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知秋比殷嘉茗年长五岁, 算得上是同龄人。
两人出身相似,都是“父不详”的孩子,从小跟着妈妈在贫民聚集的老街区生活。
袁知秋的妈妈长得漂亮, 性格也相当泼辣。
她自己经营着一家小餐馆, 门面小到只容得下两张长桌四条板凳, 除去灯油火蜡铺租菜肉成本,每日起早贪黑也挣不下两个钱, 所以偶尔还得兼职些皮肉生意。
不过在那个年头、那片街区, 这都是稀松平常得要命的事情,反而没有人会为此多嚼舌根。
对于“没有爹”这件事, 袁知秋本来是不在意的。
他从小身强体健,长得也挺帅气,脑子又十分好使, 是一片歹竹林里难得冒出来的一根好笋。
进入青春期后, 他便成了附近同龄人中的一霸, 每日三五小弟前呼后拥, 出门颇有牌面, 更无人再拿“有娘没爹”这茬儿说嘴了。
后来袁知秋混得久了, 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也交了点“朋友”,并通过他们的关系, 搭上了赌场老板何伟堂的线。
当时何老板正将手上那些灰色生意慢慢洗白,新成立了一间股份有限公司, 正是人手紧缺之时,看袁知秋人机灵又会说话, 便收下了这小伙儿, 还破格提拔他当了个经理。
那时候, 袁知秋是非常自信的,经常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飞黄腾达只是早晚的事。
然而,这等自信只持续到他见到殷嘉茗为止。
殷嘉茗是何伟堂的私生子。
虽然何老板没有让殷嘉茗认祖归宗,但也常常将人带在身边,将殷嘉茗介绍给他的生意伙伴们,还把一家酒店交给他打理,权作“练手”。
何老板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如此理所当然,如此顺理成章,就是因为殷嘉茗是他的儿子。
哪怕是私生子,那也是流着他一半血的亲儿子。
看着一脸春风得意的殷嘉茗,袁知秋第一次感受到了“拼爹”到底有多么的重要。
他承认,自己在妒忌。
非常非常的妒忌。
袁知秋从来都不觉得殷嘉茗比自己强在哪里。
两人年龄相仿,出身相似,明明同样是烂泥地里的蚯蚓,谁也不比谁高贵,偏偏他妈年轻时睡了个有钱人,那条地龙就乘风驭雨,眼看着要长角化龙了。
而由嫉妒而生的不满,在某一日终于达到了顶峰。
那是1982年的5月21日。
那天晚上,何伟堂何老板的公司投资了一个大型项目,与合作方签约之后,组织了一场庆功宴。
在宴会上,袁知秋和几个四五十岁的经理敬陪末席,殷嘉茗则坐在了何老板那一桌上,与几个贵宾相谈甚欢。
两桌之间隔了大半个会场的距离,从台下到台上,仿若天堑。
袁知秋想将注意力从殷嘉茗身上移开,却无法控制自己。
他感觉仿佛有一团看不见的烈火在炙烤着他的躯体。
——凭什么!?
——凭什么!!
凭什么那小子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他想要的一切!
凭什么他只能坐在这里,看着对方不费吹灰之力便应有尽有!
更可恨的是,殷嘉茗甚至从来没有注意过还有自己这么一号人物。
哪怕两人在某种程度上如此相似,自己却从来没有被对方放在眼里。
…… ……
……
“哦,殷嘉茗啊。”
坐在袁知秋旁边的秃顶中年注意到了他的视线,一侧头便看到了坐在主桌上的英俊青年。
“唉,真好命啊,我也想认个当大老板的爹。”
那人别有深意地看了袁知秋一眼,然后凑到了青年身边,压低声音,低声说道:
“知秋啊,有个传闻,你听过就算了哈……”
袁知秋侧头看他。
秃顶中年把声音压得愈发低了:
“我听老板身边的一个助理说,老板原本是想把瑞宝酒店给你管的……可惜啊!”
他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下巴往主桌的方向一抬:
“谁料到,半路竟然杀出个程咬金咯!”
袁知秋的脸颊抽动了一下,想说些什么。
但理智很快让他维持住了脸上的表情。
“罗叔,你别开玩笑了。”
他笑了笑,只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
“我怎么比得上殷少爷呢?”
