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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狗子进城
    稚奴听着翠云缓慢的叙述,不知不觉就抓紧了她的手,给翠云安全感。

    他内心也五味杂陈,人民就是这么低贱,上天没有一丝怜悯。

    翠云说完后,看着他,抿了抿嘴,犹豫了片刻后,问道:

    “阿稚,你会不会觉得我是个不详之人,我的事情全告诉你了,求你别赶我走。”

    稚奴听完后,拍了拍她的额头,说道:

    “放心,以后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你,男子汗大丈夫,一口吐沫一个钉,说到做到!”

    翠云看着这个比自己还矮了一个头的小大人,突然觉得非常安稳,但是心里还是有些惴惴不安,自己现在是奴籍,是一条狗,以后的命运基本上是稚奴说得算,以后怎么样,谁说得准呢。

    突然间,稚奴陷入了沉思,刚才他好像听到一个熟悉的东西。

    想了半天,他恍然一觉。

    “是牛!是牛!我怎么没想到呀!翠云谢谢你!”

    翠云一脸懵逼,想不明白。

    “牛怎么了?谢我什么?”

    稚奴太过于激动,以至于站起来手舞足蹈。

    看着稚奴这种不常见的放纵表现,突然感觉这才是四岁孩子该有的状态呀。

    稚奴好不容易按耐住激动的心情,组织了下语言,问道:

    “翠云,我刚听你说,你那段时间,开始是呆在牛舍里面,对吧!”

    翠云听完之后,脸色稍微白了一下,又想起那些痛苦的往事,不过还是微微点了点头。

    “是的,阿稚。”

    “那我问你,牛的腹部,就是乳房部分,是不是也长了很多疱疹,就和人身上的一样。”

    翠云听完后,突然脸色有些微红,就像青涩的苹果,微微发熟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浅尝一口。

    翠云心里暗暗嗔怒,不过看着眼前的小人,身体还没发育齐,知道个什么。

    不过,面对稚奴的询问,她也陷入了沉思,想起那些她扫落在心底的记忆,太痛苦了。

    翠云皱着眉头仔细想着。

    其实,人的五六岁的记忆是最模糊的,很容易遗忘,但对于翠云来说,那段记忆她虽然不想再提,却记忆深刻。

    几个呼吸后,翠云回答道:

    “是的,阿稚,我记得牛下面,就是那个地方,有很多疱疹,和大父他们身上的一样。我当时和老牛住在一起,牛太痒了,每天晚上都哼哼,吵得我睡不着,我就帮他把疱疹挤破,之后牛就好了,再也没有疱疹了。”

    那就对了,这也就是为什么翠云全村人都染病死完了,而她独活,就是在那个时候,翠云意外接种了牛痘。

    要说天花,早起的防治手段,就是接种牛痘。牛在感染之后,本身会有应急反应,在腹部乳房部分形成类似人身上的疱疹,这些疱疹会中含有大量毒性非常低的天花病毒和抗体,人接种之后,能在体内大量复制出对应的抗体,从而形成对天花有效的防治。

    “翠云,你是不是在挤完疱疹后,是不是你的身上也有少量的疱疹,但是一两天后就好了。”

    翠云想了想,惊讶地说道:

    “你怎么知道,当时把我吓坏了,我以为我也染上瘟疫了,我很害怕我会死,就算好了,也会满脸麻子,我不想变成麻子。”

    早起牛痘接种,还是当时他在警校参加智力问答的时候,特意背的,所以他了解一点,结合翠云的经历,他确认这个是可行的。

    他单手握拳,在手掌狠狠一拍,说道:

    “那就对了!走,翠云,我们去县城!”

    翠云一听,吓得退后一步。

    “我不要去,你也不能去,那边有瘟疫,如果患上了,我们就完了。你要去的话,我就告诉大老爷和夫人。”

    稚奴一听,这还得了,自己刚想有点动作,就被翠云给摁住了,哪能行,全家族的性命都在自己手里握着,自己怎么能退缩!

    虽然穿越到这个时代,有种莫名的抵触感,但是大父和阿姆由心的爱护,让他产生了强有力的保护欲。

    回想起自己从出生到现在,母亲细致入微的照顾,大父那和蔼可亲的爱护,都点点滴滴印在脑海中。

    前世,父亲在早年殉职,母亲没过两年就随父亲去了,以至于未穿越前十多年没有那么“痛彻心扉”地感受到家的温暖,父亲的疼爱、母亲的亲昵。

    现在好不容易可以弥补这份缺憾,他不允许这种状态被打乱,什么事情都不可以,他成为了这一份份感情的捍卫者。

    他内心发誓,他决不允许瘟疫的隐患发生,绝不允许!

