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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这厮当真天生脑疾?
    话音刚落。

    擂台周围的所有书生,都将目光齐齐的打在了唐稷的身上。

    而他们见说话这人是唐稷,也都见怪莫怪的低下了头,毕竟这个脑疾恶少就喜欢在人多的地方搞事儿。

    被唐稷这恶少沾上了,八成都得不着好。

    而台上的李霜月在见到唐稷之后,也生出了几分兴趣。

    她缓缓冲着下面擂台的书生们问道:“这人是谁啊?莫非也是你们京城的读书人?”

    “他......他是河东伯爵之子,名叫唐稷,从小就喜欢作怪,连私塾都没上过几天。”

    “姑娘你还是不要应承他,他可是京城赫赫有名的大纨绔,一旦被他缠上,你今晚怕是不得安宁了。”

    听到周遭的秀才如此评价之后,李霜月非但没有知难而退,反倒是更多了几分好奇。

    “一个纨绔子弟,不在楼上吃花酒,反倒要打我的擂,和我斗诗,这还真少见。”

    “别扯那些闲篇,一句话,敢不敢应战?”

    唐稷缓步走下楼梯,手中挥舞着折扇,眼中尽是不屑。

    “有何不敢,像你这样的纨绔,本小姐治的多了!”

    李霜月涨红了小脸,掐着腰喊道。

    “那就直入正题吧,是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当然是本小姐先来,我要让你见识见识江南之风!”

    “请。”

    唐稷走到擂台前,似是身上有强烈的磁铁一样,旁边的书生都自然的让出了一块空地。

    “本小姐自江南水乡而生,阳春白雪,十里桃风,尽是我目之所及。

    所以我作之诗句,当是抒胸之意,感心之怀,大包两江之名胜!

    纨绔,你且看好了!”

    李霜月思念一动,猛然起身,手持狼毫笔疾挥而下!

    灵动的墨点顿时在半尺长的文纸上飞舞起来,片刻后,李霜月提笔收势,将印有所作诗词的文纸,一挥而下!

    而台下的几十名书生见状,连忙视若珍宝般的接住了那页文纸。

    可他们仅是走马观花的看了一眼,便瞬间被这首诗中的江南才气给震撼的五体投地了!

    手握着文纸诗词的这位秀才,更是以一种激动到颤抖的声线缓缓念道:

    “一袭白衣渡江南,三千纸鸢闻春声。

    两岸帆舸沐清雨,九万大桥铺人间!”

    短短的四句七言律诗,却写尽了江南两岸的人情风俗。

    通过两对量词的呼应,他们这些从未见过黄江的书生,却也能从其中感受到那不屈的春风和船夫的热情。

    “妙......这诗实在是太妙了,小生入京谋生十年未得还乡,今日却被姑娘一诗弄得心中百感交集!”

    “真是一首好诗,若我这般的俗人也能有李姑娘这般天赋,即便是让我做个短命鬼,我也愿意啊!”

    “此诗已达天人合一之境,只以口嘴相传,江南之美景便能浮现于眼前啊!”

    “苍天不公,如此天赋竟只嫁一人之身,我张三若能得此诗中造化之一二,家中祖坟都会升起三尺青烟!”

    擂台下的一众书生,捧着李霜月的诗词泪流满面。

    直至称赞到口干舌燥,他们才想起问李霜月一句:“姑娘,您还没给这首诗提诗名呢。”

    “就叫江南春吧。”

    李霜月淡淡的说出三个字,却在瞬间击中了所有人的心头。

    而李霜月见此景,心底也是暗爽不断。

    她见气氛已烘托到位,便举手直指唐稷道。

    “纨绔,本小姐的诗已做完,现在到你了!”

    话音刚落。

    唐稷便将折扇塞进后腰的位置上,而后不断鼓掌,且面露欣赏道:

    “美人作美诗,江南真不愧为才子之乡啊。

    不过小爷一生从未出过京城,莫要说江南之柔美,黄江之磅礴,就连一条小溪我也没见过。

    用不在眼前之物作诗,着实有些牵强。

    而且纵观全诗,辞藻过华,华而不实,没有感情。

    若非是见你乃一介女流,小爷更是要直言不讳的说你一嘴,作的诗太掉价了!”

