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行了一天,沿着小路,直达万象城。
途中没有遇到山贼,也没有遇到其它野兽,还算太平。
老马驾车很稳,但毕竟赶了一天马,后来实在太疲倦,就让他女儿换手。
马香茹驭马技术确实了得,不但快,而且稳。虽然身为女孩,但无论是技术,还是力量,都不比成年男人弱。
路途中,当其他人都休息的时候,孟云星也在闭目凝神。
不同的是,别人是在休息,而他却在暗暗加点。
当马车行至四象城的时候,他的肉身凡力已经加到了5万。
力量翻了将近一番,不断突破变强的感觉,很顺畅,没有一丝瓶颈阻碍。
“这大概就是加点的好处吧。”孟云星心中暗思:
“也不知道我现在的水平,在这个世界上到底处于什么位置……”
“目之所及,基本上全都是力量100左右的普通人,难道这个世界真的就没有强者了吗?”
他心底有一丝渴望,希望与强者遭遇,然后大战一场,以检测自己的力量大小。
可回头一想,万一强者太强,把他杀了怎么办?
“还是要谨慎些,等有空我必须要去外面闯一闯,不能困顿在一个小村庄,做一只井底之蛙。”
心中有所决定,思维也豁然开朗。
进入城中,被守门士兵盘查,虽有些麻烦,但孟仲作为一个老油条,自会打点一切。
没费多大功夫,五人便驾着马车,进入了四象城。
城中找了家客栈,吃了些晚饭,又订了几间房。
孟云星刚关门准备休息,不料外面响起了“咚咚咚”的敲门声,他推开门一看,是孟仲和铁牛。
“孟仲叔、铁牛哥,还不睡吗?”
铁牛扭头看了看孟仲,后者道:“大野猪必须要及时处理,昨天已经在大稻场放了一夜,再耽误,我怕有味道了。”
孟云星听言,觉得说的有些道理,“孟仲叔,你可有什么法子处理一下吗?”
“现在我想连夜把大野猪卖掉,城里的凤象楼有个伙计我认识,只不过,现在这么晚了,可能要花些钱买通。”
孟云星点头,“叔,花钱的地方你先垫着,等大野猪卖掉了,你再从里面扣除。”
“嗯,还有一事,我思前想后……”孟仲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叔,你有什么话尽管说!”
“之前不是说好,卖大野猪的钱,铁牛、你和我三人平分的吗?”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我的那份钱不要了!”
此言一出,孟云星和铁牛纷纷看向孟仲,两人异口同声,“为什么?”
孟仲解释:“我的那份钱让给你,云星,后面有笔大生意,我白天也跟你提过,只希望你一定做好。”
孟云星对孟仲口中那笔大生意越发的好奇起来,可惜对方不愿意细说,他也只能憋住自己的好奇心。
“大生意的事情,因为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所以只能说,到时候尽力而为吧!只不过……”孟云星看向孟仲:
“一码归一码,卖大野猪的钱,还是要我们三人平分,不然这大半夜的,光叫你们干活,却不拿钱,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孟仲却摇头,“此事不必再议,你也不用过意不去。云星,你放心,叔是个做生意的,所谓趋利避害,我这样做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我自己,言尽于此,铁牛,我们走!”
“欸!”
两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独留孟云星站在门口傻了眼。
他心中略有察觉,“感觉孟仲叔像是在下一盘棋,他肯定是想玩大的,只不过,不知道他要怎么玩,我还是拭目以待吧!”
孟云星也看的透彻,孟仲想发财,肯定要跟他捆绑在一起。
也就是说,孟仲玩的越大,孟云星可能也就赚的越多。
“赚钱的事情交给行家,我只需要变强就可以了!”
关上门,他又开始了愉悦的加点生活。
……
这一夜睡得好啊,足足睡了四个多时辰。
当然了,孟云星也不仅仅只是睡觉,他的加点可是一点也没耽误。
仅此一夜,肉身凡力已经涨到了8万。
40吨的力量,也不知道能不能推动一座小山。
不但力量增加,而且休息一宿,昨日奔波一天的劳累,也全部消散。
早晨,如果不是有人敲门,孟云星恐怕还不会醒。
他打开门,发现孟仲和铁牛一脸疲惫的站在门口。
“孟仲叔,你们该不会……一夜没睡吧?”
“进屋说!”
孟云星点头,连忙请二人进屋。
待二人坐下,他又连忙给二人沏茶倒水,“孟仲叔、铁牛哥,辛苦了!”
毕竟这二人是帮他赚钱的,嘴甜点,总归是不会错的。
孟仲也不客气,他端起茶,一饮而尽,“渴死了!”放下茶杯,顺手抹掉嘴上的死皮。
看样子,昨晚肯定费了不少唇舌。
铁牛在一旁,兴奋不已,“老孟真是厉害,云星,你知道他把大野猪卖到多少钱一斤吗?”
孟云星摇头,脸上露出期待的表情。
“一百文一斤!”铁牛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600斤的大野猪,一共卖了六万文钱。”
孟云星在心里一合计,三万块钱左右啊!
放在前世,三万块钱可能没什么,但这个世界的物价很低,比前世再往前推50年物价还要低。
试想前世再往前推50年,那是妥妥的万元户啊,可以说比百万富翁还富了。
再想到自己可以分两万,心中又是一顿欣喜,“孟仲叔,老牛了!”他连忙添茶。
孟仲昂了昂脑袋,“铁牛拿出来!”
铁牛嘿嘿傻笑了两声,“本来老板是要拿60贯钱给我们,可老孟推脱铜钱太重,不方便携带,于是……”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个大银锭子,放到孟云星面前,“60两足银,孟老板请过目!”他打趣道。
孟云星来到这个世界十五年,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的银锭子。
放在手里掂量一下,还挺重。
一金十银,一银一贯,一贯千文。
虽然此生接触的银钱不多,但孟云星还是大概知道这个世界的换算比率。
当然,那些只是官面上的换算,真正算起钱来,金比银贵多了,做生意,凡能用银子,绝不要用金子。
同理,凡能用铜板,绝不用银两。
60两足银的大银锭,实际兑换,至少都是60贯钱打底。
就在孟云星摸着大银锭爱不释手的时候,孟仲又道:“这60两银子全是你的,铁牛也与我说定,他的那份钱,也归于你所有,至于路上路费及打点一切开资,均由我一人承担!”
这一次,孟云星没有再推脱,“叔,你直说,接下来要我怎么做,我一定做好!”
有了钱,就有了动力。
他知道,孟仲心里最挂念的还是那笔大生意,因此才会不计成本的帮他卖大野猪。
孟云星也想看看,那笔大生意究竟是什么,居然能让孟仲如此精明的生意人,都愿意下这么大的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