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翔悄悄的叫醒了童林,二人迅速的爬了起来,来到院中一看,马车和马果然都不见了,客栈里真的进贼了。
“混蛋!这些贼人吃了豹子胆了。若让小爷逮住,非扒了你的皮不可。”童林气愤的叫嚷。
“不用担心,他们一定还没走远,我们快点去追。”敖翔边扣衣服边说道。
童林扑到大门口,急忙吹起了口哨,哨声在寂静的雪原上分外响亮,即刻便传来了乌龙驹的回应。
他们急忙向南边追去,没跑多远便被三个蒙面人挡住了去路。双方也不搭话,举剑便打在了一起。
敖翔没有武器,便运气于掌,和童林一起打跑了这几个人,看样子他们的功夫不弱,却不肯恋战,比划了几下就分头跑了。
在这冰天雪地里,没有了马和车怎么回去呀!敖翔二人也没有多想,又沿着车辙的痕迹向前追去,大约追了几里地远,才见到乌龙驹和车在雪地里停着,他们把马车赶回了客栈。
刚走进房门,二人被眼前的情景吓的惨叫:“啊……”
眼前的一幕惨不忍睹,只见被子被人拉到了地上,火狐被支解得七零八落,兽丹、心、肝胆都被人挖走了。
原来这伙人盗马是假,把他二人引开后,挖走了火狐的兽丹。
敖翔再也忍不住呕吐了起来,童林眼中含泪,用被子又把火狐的烂肉包裹了起来,不管怎样,它毕竟是自己的亲人。
因为气味实在太难闻了,童林只好把它放到了外面的马车里,这才回屋躺下。
二人觉得被人戏耍了,心中羞愤不已。
刚刚进入梦中,敖翔又被一阵响声惊醒了。几个月以来的逃亡生涯,练就了他高度的警惕性。这伙人又要来干什么?他把童林从梦中摇醒了。
童林醒来后,也听到了响动。他怒不可遏,大吼着持剑冲出房门,敖翔紧紧随后,冲到院中一看,二个人都傻眼了。
只见几只饿狼,正在撕啃着火狐的残尸。
二个人不由得“哇”的一声,呕吐了起来,直吐到黄胆汁都出来了。
吐完后,他们前堵后截,把这几只饿狼砍死了。为了防备狼群前来复仇会祸及到店家。二人用绳子拴住死狼的脖子,正准备再次冒雪远走。
这时,房门“吱吜”一声响,客栈老板夫妇冲了出来……
“你们不能走!”
敖翔二人一愣,莫非他们……
客栈老板上来拉住了敖翔的手臂,“二位客官,你们看,天还在下雪呐,路上不好走,还是等天亮了再走吧!”
“多谢老板!这些狼被打死了,它们的同伴会来寻仇的,我们怕给您添麻烦。所以想在回去的路上把它们埋掉,至于地上的血污,还请老板尽快打扫干净。”
“放心吧孩子!这些死狼和血污,等会店里的伙计会处理好的。现在己经是后半夜了,路上的沟沟坎坎都被大雪掩盖了,一不小心陷下去了怎么办?前不靠村后不靠店的。”
老板娘十分关切的说着,从童林的手里牵过乌龙驹,“孩子们,到上房去吧,我温一些水酒给你们暖暖身子。”
面对热心的老板夫妇,二人没有办法拒绝,便随他们来到了上房。
老板名叫徐慎华,一脸憨厚,深灰色的棉袍,高筒靴子,显得干净利索。
老板娘上身着淡绿色绣花棉袄,下身一条深兰色棉裤,手腕上一副银镯子,虽然五十多岁了,但依旧漂亮,真是徐娘半老风韵尤存。
他们在这儿开客栈己经有十几年了,孩子们都成家独立生活去了,为了不给他们增加负担,老二口便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开了一家小客栈,还可以免强糊口。
老板娘抱来一坛陈年老酒,把酒倒进了铜壶里,然后放在火炉上加温,又从厨房里端来一盘油炸花生米,四个人便围坐在一起边吃边喝。
“这一带的狼很多,如果不是狩猎者常常猎杀,它们简直要闹翻天了。今天不知怎么搞的,又是贼又是狼的,让人防不胜防,你们没有丢东西吧?”徐老板呷了一口水酒问道。
“没有。”敖翔也呷了一口,“这酒很香,也挺烈。”
“这酒是我们自己酿的。”
“呵,真是好手艺。”敖翔笑道,“请问老板,您可知道这方圆百里有没有什么帮派?”