    此话一出。

    李霜月被气的紧锁眉头,恶狠狠的眼神像是要将唐稷生吞活剥了一般。

    而台下的几十名京城秀才更是气的攥紧了拳头,纷纷义愤填膺的看向了唐稷。

    一个天生的脑疾、连私塾都没上过几天的纨绔子弟,有什么资格来对这般美诗评头论足!

    “纨绔,有能耐你作一首,别光说大话,若你所作之诗能盖过我,本小姐就服你!”

    “好!”

    唐稷轻抚下颚,脑中顿时浮现出了上百首经典的唐诗宋词。

    结合当前大周王朝所面临的北疆困境,以及自己这个大将之子的身份。

    一首足以震撼全场的诗,已然在唐稷的脑海当中脱颖而出!

    “小爷未见过江南之美不假,但身为边将之后,小爷曾随家父亲临玉门关血战的战场!

    那一战,大周派出五万精兵驰援。

    边军死伤过九成,黑甲被血泡成红甲,先锋战死,将军断臂!

    当小爷见到无数官兵的第一眼起,这首诗便已在我的脑中成型了。”

    唐稷屏息凝神,旋即从桌上拾起一支毛笔,见手边无纸可用,他便直接题字于木桌之上!

    不过,他题字挥笔的气势却完全不如李霜月。

    因为刚穿越过来,前身又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这也就导致了唐稷连毛笔都只能将将握住。

    而呈现在桌面上的毛笔字就更不用说了,每个字都像是一条备受虐待的毛毛虫,软趴趴的毫无生气可言。

    与李霜月的狼毫笔墨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

    “纨绔,你还是回去好好练练字再出来吧。”

    李霜月站在擂台之上,俯身下看,不禁偷笑几声。

    可就在此时,唐稷却猛然落笔拍桌,一滩墨渍赫然出现于众人眼前!

    “这便是小爷题的诗!”

    话音落罢,周围的一众书生纷纷围了上去。

    李霜月也在擂台之上不断探头查看。

    可仅是一个照面的功夫。

    那群围观看诗的书生,却在瞬间安静了下来!

    而李霜月在勉强认清了唐稷的笔迹之后,更是被桌面上的这首边塞诗,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一名书生双手颤抖的拄着桌子,在读完这首诗后,他早已泪流满面了。

    而酒楼内所有听到了这首诗的客官、舞女,也都不禁流下了两行清泪。

    京城北拒边塞不过数百里之远,这些看客当中就有不少是从边塞流亡过来的。

    大周王朝立国百余年,大周百姓就没有一天不生活在北漠铁骑的恐惧之下。

    奈何朝廷没有良将,军营没有精兵,敌强我弱的态势让大周皇室愈发懦弱!

    可面对那群嗜血残暴的敌人,大周百姓又何尝没想过奋起反抗?

    只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在上万件铁甲精骑的面前,他们这群拿起锄头以命相搏的农夫又算得了什么?

    背井离乡,才是他们这群平民百姓逃离苦海的唯一办法啊!

    但如今。

    每一个心中怀有家国的大周子民,都被唐稷所题的这首诗,激起了心中的千层爱国情!

    一介纨绔都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宏念,他们又差在哪儿!

    诗音暂毕,酒楼内鸦雀无声。

    没有人称赞唐稷的诗词,因为他们的赞歌,都已经化成了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摔在了地上!

    酒楼内所有人,包括那几十个书生秀才,纷纷朝着唐稷作揖鞠躬。

    他们敬的不是唐稷这个纨绔,而是他所作此诗的精神!

    “怎么...怎么可能,你怎么能作出这样的诗来......

    你不是他们口中的天生脑疾的纨绔恶少么......

    这诗莫不是你从哪本无名古籍上摘抄来的吧,除非你能现场为你的诗题诗名,否则就算认输,本小姐也不服!”

    李霜月咽了咽口水,整个人也被惊的不行。

    而唐稷见此只轻摇折扇,口中缓缓道:“小妞,你把耳朵竖起来听好了,此诗名为大漠从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