    他眯着眼睛对翠云说道:

    “翠云,你可是我的人,万事都得听我的,而且你已经有瘟疫的抗体了,不会再得瘟疫了。”

    翠云一听,更慌了,至于抗体什么的,她听不懂。

    “不行,你说得不算,反正你不能去!”

    稚奴一听,还拧上了,看我不收拾你。

    “如果你不让我去,我就把你的事情告诉大父。”

    翠云一听,直接急哭了。

    “阿稚,你怎么能这样,刚才不是说得好好的嘛。你怎么能这样!”

    “那你还让我不让我去?”

    翠云天人交战了很长时间,最后一跺脚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我们只能在县城门口站着,不能进去!”

    他一听,就知道事情成了,露出两排牙齿,笑眯眯地点头。

    说是要去,但是还得提前准备一下。

    他让翠云拿出冬日的长衫,穿戴整齐后,然后把一件丝绸的短褐,裁剪成大小一致的长方形布块,叠放在一起用针线缝制起来,两侧用两块布条串连在布块的两头,一个简易的口罩就制作完成了。

    再寻来一尺未裁剪的丝绸布料,裁剪两块下来,做成头巾和面巾,只露出两只眼睛在外面,其它做了非常有效的防护。

    不过先用保护包好,不然穿着这身,连庄园都走不出去。

    至于翠云,她有抗体,理论上没有再患的可能,不过还是给她来了一套生化防护装备。

    不过,士家庄园离县城还有些距离,如果光靠走的话估计今天一个来回都够呛,毕竟小胳膊小腿。

    所以,两人来到马厩,找到狗子。狗子不是狗,是专门帮士家看护养马的仆人,因为没有大名,乳名狗子,所以大家都这么叫他。

    狗子看到他和翠云来了后,本来懒散着晒着太阳,直接翻身坐起,弯着腰,笑眯眯凑了上来。

    “哎呦,小主人,你咋来了,里面都是污秽,小心别脏了鞋。”

    稚奴点了点头,说道:

    “狗子,我要去趟县城,你赶个车带我去!”

    狗子一听,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直接回绝道:

    “小主人,不是我带你去,是大老爷吩咐了,最近一段时间,所有人不准往县城去,听说那边瘟疫闹得厉害,去了染上了,就没命了。”

    稚奴一听,瞬间小脸严肃起来,冷声说道:

    “狗子,你是去,还是不去!”

    狗子有些无奈地回复道:

    “要是平时,小主人,你想去哪都带你去,现在大老爷有话,我可不敢呀!万一被大老爷知道了,我怕是讨不了好!”

    “嗯?狗子,我可是都看见了,你经常偷吃喂给马儿的鸡蛋和粟米,要是告诉我也,他保准让你滚蛋!”

    狗子一听,立刻慌了,自己做得那么隐秘,小主人咋知道的。

    狗子求饶道:

    “小主人,求你别告诉大老爷,你也知道,俺家两个娃,都是在长身体的阶段,平时就吃得多,长家给的月俸,也就刚好让他们喝稀粥混个温饱,所以我偷点鸡蛋和粟米。

    不过照顾马儿我可没懈怠,每天都让我两个娃去拔最嫩最肥的草给马儿。所以,求你别告诉大老爷,我全家就指望这月俸过活。”

    其实这些事情,大家都心照不宣,都知道,但也不会说破。

    稚奴拿这些事情恐吓狗子,差点让他跪了,作为士家的家仆,吃里扒外是不被允许的,捅到主家那边,吃不了兜着走,被赶走估计不可能,罚月俸和打板子是一定的。

    “让我不说,也不是不行,你带我去趟县城,我帮你保守秘密,我再给你五十铢,给你家两娃好好补补身子。”

    狗子一听,还是摇头。

    如果小主人出事了,那可不是偷几个鸡蛋的事情了,这些他还是拎得清的。

    稚奴皱着眉头,不悦道:

    “这样吧,你就带我到县城门口,我不进去,这样总行了吧。”

    狗子双眼转得飞快,几息之后,说道:

    “小主人,咱们可是说好了,您可不能进城,否则我直接带你回来!”

