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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翠云往事
    “对了,稚奴,你二叔前段时间来信了,最近会回来省亲,你也快到了启蒙的年纪,你父亲不在家,你二叔和大父会商量你启蒙的事情。我也会和他们商量,不行的话,就带你去颍川找你姥爷。”

    他听着这些话,思考了好一会,才想起来,他二叔名叫士壹,字为公,寓意天下为公,一心一意的意思。

    早先年被朱儶征辟为荔浦县令,这一去就是六七年,还好荔浦是在苍梧郡下,离广信县也就只有四五百里的路途,除了第一年到任后,每年年末、岁首都会休沐一月回乡谒亲。

    “冬至阳气始动,夏至阴气始起,麋鹿角解,故寝兵鼓,身欲宁志欲宁,志欲静,故不听事”。

    讲的是冬至正是阳气开始萌动之时,夏至正是阴气开始萌动之时,而每当到了这些时候,麋鹿都会把自己头上用来战斗的角脱下,以此休养生息。

    所以这个时节的官员,一般会在夏至或者冬至的时节休沐浴,为期一月,但是每年只有一次。

    除了自己的父亲远在雒阳已经三年未归以外,其他三个叔叔,基本上每年冬至前后都会一同回乡拜见大父。

    而去年,自己的二叔托人传书信由于工作太忙,耽搁了,所以才拖到现在回来。

    士壹本来是庶出,不过士赐一视同仁。说来话长,自己的亲奶奶邹氏,和自己大父士赐早年成婚,生下了自己的老爹士燮和三叔士?,亲奶奶在生第三个孩子后难产一尸两命。

    而士壹的老妈周氏是士赐的侧室,周氏是当地周家的庶出女,帮大父生了二叔士壹、四叔士武、大姑士兰和士英,在他还没出生前两年病逝。

    因为亲奶奶邹氏早亡,士赐把侧方周氏提为大房,所以士壹和士武本来是庶出,现在又变成了嫡出。

    士家本来人丁稀少,所以士赐把四个儿子都当作嫡子来培养,想尽办法托关系送出去读书或者举孝廉出仕。

    因此,现在大父父士赐身边,除了经常陪伴的大姑夫家早亡,回来陪伴在身边以外,四个儿子都在外面为官。

    最差的士武都被朱儶征辟过去当冯乘县的县丞,属于县里的二把手了。过几年做些政绩,运作一下,迁任县令牧守一方,大有可为。

    也难怪,士家是苍梧郡的世家巨头,门下也就四个子嗣,朱儶作为太守,提携几个人,既能得到士赐的好感,又能得到几个帮自己做事的人,双赢。

    士家四子在交州非常出名,被本地世家称为士家四龙。说到底也不过是相互吹捧,养名而已。

    这年头,作为知识垄断的阶级,少年开蒙是世家的专利。

    大汉以孝治国,以儒治学。

    开蒙之后,学习家传经书和其它儒经,年十五开始游学。

    游学的目的是为了入太学,或者拜得名师大儒门下。

    学成之后,家族之间互相鼓吹养望,寻得合适机会举孝廉入仕做官。

    这是士家子弟标准的培养策略,士燮和几个兄弟走的就是这个路子,作为士燮的儿子,当然已经注定。

    不过,这是大多小世家和寒门子弟可望不及的事情。而稚奴,从出生就可以走上这条道路。

    话说回来。

    在稚奴的印象中,二叔士壹是一个颇具威严的中年男子,留着一缕胡须,老城稳重,身居一县之首多年养望,不苟言笑。

    他从思绪中回来,看着刘雯,回答道:

    “知道了,娘。”

    对于启蒙念书的问题,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一步,作为世家子弟,读书出仕,是这个时代九成九的人羡慕想要的生活,不过一辈子的路线也已经被基本固定了。

    在母亲的千叮万嘱下,他带着翠云回到自己的小院,坐在秋千上,想着天花的事情。

    天花在这个时代,基本是佛挡杀佛,人挡杀人,就算是皇帝老儿,都一视同仁。

    听刘雯的话语,现在是在县城那边传播,保不齐就会在士家庄园爆发,到时候,自己的母亲、大父、大姑和翠云等等自己亲近的人,还能不能幸免,很难说。

    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毙,一定要行动起来。

    作为现代的理科生,对天花也并不陌生,在现代一出生不久,就会接种天花等等的各种疫苗,所以天花在那个时代,基本灭绝了。

    这里没疫苗呀!

