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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李寻欢:娶了我心爱的女人,还真是不客气!
    餐厅。

    阿飞将食物放入口中,慢慢咀嚼,吃得很慢,但也超级能吃。

    他好似一个无底洞一般,只要面前还有食物,他就好像可以一直吃。

    说酒囊饭袋有点难听,但说他是的大胃王一点都不夸张。

    李寻欢笑了笑,调侃道:“阿飞,你吃东西给人的感觉,像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一样。”

    阿飞将嘴里的食物眼瞎,淡淡道:“我挨饿最久的一次是七天没吃东西,只喝水。

    从那之后,只要有食物,我就会尽量多吃。

    一直吃到自己吃不下为止。

    后来我就有了一项本领,可以一顿饭吃三天的东西,也可以三天不吃饭。”

    李寻欢脸上的笑容有些尴尬,还有些歉意。

    一个人七天不吃东西,只喝水,那是怎样的感受?

    李寻欢没有经历过,不能感同身受,但隐隐能体会到一丝那种感觉。

    他知道,那肯定是一种比绝望要绝望的感觉。

    就像他知道彻底失去林诗音那一刻。

    整个世界都是昏暗的。

    但阿飞的那种绝望比他还要强烈,他只是精神,而阿飞是**和精神都面临着绝望。

    魏武沉声道:“兄弟,永远不要忘记那七天的感觉。

    那七天才是让你成为阿飞的关键!”

    阿飞重重点头,郑重道:“大哥,我记住了。”

    魏武神秘一笑,轻声道:“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

    阿飞没有一点客套的意思,开心道:“谢谢大哥。”

    他已经把魏武当成了大哥,所以魏武不管送他什么,他都会要。

    若是旁人送他东西,哪怕是一座金山,他也不会看一眼。

    就是这么倔强!

    魏武笑道:“自家兄弟,无需客气。”

    李寻欢听到这话,心中莫名颤了一下。

    当年龙啸云住进李园之后,因为李寻欢不管事,他便忙上忙下,替李寻欢大理产业。

    每次李寻欢感谢龙啸云时,他总是会说:“自家兄弟,无需客气。”

    可后来这个大哥娶了他心爱的女儿,还真是不客气啊!

    魏武可不知道李寻欢的心思,拍拍手,吩咐道:“把东西拿上来。”

    一名家丁抱着一个长长的木匣走进餐厅,将木匣放到魏武面前的案几之上,躬身退了出去。

    魏武随手一挥,木匣缓缓升至半空,好似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拿着,平稳飞向阿飞,然后缓缓落到阿飞面前的案几之上。

    “打开看看。”

    “好。”

    阿飞放下筷子,将木匣打开。

    当看清木匣中的物品之后,眼睛一亮,但随后却摇摇头。

    “大哥,我很喜欢这柄剑,但我用不上。”

    “哦?”

    魏武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接着又夹了一片驴肉放入口中,缓缓咀嚼,咽下去之后,面带微笑的看向阿飞。

    “为何会感觉用不上了?”

    阿飞拍了拍腰间的铁片剑,自信道:“我这柄剑是天下最好的剑,无需再换。”

    魏武点点头,赞许道:“不愧是我兄弟,够霸气。

    但有一句话说的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一柄好剑能让人生出霸气,如虎添翼。

    如果有一日你遇到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结果却因兵器不如对手,而落败。

    或者命丧当场。

    岂不可惜?”

    阿飞倔强道:“不可惜。

    无论是落败,还是死,归根结底,都是技不如人。”

    魏武笑了笑,突然发现,阿飞虽然寡言少语,但抬杠却是一把好手。

    “兄弟,你的剑与李兄的飞刀,都讲究一个“快”字。

    李兄的飞刀已经触摸到了技近乎道的门槛,将来必定可以做到真正的例不虚发。

    但你的剑法虽已有小成,但略显稚嫩。

    疾如闪电,无坚不摧。

    一剑之下,无物不破。

    可若你破不开敌人的防御呢?”

    阿飞好奇道:“大哥,你的意思是小李飞刀现在还不是真正的例不虚发?”

    阿飞不愧是纯粹的剑客,他关注的点都与常人不同。

    若是普通人关注的一定是,魏武为什么说他破不开敌人的防御。

    而他的关注点是,小李飞刀是不是真正的例不虚发。

    “呃……”

    魏武沉默片刻,点头道:“对。”

    李寻欢没有反驳,更没有一丝不服气,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因为他很清楚,魏武说的都是事实。

    虽然他从未失手,但魏武发出的筷子比他的飞刀快。

    从这一点就可以推断出,若他对魏武出刀,一定会被魏武接下。

    阿飞郑重其事地问道:“大哥,小李飞刀如何能做到真正的例不虚发?”

    虽然问的是小李飞刀,但也是在问,他的剑如何能达到无上境界。

    他与李寻欢一样,对魏武的武力值心服口服。

    大道殊途同归,只要知道一条路,就可以走出自己的路。

    魏武轻笑道:“信念。

    当李兄可以将信念灌注到小李飞刀之中时,那时候的小李飞刀才是真正的例不虚发。”

    李寻欢眼睛一亮,如同一个醉汉瞬间清醒。

    这些年他已经陷入了瓶颈,不知如何让飞刀更上一层楼。

    而且失去林诗音之后,他更是不进反退。

    如今听到魏武这么说,他醍醐灌顶,瞬间明悟。

    知道的方向,接下来就是沿着这个方向,一步一步走向山巅。

    魏武并未理会李寻欢,而是看着阿飞,语重心长道:“阿飞,你的剑法很好,几乎可以说冠绝年轻一代。

    但还远未达到草木竹石皆可为剑的境界。

    所以一柄好剑对你尤为重要。

    就拿习剑来说,大致可分为几个境界。

    手中有剑,心中无剑。

    手中有剑,心中有剑。

    手中无剑,心中有剑。

    手中无剑,心中无剑。

    无剑胜有剑。

    你现在也不过是手中有剑,心中有剑的境界。

    而且这柄剑是我为你量身打造,你不要忙着拒绝,先看看。

    若看过之后,还是不喜欢,我也不会勉强你。”

    “好的,大哥。”

    阿飞点点头,伸手将长匣中的剑拿出来。

    剑鞘被黑布缠绕,剑柄也被黑布缠绕,朴实无华,处处透着低调朴素。

    唯一惹眼的就是剑鄂。

    剑鄂是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雄鹰张嘴吐出剑身。

    阿飞缓缓拔出剑,剑身哑然无光,古朴内敛,没有一丝张扬,给人厚重冷静之感。

    剑刃看似毫无锋芒,却能吹毛断发,切金断玉。

    当阿飞拔出剑的那一刹那,他就彻底喜欢上了这柄剑。

    就如同看到蒙面女子揭下面纱后,一见钟情,彻底沦陷。

    说什么饿死也不迟,结果是真香!真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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