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琛家里人来人往,甚是热闹。
后院有男人制冰,制甘草糖,还有几个老太太帮忙。
前面支了几口大锅,不断有村民在叶琛的指挥下,熬制甘草汁,三五成群地一边儿干活,一边儿聊着天。
熬制好的汤汁,装上火龙车,跟军队一样朝着农田进发。
这会儿又来了几个妇人,旺财和来福冲过来,远远地嗅了嗅,闻到是熟悉的味道,就放松了警惕。
“老蔫,我们来打听个事儿,温华这孩子,他在咱们清河村要住多久啊?”
叶琛一听,便知道这些人的来意,笑着说道:“这事儿,我也说不好。”
原本叶琛计划温华在他这里呆两年,自己好好培养培养他,也顺道教育教育自己家的孩子。
但是跟温华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他知道了温华是什么样的人,他即便是不被自己培养,也能成为参天大树,所以叶琛绝对不会阻挠他出去的。
成名要趁早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这一次面见县令,他觉得凭借温华的能力,肯定会被县令相中,这样就可以继续参加科举。
那么现在开始,就该为未来的科举做准备。
毕竟科举,也是千军万马走独木桥,可大意不得。
不过叶琛觉得,凭借温华的本事,再耽搁月余应该是可以的。
也好将自己的孩子带上道,他日后教学也轻松些。
他顿了顿说道:“就算是走,也能在住月余吧。”
“一个月也够了,那我能不能将家里的孩子送来跟小壮他们一起认字,总不能一辈子连名字都不认识。”
“温华是个读书人,我儿子要是能跟他多相处一阵子,以后肯定也能变成个斯文人。”
“别的不敢求,就希望多认几个字对得起祖宗。”
叶琛之前就和温华说起过私塾的事,不过肯定没有办法跟外界的学塾相比,其主要职能还是以识字为主。
类似于后世的扫盲班。
清河村这么多年愣是没出一个读书人,若是能从这一代开始,总会有一代有人能读出去。
清河村治蝗有功,给了温华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那么温华,确实也该给清河村世世代代的人一个读书走出去的机会。
叶琛随口问了一下,就有七八个妇人愿意将自家的孩子送来念书,这事儿传出去之后,又有一些妇人过来,前前后后加起来,有二十多户来报名,一共有三十个孩子被家里人送来读书认字。
虽说眼下秋收在即,但是这些半大的孩子也没多大力气。
与其指望这些孩子下地干活,还不如大人多辛苦点,让他们抓住机会,跟着读书人多认点字,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儿。
至于束脩费,村里人不约而同决定,秋收后,至少送十斤稻米过来。
如今一斤稻米的价格飙升到了至少三十文钱,十斤那就是三百文,对庄户人家来说这笔钱也算是巨款。
晚上温华回来的时候,叶琛就把这个事儿给说了。
温华自然是应下来,教一个是教,教一百个同样是教,不过就是得费时间再做一些石板出来,或者让他们自己带石板、木板来。
旋即温华又看了看来福和旺财,两小只瞬间开始哆嗦。
这个恐怖的男人又开始了。
叶琛又问了县令的事。
“县令大人嘱咐我,无论如何都要感谢您,秋收之后,定然登门造访,亲自感谢。此外,县令已经下令,每个村开始熬制艾草汁,此外命令咱们村全力打造水龙车,县里会以每驾三两的价格收购,还派了木匠师傅来帮忙。至于纯粹的焚烧艾草的行为,已经被制止,一经发现,立刻处罚。”温华开口,“这件事情,已经迫在眉睫,知县大人已经上书,请调折冲府动用府兵,在各镇控制,以免发生波折。”
“还有,这治蝗之法,县令已经令西席先生,誊抄了数份,送到临近各县。”
叶琛点头,确实该各县一起镇压蝗灾,才能彻底灭蝗。
夜间村里照常燃烧篝火,大规模地诱捕蝗虫,难闻的气味在空中漂浮,遮掩了叶琛院子里野鸡汤的鲜味。
他将炖烂的野鸡放在木盆里,木盆放在院子门口,这样野狼半夜过来就可以自己吃食了,他也不需要半夜起来跟狼群纠缠。
主要是为什么,狼群会喜欢熟食,这玩意吃多了,不会蜕化野性吗?
清晨太阳还没升起之时。
清河村还笼罩在黎明的黑夜之中,就算是一些勤快的庄稼人,也不会这么早起来。
而一个人影却从村头那边走来,是牛大海的婆娘。
牛大海的媳妇,上回就想将自己娘家的侄女跟温华凑成一对,本来打算秋收后再操作这件事情。
可是昨天听说,温华在村里呆不了多久,可能月余之后就走。
她得赶紧把娘家侄女接过来,趁着这段时间,跟温华多接触。
男人嘛,生米煮成熟饭不容易。
温华又是读书人,岂能做白吃白拿的事情?
回她娘家是从村尾后头的小路走过去,正好经过叶琛家门口。
她本能地多看了两眼,晨光朦胧看不真切,但是她闻到了血腥味,她不由自主走过去,然后看到,嗬,院子门口竟然有一二三……八只野鸡,还有两只野兔!
这些畜生都是脖子上有个血窟窿,死得不能再死了。
牛大海婆姨吞了一下口水,她左看右看,没有一个人经过。
“呜呜呜……”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但只要不是人,一切都不重要。
她蹲下身,捡起来一只野鸡塞怀里,本来准备走了,但还是没忍住诱惑,她再次捡了两只野鸡起来,还觉得不够,连兔子也捡起来一只,然后拔腿往家里跑。
跑回去的时候,天还没亮。
牛大海在床上睡觉被吵醒,骂骂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