童林干完了一杯酒,补充道:“就是修练武功的。”
老板嚼着花生米答道:“说到帮派,从此地向东,大约三百多里地有一个青云帮,这个帮成立有几百年了,帮里有很多分舵,分堂,帮内成员众多。他们卖兽丹,开酒楼,开赌场,开镖局,开钱庄等等五花八门。别看他们弄得乌七八狗的,个个都富的流油呐。”
“赚钱的门路真不少。”童林听的很上心。
“青云帮以前叫做聚龙帮,说起现在这个名字,还是秦皇给改的呢。”
老板边说边点燃了旱烟袋,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一片白烟,准备来个长篇大论。
“徐老板,他们帮里的人是不是经常来这里狩猎?”敖翔急忙插话。
“是啊,他们常常从此地经过,特别是秋冬二个季节。因为每到这个时节,有些兽类都要出来觅食,储备食物准备过冬。特别是冬眠的动物,猎取它们是很容易的。”老板呼出了一口烟说道。
“他们要去各个大山里猎杀蛮兽取兽丹,等兽丹攒够了,到了腊月拿到帮会里参加比赛。”老板娘端起酒杯接着说。
“最近他们有没有来过呐?”敖翔又问。
“大概是在一个多月之前吧,天快黑的时候,来了四个虎背熊腰的大汉,他们也是本店的常客。其中一个人左边的眼睛用布包着,可能受伤了,听说是狩猎的时候被暴兽抓伤的。他们吃过早饭就出去了,到了第三天的晚上才从山上回来。”老板又吧嗒着旱烟回忆道。
老板娘接过了话题,“他们有一个人的衣袖象是被烧掉了,一个人的手用布包着,被吊在脖子上。一问之下才知道,他们为了捕捉一只受了伤的火狐,花了不少的心思。抓住后,便把它的四个脚筋都挑断了,结果还是让它逃掉了,他们只带回来了几只野兔子。”
老板说完磕掉了烟灰,又装上了一锅,深深的吸了一口。
“前天,我又看见他们从这里经过,其中一个就是那个独眼龙,他的眼伤己经好了,可是却没有了眼珠。”
这才是重点,正是他们想要知道的,可以肯定支解火狐的就是他们了。
“老板,请您讲讲秦始皇是怎样给青云帮修改名字的吧!”敖翔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嗯,这个嘛,还要从多年前,秦始皇为了扩张领土而南征北战的事情讲起。”
老板的兴致很高,他呷了一口温酒,把棉衣往身上裹了裹,便津津有味的讲了起来。
“其实,当时秦国和周边的国家比起来,算不上强大。但是,秦始皇却有着超强的智慧和远大的理想目标,那就是要一统天下。
他知道要想称霸天下,光靠自己现有的力量是不行的。兵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强。
但是,其兵营里所操练的兵丁,大多数都是强行征来的,他们对每天的训练都是应付差事。
这些兵丁来自不同地域,他们想念家中亲人,无心于军中的生活,每天操练都敷衍了事,有的甚至多次逃跑。”
“是啊,一个男劳力走了,田地里的农活没人干,一家老少靠什么吃饭啊!”老板娘叹道。
“这只是其一,其二,他们只有蛮劲没有功夫。于是,秦皇就让有能力的大臣,去联络江湖中的能人义士,和武林中各帮各派的侠客豪杰,并赐予十分优厚的待遇。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青云帮的成员最多。他们有大小分航、分堂几十个,每年的腊月还要搭建擂台,选拔人才。那真是人才济济,武功个个了得。”
