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周朝,养一个正经的读书人,是非常耗钱的事情。
不然以老太太对叶老蔫的溺爱,也不可能一提到读书,就立刻变脸。
实在是它占着一个大活人,而且还如同吞金巨兽一般,根本不是一般的家庭可以负担的起的。
读书人的书本贵,拜师贵,甚至连日常练习的笔墨纸砚动不动就是几两银子。
叶琛带着二壮在舜德斋转了一圈,不停地咂舌。
之前他觉得,自己一天可以挣五两银子,已经是一笔庞大的巨款了。
可是看着眼前的文房四宝,他才知道,五两银子在这里,连个屁都算不上。
除非将自己的私房钱全都拿出来,不然根本就砸不出一个读书人来。
二壮在一旁不停地倒吸凉气。
爹爹呀,这里面的东西也太贵了吧。
一个砚台竟然要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放在过去,够他们家吃上小半年了。
他有些不想在这里看下去了,他很想逃离这个高不可攀的地方。
叶琛知道老二来这种地方,浑身都不舒服。
他也没有继续看文房四宝,而是去看书籍。
既然打算让小壮读书,那就得先把启蒙书籍买下来。现在他觉得原主真的愚蠢,就算是帮衬温华,需要卖辛苦攒下来的书籍,也不至于把启蒙书籍都卖了啊。
自家还有好几个孩子呢?
这书架上的书基本上都是手抄书,雕版印刷出来的出很贵,所以很多书铺会跟一些读书人合作。
不过即便是手抄书也有好坏,价格也完全不一样。
就拿只有一千字的千字文来说,最便宜的竟然也要五十文钱,最贵的竟然要三百文。
读书人了不起是吧?
他将两本书拿出来对比了一下,便宜的那本书,字体写得有点类似于他那个时代的小学生体,方方正正的,一笔一划的,就是没有灵魂的文字。
而那个三百文的,一手毛笔字,颇有风韵,一看就是勤学苦练的手笔。
这东西就像是抄学渣和学霸的作业,即便是都是对的,抄学霸的也更能激励人一些。
叶琛一咬牙,买了最贵的这本。
舜德书斋的掌柜忍不住称赞道:“这位大哥好眼光,这本千字文是清风书院的最优秀的学子抄写的,除了正文,后面还附有注释,很适合启蒙。”
这是正常操作,他小时候学古文,也有注释的。
他翻到书本的末尾,发现落款竟然是温华二字。
这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不然为何他第一次买书,就买到了温华抄的。
舜德斋的掌柜笑吟吟地说道:“温华是个好孩子,家中清贫,却能坚持上进,为了抄书,甚至抓萤火虫照明,比那个什么车胤都强呢,听清风书院的山长说,明年院试,温华必中秀才。”
叶琛也没有想到,温华竟然这般努力。
但是也没多说什么,付了钱之后,带着书本,走出了舜德书斋。
二壮时不时地看着背篓里的书,一张脸皱成了苦瓜。
完了,完了,从今天开始,他们要学习读书了。
刚刚勉强接受算数,又开始识字了。
关键是跟爹读书,与跟娘学习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啊。
娘亲教授孩子,那是一个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面有各种文人猛士,让人向往,可是爹爹教学,就很残暴。
不喜欢解释也就罢了,还喜欢打人!
着急的时候,甚至会说一些,人家都会,你为什么不会?
他不想跟着爹爹学习,但是他又知道,爹爹喜欢上进的孩子。
温华表哥读书很厉害,所以爹爹散尽家财也要帮他。
如今又开始了。
二壮真的担心,爹爹为了支持他们兄弟几个读书,再走火入魔,好不容易有点起色的家再败了。
二壮暗暗在心里决定,别管爹爹教得如何,自己都要努力去学。
小壮都能记住,自己更能记住了。
再怎么说,自己都是老叶家最聪明的男人。
买完书之后,叶琛去县衙门口转了一圈,大门紧闭,看来县令大人昨夜也没回来。
回到清河村时,还没过午时,赵菁菁已经做好了午餐。
这些日子,安胎药喝下去,赵菁菁的身体已经好多了,至少做饭不成问题。叶琛也终于放心让她活动了。
桌子上是简单的白面做的疙瘩汤,加上一个清炒胡瓜,还有一盘鸡蛋,一盘鱼,水煮蛋熟了之后,一个蛋切成六瓣,放在一个盘子里,一人能吃上一小块。
中午饭,瞧着挺简单,但在清河村绝对是独一份。
在其他人还在喝野菜汤稀米粥的时候,他们全家人都能吃饱,而且吃得很满足。
午时末,孙氏将昨天的二十多斤甘草根剪好之后送过来,叶琛当场跟她把账结清,叶大旺和叶大福也是这会最热的时候来制作冰块,家里再次忙碌起来。
孙氏本来还想混进去偷学一点,外头秦氏喊她回去剪甘草根,她一刻都不得停歇,只得往回走。
叶大旺和叶大福有了经验,今天很快就完成了工作量,两人看了一眼外头的太阳,还在半空中挂着,这会儿下地能把人给热死。
于是,两人十分有默契的请求可以再多加点量。
叶琛观察了一下两个人的状态,虽然有点汗,但毕竟是老把式了,明显是顶得住。
他便将自己跟二壮的活交给了两人,不一会儿,冰块便都做出来了。
叶琛给了他们一人三十文钱。
叶琛坐在院子里制作甘草糖,抬头看了一眼刚把鸭子赶回来的叶小壮:“你去村长家,把你小凡哥喊过来。”
叶小壮乖巧地道:“小凡哥应该不在家哩,上山挖野菜去了。”
这时,院子里响起刘老太太爽利的声音:“老蔫,在不在?”
叶琛放下手里的活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