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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青云帮
    天亮后,敖翔二人辞别了老板夫妇,策马一路向东,走进了茫茫雪原。

    雪还在下着,由于风雪太大,一路上没有碰到行人,路边的树枝冻成了冰条,天地混然一色。

    “哎,翔子,你说,那个救出你舅父的白衣女子,她能从天牢里把人劫走,她会不会是神仙啊?最起码,你们与神仙有着某种渊源。”

    “这个我也不清楚,可能是舅父在域外结交的武林高手吧,再说了,劫狱也不是一个人能做到的,可能还有人在做内应。”

    敖翔故意说有内应,他们狗咬狗才好呐。

    “嗯,我想也是,什么时候有缘认识他们,一定要向这些高人请教。”童林呵着冻僵的双手。

    为了驱赶寒冷和长途的无聊,童林提议赛马,看谁的马儿实力最强。他自信的拍拍自己坐下的乌龙宝马,挑衅性的抛着媚眼。

    “赛就赛,谁怕谁呀!你的是宝马,我的是良驹。”话还没有说完,敖翔己经拍马窜出去很远了。

    童林大笑道:“呵呵,没底气了吧,就是让你先跑二里地也无妨,哥哥照样拿第一。”

    说完一弹眉间长发,十分潇洒的在后来边叫边追,这是他儿时最喜欢玩的节目。

    不一会功夫,童林便超了过去,“怎么样,轻松搞定。等回到义云山庄,哥哥送给你一匹宝马良驹。”

    “谢了,林哥有所不知,这匹大黑马是继枣红马之后,舍命救我的一匹义马,我视它们如同亲兄弟一般,别的马再好我也不换。”

    童林一伸大拇指,“兄弟,够味,够义气。哎,它们是怎样舍生救你的,能讲讲吗?”

    敖翔发觉自己说的过了头,只好打住,“现在没心情,以后再说吧!”

    敖翔说完一纵身跳到童林的马背上,抱着他一阵挠痒痒,二人大笑着一起从马背上滚到了雪地上。

    他们正闹着,童林突然感到肚子疼痛难忍,他双手捂着肚子,痛得叫了起来。

    “怎么啦林哥?肚子疼?”敖翔想要扶起他,童林摇摇手,蜷缩在雪地上,表情痛苦不堪。

    敖翔急忙把手搭在他的脉搏上,拧眉仔细查诊。

    童林脸色苍白,忍痛问道:“翔子,我是不是中毒啦?”

    童林一直都在怀疑客栈老板夫妇,总感觉他们的热情有点不对劲,平水相逢,却象老亲戚似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敖翔摇摇头。他是医生,知道根本不是中毒,而是急性肠炎。

    他从荷包里掏出一粒止痛消炎丹喂童林吞了下去。

    “林哥,你这是痛经!吃过止痛化淤丹一会就好了。以后不要吃凉东西了。”敖翔一本正经的说道。

    “你,哈哈……哎呦……”童林闻听猛然爆笑,还没笑完又抱着肚子叫了起来。

    敖翔慢慢的把童林从雪地上抱起来,放到黑马背上,准备返回客栈。

    他拍拍童林的屁股,安慰道:“没事的,等一会儿拉泡屎就好了。”

    “别,就在这儿拉吧!憋不住了。”

    童林说完,从马背上溜下来,跑到远处拉稀去了。

    疼痛果然止住了,回来后揉着肚子笑了,“哎,我说翔子,你也有过痛经史吧!不然哪能那么身有体会呐。看你长得象个娘们似的,真怀疑你是女扮男妆的假小子。”

    “怎么可能呐!”敖翔故意手掐兰花指,向童林抛来一个媚眼。

    童林一哆嗦,“真的假的?”

    敖翔猛的扑上来抱住了他,“你说呢!”

    “救命啊……”

    童林一把将敖翔推倒在雪堆里,二人大笑着打在一起。

    这时候太阳出来了,照在冰雪上很刺眼。

    童林已经完全好了,他向敖翔竖起了大拇指:“翔子,真行,不愧是丹王的传人。”

    敖翔轻轻一拍黑马的屁股,“行了林哥,肚子即然己经好了,那咱们就不回客栈了,继续慢慢的向前走吧!”