    稚奴比了个ok的姿势。

    “ok!“

    “啥意思,欧啥开?”

    “就是“好的”意思!”

    狗子一听,顿时乐了,读书的人就是不一样,这么小就说出让人听不懂的话。

    谈妥后,稚奴给狗子十枚五铢钱,四口之家省吃俭用一年足以,果然财帛动人心呀。

    在这个时代,一铢相当于二十四分之一两碎银,一金相当于二十两碎银。至于铜钱那是明清的记法。

    他这里足足有一千多铢,是他往年过年七大姑八大姨给的岁钱。

    这次关系到整个家族的生死存亡,他索性把钱全部拿出来,生怕不够用。

    狗子套上马车,他和翠云坐在马车上,三人就这么大摇大摆出了门。

    稚奴是主,狗子是仆,理论上稚奴让狗子死,他就得死,命运完全在主人手里,这个时代就是这样。要不是稚奴的年纪还小,而且士赐提前说了话,不然也轮不到狗子讨价还价。

    他和翠云本来就是偷跑出去,悄悄地进行再好不过。

    两轮马车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世家的标配,也只有豪门世家出行才配用得上马车,寒门子弟最多也就骑马而已。

    不过,现在的马车都是双轮,轮毂都用实木制作,加上道路崎岖不平,基本上没有什么舒适度可言。

    四里不到的路,硬是坐了快一个时辰,没办法,再快点,怕是人都被颠散架了。

    到了城门口一百多米的地方,狗子远远地停下,不再往前一步。

    稚奴和翠云把防护措施穿戴整齐后,翻身下车。

    狗子一看,顿时慌了,你们倒是有备而来,那我呢,我咋办?

    稚奴把空包袱丢给狗子,狗子二话不说,直接对着口鼻围了起来,扎紧。这也给他带来了一丝安全感。

    这会,稚奴环顾了一下城池,作为苍梧郡的郡首,整个交州最繁华的地带,广信县的城墙也符合他的逼格,至少有四米多高,要知道洛阳作为汉都也不过六米半。

    中原地带城墙,普遍三米半到四米,而交州因为有山越野人的存在,所以多次加筑到如今的高度。

    城墙的砖石都经过匠人打磨,然后缝隙用的粘土和米汁,所以整个城墙非常坚固,历经数十年风吹雨打也能牢固如初。

    现如今,由于瘟疫的影响,城门口非常萧条,基本没有什么人进出。

    两个看门的衙役靠在城墙上打着哈欠。

    稚奴回头对着狗子和翠云说道:

    “你们去城里,买两头腹部和乳房有疱疹的牛。”

    狗子一听,顿时急道:

    “小主人,我们之前不是说好的,不进城的吗?”

    “是呀,我是说我不进城,又没说你不进城。”

    “啊?”

    狗子瞬间懵逼。

    稚奴看着他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这个样子可是办不成事情。

    “你要是把事情办成了,我再给你五十铢。而且,我马上就要启蒙入学了,可是缺了一个伴当,你懂的?”

    狗子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都啥跟啥呀。

    翠云也是无语道:

    “狗子,你家正好有两个娃,小主的伴当,这个机会有多难得,你可知道!”

    这下狗子可是听懂了,瞬间不慌了。

    要知道,这年头,知识全部掌握在世家大族手里,社会阶级非常固定,平常人家连书都接触不到,怎么读书?

    狗子咬了咬牙,过了十几息才说道:

    “小主人,我去!不过,你的头巾和面巾能否借我一下。”

    稚奴想了想,自己也不进去,在这么空旷的地方,能有啥危险,所以就解下了头巾和面巾给了狗子。

    然后从车上拖出一个布袋,里面装着他所有家当,在狗子眼馋的目光中,拿出五十铢钱扔给了他,其它的一股脑给了翠云。

    翠云瞬间感动得稀里哗啦,这么多钱,够四口之家吃喝二三十年呀,在常人眼中,可是了不得的巨富。

    要知道狗子一月的月俸也不过十铢钱,加上节日打赏,一年下来也存不下几十铢。

    不过只能眼馋,其它什么都不敢做,上下尊卑,遵纪守法那是可在骨子里面的,正常人不敢越雷池一步。

    这些钱,完全足够。在平常,一头牛也不过四百多铢,而一个小仆的价格一百到一百五十铢之间。

    合理吗?非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