“秦始皇还真是雄才大略,难怪他要称霸世界呐,野心使然。”敖翔不得不佩服。
“当年的聚龙帮,给秦始皇提供了几千名高手,作为军队的先锋,并且还源源不断补充新的战斗力,他们竭尽全力的帮助秦始皇打天下,赢天下。”
老板说得热血沸腾,老板娘又端来了一盆卤兔肉。
见这一盆热气腾腾、香味诱人的卤兔肉,敖翔仔细的闻了闻。不管是酒里,还是菜里,他都是检查后,才敢放心饮用。
老板又继续讲道:“秦始皇犒赏三军时,亲自去了聚龙帮,表彰了那些有功的将领。并提议修改门徽。”
“干嘛要改门徽呀?这个名字不是很好嘛,多此一举。”童林不解的嘟囔了一句。
“秦始皇说一山不存二虎,天下只能有一条龙,而你们帮却有无数条龙,龙多了天下会大乱的!帮助朕统一天下,你们是有功之臣。帮徽就改为“青云帮”吧!云和龙,自古以来都是最亲密的君臣关系……”
听到这里,大家都笑了,这个老贼的鬼心眼真多,连一个名字都容不下。
“从这一件事上,老帮主看透了秦始皇的心思。他婉言谢绝了进京封官的邀请,依旧带领着青云帮驻扎在此地,因为离京城比较远,秦始皇对他们很放心。”
老板一边啃着骨头一边说道:“再说了,有青云帮在此,蛮夷也不敢在边境滋事。秦皇即省了军饷,又保存了军队的有生力,他何乐而不为呐。不过,秦始皇也有烦心的事。”
“噢?还有谁敢惹他呀?”敖翔觉得奇怪,万人之上的帝王,谁敢让他烦心,除非脑袋不想要了。
老板娘接过了话题,“青云帮里高手如云,各种人才也是层出不穷。即不缺赌徒,也不缺色鬼,还有偷鸡摸狗的梁上君子。
秦始皇打江山时用的太阿剑,在皇宫大内高手的严密看守之下,竟然被人盗走了。秦始皇很震怒,摔碎了八宝紫金杯,命令大理寺要彻查到底。一定要揪出盗剑之人,并对其执行满门抄斩、灭九族,以泄心头之愤。”
“乖乖,还真有不要命的,为了一把剑要挑战帝王的威严。”童林吐了吐舌头。
“太阿剑……就是那把削铁如泥的神剑?”敖翔听到这儿不淡定了。
“嗯,这把太阿剑跟随秦始皇打天下、赢天下,被视为镇国之宝。听说秦始皇曾悄悄派人来青云帮卧底暗查,至今一直没有查到。而且派去的卧底有几个都无辜失踪了。他们始终都没有查找到什么证据。
山高皇帝远,秦始皇怕逼急了他们会起兵造反,真的是拿青云帮没有一点办法。
后来,老帮主听到了风声,虽然警告过大家要安份守已,但是他心里也不是滋味,把青云帮当贼窝了。
其实,在青云帮里,老帮主已经是顾问了,真正掌权管事的,是他唯一的孙子——甄龙。”
“真龙,这个名字取的够水平,跟秦始皇有一拽,会不会也要修改呀?”童林津津有味的笑道。
“太阿剑……”
敖翔心里一动,自己缺少的就是一把称心的宝剑。真想见识一下这把绝世的好剑。即然是宝剑,就应该跟对主人再树辉煌。
敖翔决定去一趟青云帮,趟趟水的深浅。
童林自从听到“独眼龙”三个字,就想到了姨妈。他认定是这小子肢解了姨妈,并盗取了兽丹。青云帮,你就是龙潭虎穴,今天本少爷也要闯一闯!
真是初生的牛犊不怕虎。就连秦始皇还要掂量掂量呐。
敖翔和童林各怀心事,他们不约而同的互看了一眼,已经心照不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