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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4章 黄金家族的崛起(番外二)
    当晚,乞颜部的营地里篝火通明。

    也速该杀了两头牛,宴请部众,庆祝自己抢回了一个绝世美人。

    帐篷内,诃额仑坐在羊皮褥子上,听着外面男人们粗鲁的划拳声和马头琴声。

    她没有哭,也没有寻死觅活。

    她是草原的女儿,她懂得这里的生存法则。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既然赤列都保不住她,那她就只能依靠更强的男人活下去。

    也速该虽然野蛮,但他强壮,有权势,还是大宋北庭都护府的副都护。

    跟着他,至少能在这个乱世活下去。

    但是,那个屈辱的下午,那个在斡难河畔抛妻弃子的背影,以及这种被当作物品抢夺的命运,深深地刻在了她的骨子里。

    帐帘掀开,满身酒气的也速该走了进来。

    他看着灯火下的诃额仑,越看越满意。

    “给我生个儿子。”

    也速该扑了上去,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着:“生个像狼一样的儿子……将来带着咱们乞颜部,把蔑儿乞、塔塔儿……全都踩在脚下……”

    诃额仑闭上了眼睛,眼角滑落一滴清泪。

    她在心里默默发誓:

    如果有儿子,我一定会教他最残酷的道理,让他知道,在这个世上,唯有力量才是永恒,不要像赤列都那个懦夫一样,要像铁石一样坚硬,要像苍鹰一样凶狠。

    要让这草原,甚至那遥远的南方大宋,都在他的马蹄下颤抖。

    ......

    崇祯三十五年,斡难河畔的这次抢亲,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对于远在南京的崇祯皇帝来说,这只不过是北庭都护府上报的一件微不足道的治安案件:“副都护也速该与蔑儿乞部发生摩擦,夺其财物女子”。

    或许,在那位日理万机的皇帝眼里,只要也速该还按时纳贡,还听从调遣,这点小事根本不值得过问。

    然而,没有人知道。

    就在这个夜晚,在也速该那充满了酒气和汗臭味的帐篷里,一颗足以毁灭半个世界的种子,正在悄然孕育。

    那是上帝之鞭。

    那是长生天的惩罚!

    ......

    大宋北庭都护府。

    这座由青砖和钢铁浇筑而成的要塞,像是一只巨兽盘踞在荒原之上。

    城头上,那面巨大的“宋”字龙旗在猎猎风中舒展,俯瞰着脚下这片苍茫的草原。

    对于草原上的牧民来说,这里是天威的象征,是不可侵犯的神域。

    此刻,都护府大堂内,一阵凄厉的哭诉声打破了威严的寂静。

    “大都护!您要为小人做主啊!”

    蔑儿乞部首领赤列都,此刻全无一族之长的尊严,跪在冰冷的水磨石地板上,额头磕得青紫,涕泪横流。

    “那也速该欺人太甚!半路劫杀,抢走了我的妻子!这是在打蔑儿乞部的脸,更是在藐视大宋的法度啊!”

    堂上正中,一把铺着虎皮的太师椅上,端坐着一位老将。

    他须发皆白,脸上有着一道从眉骨延伸到下巴的陈旧刀疤,但那双虎目依旧精光四射,不怒自威。

    正是大宋北庭大都护、昔日单骑冲阵杀得金兵胆寒的“天枪”杨再兴。

    他只是随意地坐在那里,身上散发出的煞气就足以让堂下的温度降至冰点。

    今年五十八岁的杨再兴,早已不是那个只知冲杀的莽夫。

    坐镇北庭十几年,他学会了用权术去平衡这群桀骜不驯的草原狼。

    “抢亲?”

    杨再兴端起茶盏,轻轻吹了吹浮叶,声音平淡如水:“赤列都,这里是草原,狼吃羊,鹰抓兔,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若是每只丢了老婆的兔子都来找本帅哭诉,本帅这都护府岂不是成了媒婆店?”

    “大都护!”

    赤列都急了:“若是旁人也就罢了,可那也速该是您封的副都护啊!他知法犯法……”

    杨再兴眼中精光一闪,放下了茶盏:“来人,去乞颜部,传也速该。”

    .....

    乞颜部营地。

    接到都护府传令兵的消息时,也速该正在帐中大口喝酒,怀里搂着的,正是那个让他神魂颠倒的弘吉剌美人,诃额仑。

    “首领,大都护召见……是不是因为那蔑儿乞人告状了?”弟弟捏坤太石有些担忧。

    “怕什么?”

    也速该推开酒碗,站起身来。

    他身材魁梧,肌肉如铁,举手投足间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霸气。

    也速该有狂妄的资本。

    他是“黄金家族”的传人,祖父是曾让金国头疼不已的合不勒汗,父亲是八哩丹。

    而到了他这一代,更是确立了孛儿只斤这个将响彻世界的姓氏。

    在蒙语里,这是“蓝眼睛”的意思,象征着长生天的血脉。

    但这还不是也速该最大的依仗。

    “这几年,老子替大宋做了多少事?”

    也速该一边穿戴那副大宋赏赐的明光铠,一边冷笑道:“塔塔儿人几次想南下骚扰大宋商队,都是老子带人把他们打回去的!因为作战勇猛,大宋兵部还特赐了我把阿秃儿(勇士)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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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

    也速该转过身,看向帐内的诸位兄弟,神色傲然:“去年,克烈部的王汗脱斡邻勒被他叔叔赶得像条丧家犬,是谁去斡难河源头把他接回来的?”

    “是我!”

    “我们在高山之巅,对天盟誓,结为安答(义兄弟),是我带着兵,帮他杀回克烈部,砍了他叔叔的脑袋,帮他夺回了汗位!”

    “现在的漠北,克烈部和我乞颜部是铁盟!手里握着几万精锐骑兵!”

    也速该系好腰带,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大宋的官场我懂,他们要的是能咬人的狗,不是只会哭的羊,赤列都那种废物,大都护看不上的。”

    “可是……”答里台小声提醒道:“那是杨再兴啊,大哥,你忘了他手里的那条马鞭了?”

    听到“杨再兴”三个字,原本不可一世的也速该,身体猛地僵硬了一下,下意识地摸了摸左脸颊。

    那是十几年前,他年少轻狂,被杨再兴当众抽了一马鞭。

    那一鞭,抽碎了也速该的骄傲,也抽出了他对大宋的敬畏。

    “呼……”

    也速该深吸一口气,眼中的狂傲收敛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沉的算计。

    “放心,今时不同往日。”

    也速该拍了拍腰间的副都护金牌:“我现在也是大宋的官,只要给足老将军面子,一个女人而已,不算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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