    他就一直坐在秋千上面,想着关于天花的种种。

    过了好久,他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没办法,没有任何头绪呀。

    翠云一直托腮坐在一旁的台阶上,好奇地盯着稚奴。

    的确好奇,自己年长他五岁,身体也渐渐长开了,而且女子在这个时代非常早熟,一般十三四岁就可以嫁人。而面前这个小不点,通过自己平常的观察,发现他根本不像是一个四岁的孩童,更像一个成年人,不管说话做事,非常有逻辑,沉稳。

    “阿稚,你叹啥气呀。”

    听着翠云的发问,他也没有防备什么。

    “在想天花的事情。”

    翠云算是入室丫鬟,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之一,从小照顾自己,等自己长大了,未成婚之前,会满足自己的需求。

    通常这种丫鬟的最终命运要看正室的脸色,如果正室比较好相处,念旧多年照顾的情分,会安排丈夫娶为小妾;如果不好相处的,直接一杆子打跑,一分钱不给,自生自灭去了。

    这些都是后话,不过稚奴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受过高等教育的他,于情于理都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天花是什么?”

    稚奴一下醒悟过来,这个时代,还没有天花的说法,那些传染性、致死率极高的病灶统称为瘟疫。

    “就是瘟疫。”

    翠云听完之后,瞬间脸色发白,全身颤抖。

    他一眼就看到翠云的异状,赶紧从秋千上下来,跑到翠云身边询问道:

    “翠云,你怎么了,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我让人找医者。”

    翠云听到他的声音,紧握的双手慢慢松开,有些哭腔地说道:

    “阿稚,我们不说瘟疫行吗?我怕。”

    听到翠云的祈求,他心里悸动了一下,安慰道:

    “好了,不说了,不说了。”

    两个小人并排坐着,过了好久,他缓缓问道:

    “翠云,你为什么那么怕那东西。”

    翠云一下子紧张起来,挣扎了好久,才慢慢说道:

    “我家里人都死了,大父死了、阿爸死了、阿娘和弟弟都死了。”

    “啊?”

    翠云以前刚来士家的时候,浑身脏污不堪,多日未曾进食,骨瘦如柴。一开始刘雯询问翠云的家世,翠云什么都不肯说,刘雯也不在意,这年头流民太多,所以之后就翠云在官府上了奴籍,以后的命运士家说得算。

    稚奴一开始也没多想,流民真的太多了,只要不死,活着总归能过得下去。

    却没想到,翠云居然还有这种情况。

    翠云缓缓说来,翠云本来家世还算不错,算是一个小地主,家里有十几口人。大前年,也就是169年,远在三百里外的安广县爆发瘟疫,翠云一个村子几乎全部死光。因为翠云一直没有染病,她的父亲怕她也染上,就把她安排到牛舍,完全隔离起来。

    别以为牛舍就一定会脏乱差,那时候的牛可比人金贵,会专门盖一间可以遮风避雨的房间,保持房间干燥,每日清理,就怕生病。

    她很怕,开始还有仆役给她送饭,过了几天后,原本送饭的仆役消失了,她听从父亲的话,一个人躲在牛舍,等着什么时候大家好了才出来。

    最后,她实在埃不住饿,出来找东西吃,看见所有人都死了,整个村就她一个活人。

    阿爸、阿妈和弟弟在里屋,散发着难闻的恶臭,蠕动着蛆虫,房门大开,有野狗在啃食他们的身体。

    她费劲尽最后的力气,把两只野狗赶走后,关上门整整哭了一天一夜。

    后来,她吃了点东西,把大父、父母、弟弟和其它亲属全部埋葬了。

    原本,她以为靠着库房遗留下的粮食,勉强能过活,但是官府来人了,拿走了所有粮食和钱财,连她相依为命的老黄牛也被拉走了。

    呆着只能饿死,本想到县城里找一下以往的远方亲戚。

    她迷路了,走了好久,饿了就吃山里的野果,渴了就喝清澈的河水,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广信县,直到遇到刘雯,这才有了安稳的住所。

    谁能想到,这个时候的南方,九成以上的土地都是了无人烟,野兽丛生,她一个小女孩到底吃了多少苦,才能这么幸运地穿过大片大片的无人区,来到广信。

    所以,她很满足,当刘雯询问她的过往时候,她什么都不敢说,生怕被赶走,过上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