    “好咧!那就再来一场大赛吧!”童林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又要比赛。

    “算了,还是慢慢走吧。随便商讨一下,到了青云帮后从哪里着手查起。”敖翔认真的说道。

    太阳很暖和,虽然地上的雪很厚,他们的行程也不慢。走了一天了,天快黑的时候,终于走进了一个诺大的闹市。

    一排排的红砖瓦屋,一座座木楼座落在街道两旁,柒的色彩鲜亮。

    这里有大型的商行,几十家赌场,十几家妓院。酒馆、当铺、菜市场、大小客栈多了去了。

    路边有摆地滩的小贩,有剃头的,削脚的,热闹非凡。

    敖翔二人来到一个叫做“好运来”的客栈,把马儿交给小二哥后,就跑到酒馆去了,这是他俩常干的事。在那里大吃大喝一顿后,才晕晕乎乎的回到住处。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童林向小二哥打听青云帮的事情。

    小二哥一听笑了:“二位小哥是来打擂的吧?现在离打擂还有一个多月呢,帮里的很多兄弟都外出狩猎了,估计半月二十天才会陆续回来呐。”

    “小二哥,打擂台需要什么条件?”

    “那要看你有多少兽丹,有什么宝物、圣物。兽丹也要分等级的,最好的是暴兽丹。你们是第一次来吧?”

    “是的,哎,小二哥,打擂的目的是什么呢?”

    “一是收购和拍卖爆兽丹、宝物,二是选拔武功高强的人,把他们分别填充到各个堂口、分航去。”小二哥待人很热情,有问必答。

    “哎,”敖翔走了过来,压低声音问:“哎,小二哥,听说秦始皇的镇国宝剑丢了,与青云帮有关吗?”

    小二哥一听,急忙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四下张望,见没有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嘘……我说客官,到外面可不能乱讲啊!那可是要被杀头的呀。”小二哥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多谢小二哥的提醒。”

    敖翔忙道谢,但他还是不死心,把小二哥拉到了墙角,笑嘻嘻的问道:“嘿嘿,小二哥,关于那个剑,有内部消息吗?”

    小二哥把脸色一沉:“没有!你们别再闹了!”说完转身走了。

    小二哥比他们的年龄稍大一点,清秀的脸上带着机械的笑容,让人感到很热情,也显得十分老成持重。

    看着他的背景,童林诡异的一笑:“翔子,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要想撬开他的嘴,就要下些功夫了。”

    “噢?”敖翔不解的看着他。

    “酒后吐真言……”

    “呵,真有你的。”敖翔服气的拍了拍童林的肩膀。

    敖翔二人没事干,除了到青云帮附近转悠外,就是整天帮着小二哥清理积雪,接待来往住宿的客人,为他们端茶倒水,打扫马棚清理客房,很是勤快。

    客人们都把他二人当成了店小二,对他二人呼来喝去的。

    有的时候,他们一直忙到半夜,等客人都睡觉了才能闲下来休息。

    这天夜里,客人都睡了,他们也忙完了。童林拿了三付碗筷过来,又抱出早已准备好的一坛酒,和一些卤肉,三个人便围着桌子坐了下来。

    小二哥给自己和敖翔二人各斟满一碗酒,然后端起酒来客气道:“多谢二位兄弟几天来的帮忙,下次我请客。今天我就借花献佛了,先干为敬!”一口气喝完,又斟满了一碗。

    “好酒量,够豪爽!哎,小二哥,这家老板跟你是亲戚吧?我听你叫他——表舅。”童林撕下一条卤鸡腿递给了他。

    “是的,他是我娘的表哥,我叫表舅的。”小二哥接过了鸡腿。

    “我看他待你也不怎么好呀,还有你那个妗母,整个客栈里的大小活都让你一个人干,也不雇个伙计。”童林为他抱不平。

    “唉,这年头,有个落脚的地方就不错了。何况我娘早就死了,人走茶凉,他能收留我,就己经不错了,哪里还敢要求别的。”

    小二哥说此话的时候一脸淡然,一付很知足的样子。

    “小二哥,不如随我们去闯荡江湖,闯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天地,活出我们的人生价值。”童林十分诚肯的邀请他。

    小二哥的眼中有一丝光亮闪过,但是,随即又熄灭了。

    他是有所顾虑,还是有什么放不下?敖翔在一旁察言观色。

    敖翔举起酒杯岔开了话题,“林哥说的不错。但是,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来,一口干!”

