的毁灭。

    而死者张淑义,也因为自己的放荡不羁,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1995年的那个冬天,随着张凤军和吴兴花的落网,临沭县的乡村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但这起离奇的碎尸案,却像一个沉重的警钟,长久地回荡在鲁南大地的上空,警示着世人: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作恶,作恶有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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