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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雷蒙德的佩剑
    他们凝望着卡西姆,那个坚称自己听过神谕的麻风病人。

    托起下巴,抓住鬓角,那些学者们沉思那两句箴言,越想便越为之折服。

    门罗学者抬起脸,捋着胡须,郑重道:“我得说,你没有完全说服我,但卡西姆学者,以我的学识无从辩驳,我必须承认,若真是神谕,那神已胜人太多太多了。”

    话说完,学者学徒间爆发一阵掌声,为卡西姆的学识,为门罗的风度。

    卡西姆缓下口气,连忙谦虚地推脱。

    晨伊脸色稍稍古怪,从众地拍起手掌。

    研讨时间以两人出色的辩论开始,作为学徒,晨伊一直在旁听,少有开口参与其中,即使有,也多是附和,这种学术上的讨论,以晨伊现在的知识面,能听懂都已十分勉强,难以说出什么成文的观点。

    期间,晨伊注意到,卡西姆和门罗学者,他们就像没有争执过那样,平和地交换学识,频频点头赞成对方的观点,这也是寻常研讨会常见的,学者们对神秘学的探讨总没有隔阂。

    研讨时间很长,大约一个半小时,期间还有仆人过来告知众人,第三轮晚餐开始的消息。

    富有学术气氛的时间结束,佐伊走到众人之间,抱歉地通知众人,即使某些学者谈得兴起,也只能不舍地结束讨论,互相留下旅馆地址。

    “那么,是时候轮到交易环节了。”卡西姆同他们道。

    通常来说,交易不是研讨会的重头戏,毕竟巨王教的不少城市里都有相应的交易所,但也通常被视为研讨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某些时候,还是赃物出手的机会。

    卡西姆筛选过参会的人选,他并不想赃物在这研讨会上出现,那样会让名誉受损。

    其中一位学者扶了扶袍子,首先道:“你们知道,我是一位药剂师,我要出手两瓶珍贵药剂,一瓶能促进伤口愈合,另一瓶能暂时提升灵性。”

    说完,学者从牛皮包里拣出两瓶药剂,放到众人眼前。

    一深蓝一淡绿,玻璃瓶里颜色瑰丽。

    “晶莹透明得跟琥珀一样,相信有眼力的大家都能看出来,这里面可没有多少杂质。”学者夸赞道,“三十五银里德,或者一枚金罗纳。”

    星光石里赢了十银里德,晨伊本来对提升灵性的药颇有兴趣,但一听价格,只能把脖子缩回去。

    “三十二银里德,我不需要你的玻璃瓶。”靠门那边,一位学者出声了。

    “好,成交。”卖药的学者将两瓶药剂递了过去,后者掏出两个空瓶,分别倒完后,将瓶子和银币递了过去。

    之后又有几桩交易,有的成功,有的无人问津。

    除了实际的物品外,还有交易信息。

    “有谁懂得骆目语的相关信息,我这里有一串咒语是关于骆目语的。”

    “我们之间可有人知道南方的古代法师遗迹?有几名骑士在那边失踪了,若能提供相关信息,我愿意支付十五银里德。

    “我要出手一个名额,一位附魔大师的预约名额,买下这个名额,一年后,你可以让他为你打造一把符文武器。”

    ........

    交易接近尾声,卡西姆清了清嗓子,环视一圈后问道:“我们之中,有谁知道白金学派外,如何诱发灵性的确切信息,比如美德学派、玛尔洛伊学派...”

    “卡西姆学者,你为何问这个,白金学派可是主流。”一位学者不解道。

    “白金学派虽然是主流,可古代先贤们,并不全出自白金学派。”卡西姆回答道,“有谁知晓吗?”

    然而,学者学徒们纷纷摇了摇头。

    卡西姆叹了口气。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当仆人过来告知最后一轮晚餐准备开始的消息时,研讨会也宣告结束了,

    众学者学徒们由仆人领着,去参加最后一轮晚餐,分食那道克希名菜,烤乳猪。

    晨伊也随着他们站起身,正准备走出门时,一位仆人拉住了自己。

    “你是雷蒙德的侄子,晨伊吗?”那仆人问道。

    “是我...怎么了?”晨伊回问道。

    “男爵大人,他在书房等你,他希望你到书房去和他见一面。”仆人道。

    男爵要找自己,晨伊感到一头雾水,问道:“男爵大人找我做什么?”

    “男爵他说,”仆人转述道:“克里斯托弗,让他想到了雷蒙德。”

    “好吧,我会过去,带路吧。”晨伊听到后点点头道。

    走过廊道,左拐右拐下,仆人将晨伊带到书房前,示意晨伊自己推开房门。

    推开房门,晨伊走进书房内。

    “欢迎,孩子。”阿泰男爵坐在椅子,桌边摆着烛台,他脸颊醉醺醺的通红,仍十分有礼节地朝晨伊做了个手势,“希望你能吃得好。”

    “我吃得很好,男爵。”晨伊朝男爵行礼道。

    “好吧,晚餐间隙不长,我尽量长话短说。”阿泰男爵站起身,他深吸一口气,道:“孩子,对于你叔叔,我很抱歉,尽管几年前我就跟你说过了,那时形势所迫,但...还是很抱歉。”

    晨伊稍稍地吸了口气,听到仆人传达的那句话时,自己也大概猜出男爵为何找自己。

    “我知道的,男爵,我未有怪责过你。去圣地,这是叔叔的选择。”晨伊叹口气道,雷蒙德选择去圣地时,阿泰男爵已经投降异教。

    “孩子,很高兴听你这么说,雷蒙德,他曾是我最优秀的骑士。”阿泰男爵努努嘴笑了笑,怀念道:“我还记得,他跟我头次去打猎的下午,那天他射死了一只野猪,两头麋鹿,而我,连只兔子都没逮到。”

    很快,阿泰男爵咳嗽两声,收敛起回忆,道:“孩子,相信我的仆人跟你说了,是的,我受了克里斯托弗的感触,我是听到了他的故事,才又记起雷蒙德,请你原谅我的记忆力。

    因为听到神父的事,所以我记起了雷蒙德,晚宴前,我问过我的总管,他说你已经十六岁了。”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酒意上涌,阿泰男爵喘了几口气,接着道:“说了这么多,我说、我想说,我想弥补你,孩子。你就当作,一个上年纪的人没有忘去过去的信念和情感,想对过去的遗憾作补偿。”

    晨伊有些诧异,随后问道:“男爵大人,你想怎么弥补?”

    要知道,对于一位骑士的侄子来说,还是背叛领主的骑士,阿泰男爵没有照拂的义务。所以晨伊才会诧异。

    “你知道,你叔叔是我的骑士,他的装备都是我置办的,也在城堡里。”顿了顿,阿泰男爵继续道:“你毕竟不是骑士,也未经骑士训练,盔甲按情理来说,不能送给你,但你叔叔的佩剑,我想,它适合交到你手上。”

    叔叔的佩剑?晨伊的眼神一下严肃又激动。

    一柄锋利的长剑,从来都是骑士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