    敖翔端起酒碗一饮而尽,抹了一下嘴角说道:“现在离打擂只有一个月了,我们也没有兽丹什么的,不如明天去挖些灵药,在这儿能卖个好价钱。”

    “现在大雪封山,到哪里去挖药呀?还不如去打几只暴兽,或许会有意外的收获呢!”

    童林说着,不甘寂寞的情趣又暴发了,他忽然想起了什么,眉头一皱,“哎,我说小二哥,青云帮里有一个人你认识吗?他的个子很高,左边的眼睛瞎了,是个独眼龙。”

    “你认识他?那可是一个六亲不认的主,如果跟谁结了仇怨,就算是追到天涯海角,不取来首级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前些时候,他为了一个叫刘梅的老妓婆,与自己的兄弟争风吃醋,谁也不让谁,结果他连老妓婆也一起杀了。再后来,又因为争抢什么暴兽丹,又把自己的老大也给杀了。”

    小二哥有些醉意,说话的声调也提高了许多。

    哦……原本的四个人,现如今只剩下二个了。嗯,下手杀了他们就更方便了,童林在心里暗暗盘算。

    敖翔手托酒碗问道:“小二哥,这附近都有什么山啊?”

    “北面有一座大山,那是历代帮主及家人的坟冢,是不许外人进的。东面一座山很高大,离此地比较远,但是山上己经没有什么野兽了,帮里的人都是到更远的地方去狩猎的。”

    小二哥打着酒嗝,大着舌头说道。他的二眼有些发直,白净的脸上泛着红晕。

    敖翔有些兴奋的发晕,端起酒碗,大家又干完了一碗。

    童林见敖翔两眼放光,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小二哥,明天能带我们去青云帮里看看吗?”敖翔捏起一个花生米抛进了口中。

    小二哥摇摇头,“这个我可帮不了,因为外人是不让进的,青云帮里的人都有他们自己的腰牌。”

    敖翔碰了碰他的胳膊,改了话题,“哎,小二哥,你成婚了吗?嫂子很漂亮吧!”

    谁知道他这一问不要紧,小二哥竟然借着酒劲痛哭了起来。

    一见小二哥这么伤心,他二人慌了神,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原来小二哥在儿时就订了娃娃亲,女孩名叫丹凤。只因为丹凤长得容颜十分美丽,被老帮主的孙子甄龙看中了。

    就在秦始皇亲手提笔改换门徽的那年,他们抬着花轿硬是把丹凤抢娶了去。

    可是,没有过多久,不知何因她竟死去了。当消息传来时,小二哥悲痛万分。唉!真是自古红颜多薄命啊!

    丹凤被葬在后山帮主的家族坟地里。小二哥曾悄悄的去过了二次,红颜已去,自己还有母亲要伺奉。更何况自己无权无势,只好缩着脑袋过日子。

    谁知道祸不单行,后来病重的母亲也去世了,他真的感到生无可恋、万念皆非。

    正在这个时候,是表舅好劝歹劝,硬是把他拉到这儿来了。其实,他的心早就己经死了……

    敖翔一夜没睡,他辗转反侧。即同情小二哥的遭遇,又痛恨那些仗势欺人的恶霸。

    为了近距离观查青云帮的动静,前天他们在青云帮附近的茶馆里喝茶,邻桌客人闲聊时说的话让敖翔留了心……

    一个穿戴讲究的老者说:“听说帮主的孙子要在腊三娶第十一个姨太了。”

    “为什么要选单日子呢?”

    “听说娶的姨太太是十一,也是单数嘛!”

    络腮胡子不屑的说:“再说了,到那时出去狩猎的人都回来了,想让大伙送礼呗,贪得无厌。哼!娶的女人倒不少,却没有一个给他生儿子的。倒是那个叫丹凤的姑娘生得漂亮,从她的面相上来看,人中较长,如果不是死了,一定会给甄家延续香火的,唉!那么年轻,太可惜了。”

    老者又说:“那个丹凤,她没有享福的命啊!听说甄龙是很宠爱她的,谁知道她竟然偷了甄龙的宝物。唉,穷人家的孩子就是小家子气,哪里见过珠光宝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