当大新银行福寿支行的安保经理戴俊峰找上门来的时候,袁知秋本来是打算拒绝的。
戴俊峰是袁知秋以前在道上混时认识的一个朋友。
他们两人关系不错,哪怕后来一个进了何老板的公司,一个当了银行安保经理,依然时不时会互相联系。
当时戴俊峰投资失败,努力了半辈子攒下的家底败了个精光,妻子跟他离了婚,远走高飞不知所踪,而他则背着一身债务,快要被高利贷逼得上吊了。
戴俊峰告诉袁知秋,他们支行最近承接了一批珠宝首饰的展品保管任务,其中有一块蓝宝石,更是价值连城。要是能把这批展品偷出去倒手给黑市,那便后半生无忧了。
然而这提议虽然让人心动,却没有立刻说服袁知秋。
因为他其实并不缺钱。
袁知秋觉得自己没有道理铤而走险,放弃大好前途,为了几百万美金去当个银行抢劫犯。
不过他习惯滴水不漏,话绝不一次说满,他没有立刻答应戴俊峰的提议,当然也没有干脆拒绝,而是回答说会考虑考虑,稍晚些再给戴经理答复。
这“稍晚”便晚了整整三天。
原本戴俊峰的计划,是让袁知秋找一帮可靠的人一起抢劫银行,他可以提供银行内部的一切安保措施以及破解方案,帮助他们进入金库,只要到时候将抢劫所得的百分之五分给他就可以了。
但袁知秋觉得这方案实在太粗糙了,而且抢银行是一件高风险的活儿,一旦稍有差池,身份暴露,他就得放弃自己目前的生活,远走他乡了。
但让袁知秋干脆利落地放弃这个一夜暴富的机会,他又觉得不甘心。
他思来想去,终于想到了一个一箭双雕的方法——既能让他拿到那几百万美元的珠宝,又能让殷嘉茗替他背这个锅。
方法非常简单——只要让警察以为抢劫银行的是殷嘉茗就行了。
在那个年代,要冒充成另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尤其是袁知秋本人与殷嘉茗年龄差距不大,身高体型相仿,只要有心模仿,要让特定的几个对象相信他就是殷嘉茗本人,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所以袁知秋将戴经理的计划进行了一番大刀阔斧的修改,让它变成了另一个连戴俊峰本人都不晓得的惊天劫案。
首先,袁知秋从他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发小那儿物色合适的“共犯”,锁定了解泰平和解千愁两兄弟,再找了个缺钱的赌徒司机司徒英雄,劫案的“队伍”便算是拉起来了。
接着便是让这三人相信自己就是“殷嘉茗”。
这也不是难事。
袁知秋准备了惟妙惟肖的纹身,还偷偷将自己地盘上闲置的何家产业当做碰头地点,并在其中准备好适当的布景和一些巧妙的小道具,最后再拉上茫然无知的阿虎做他的“人证”,配合高超的演技,很快便让三人相信了他的身份。
接下来,他们筹划劫案细节,如何挖渠,如何进入银行,如何突破安保,如何打开金库,再逐一付之行动。
从计划到实施的一个月里,解家兄弟和司徒英雄从未怀疑过袁知秋的真实身份。
一切都看似十分顺利。
袁知秋告诉三名同伙,他们在得手之后,会马上从伏龙港逃出金城,连夜偷渡到邻国。
他在那边已安排了人手接应,会帮他们安顿下来,并尽快将赃物出手,将珠宝换成现金,然后“袋袋”平安,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没人能找到他们。
但实际上,袁知秋确实联系了偷渡的船只在伏龙港接应,却并不打算渡海逃去邻国。
他计划在船上做掉见过他真面目的三名同伙,独吞财物,然后从另一个私人小港口折返金城,再杀掉一开始与他本人联系的戴俊峰,并将戴经理的死亡现场伪装成上吊自杀。
——如此一来,世界上就不存在知道袁知秋真实身份的人了。
当然,如果把人全部宰光了,那么嫁祸给殷嘉茗的计划也算白折腾了。
所以袁知秋本打算放船上的船工或是“蛇头”一两个活口,让他们以为劫匪发生了内讧,再带着“殷嘉茗”这个名字返回金城,成为指认劫匪身份的目击证人。
接下来,袁知秋只要给殷嘉茗打一个匿名电话,让对方主动“畏罪潜逃”,再想办法将人干掉,并在他身边留一两件贼赃,便可以来个“人证物证俱在”外加“死无对证”,把抢劫杀人这口大锅扣死在殷嘉茗身上了。
袁知秋觉得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而且精妙绝伦。
若是一切顺利,他既可以独占几百万美元的珠宝,又可以拔掉眼中钉肉中刺。
恐怕普天之下,再没有比这更爽快,更解恨的复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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