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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独白
    我都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李嘉卉的了,只知道从她呱呱坠地那一刻起,我就认识她了。

    我们两家是邻居,父母又是好友,在同一家工厂上班。因为那时厂里工作忙,双方父母经常要加班,日夜颠倒连轴转,所以我们幼年时总去对方家中蹭饭。今日我在她家吃一顿饺子,明日她在我家吃一顿面条,我们就这样似平常兄妹般长大。

    不知从何时起,这份手足亲情变成了好奇,试探,仰慕,倾心。

    倒也如了父母的意,“嘉卉灌丛,蔚若邓林”,我叫邓林,她便起了嘉卉做名,从出生起,我们的父母就是半开玩笑般定下了这门娃娃亲的。

    后来相伴的人生中,我常在开玩笑时对李嘉卉说,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李嘉卉听了也不反驳,只是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问道,所以你对我是一见钟情吗?

    当然了。

    我总这样回答,可我心里明白,我对她,从来都不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太浅薄了,总是逃不过时间,我对她,是静水流深,日久生情。这份感情在陪伴中变得长久而浓烈,却又快得仿若白驹过隙,平淡如似水年华。

    我和她,似乎就没有过轰轰烈烈的瞬间。现在想来,人生中唯二两次吵架,也都是甜蜜。

    一次是高考前填志愿,我为了留在她身边放弃了自己喜欢的大学和喜欢的专业,那是她第一次同我红脸,梗着脖子好几日都没有理我,直到我依从最初的心愿去了自己向往的大学,她才重新肯同我说话;一次是她突发阑尾炎住院,竟然为了不影响我的毕业考试瞒着我,那次是我占理,学业哪有身体重要?可毕竟是她病了,最后还是我先服的软,给她剥了一下午的枇杷,连手指甲缝里都变了颜色。除此之外,皆是坦途。

    结婚当日,我从岳父手中接过她的手,同手同脚走到了礼堂的尽头,虽丢人,却觉得人生到此已是圆满。

    后来我们一起行过草原,爬过山丘,涉过溪流,走过沙漠,最后立于天涯海角之边,我说,嘉卉,我们一路走来真是太平淡了,都没浪漫过一回。

    怎么没有,你看着无边无际的海水说道,那年你翻墙为我种下枇杷树,这世间还有比这更浪漫的事吗?

    吃货。

    当时的我脱口而出,心思却回到了很多年前。你爱吃枇杷,可这的枇杷总是酸涩居多。那日老家的叔叔来看我,那是我第一次吃到那么甜的枇杷,我嘴里咬着蜜般的汁水,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你。我想,我得把这枇杷种下,这样嘉卉就能年年吃到这般鲜甜的枇杷了。

    却不想你纵身一跃,月坠花折,香消玉殒,树仍亭亭,斯人已去。

    我以前听人说过,哪怕是生命中最深的爱恋,最后也抵不过时间,可我不信。年少时不知天高地厚,我只知道如果爱一个人,便是生生世世,地老天荒,自然是什么都没法将相爱的两个人分开的,哪怕时间。

    所以那时我很笃定,我和李嘉卉,我们会从青梅竹马到白头偕老。

    直到那日,我站在熟悉的天地间,满目猩红,听医生和我说已经没有抢救的必要时,我才知道,人生总是纷乱,世上有太多事可以让爱恋戛然而止,有时不过是屏幕上的几个字,亦或陌生人的短短一句话,便是挚爱分离,天人永隔,魂梦不复相见。

    而消失的,除了我的爱人,还有我未出世的孩子,我的家庭在那一瞬间烟消云散。飞溅的血迹染红了我的视线,一滴血落到我人生的幕布上,然后晕染开来,就像我的痛苦,每天都扩张一点,铺陈在我行走过的轨迹之上。

    我们再也走不到原来的那个目的地了,我的人生在一个新的坐标系下展开,而那个坐标的原点,便是那一滴已经变成绛红色的血。

    从那天起,我恨所有的一切——拍下那个视频的人,躲在键盘后面的人,站在楼下叫嚣的人,没能及时赶到的人,和我说这是意外的人,劝我放下的人,幸福的人,快乐的人,没有被命运蛰伤的人……我恨这世间的一切,包括我自己,只除了你,李嘉卉,关于你的记忆,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只要我仍记得你,你便没有被这世界忘记。

    除了照顾你的父母之外,我将多余的精力都投放到研究之上,因为我想这是你希望看到的——竹简、甲骨、玉器、砖瓦、封泥、兵符、明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有刻在残片之上的文字和所有承载着文字的残片,我都能从上面看到你静静看着我的样子。

    我本以为我的一生就会这样结束,直到有一日,我又翻到了赵明诚的《金石录》。我曾与你说过赵明诚与李清照的爱情,赵明诚还是学生时,他们夫妻一有钱就跑到相国寺去买碑文,顺带买些水果零嘴,回来后两人一边吃果品茗,一边赏碑观帖,校勘各种不同的板本,最终撰成《金石录》三十卷。

    真好,那样的岁月,我当时心向往之,你则单手撑脸,静静地听我说完,然后和我说,我们也做一对赵明诚、李清照那样的夫妻吧。

    竟是一语成谶。

    情到浓处,闲情雅趣,我们两人竟然都忘了,李清照与赵明诚,并没能相伴到老。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有水滴落到易安的后序上,我一摸脸,才发现脸已经湿了。

    出去走走吧。我合上书本,准备去校园散散心,却在街角拐弯处见到了一个从未想过的身影——吴丽天,曾斌的母亲。

    嘉卉出事后,曾有忿忿不平的记者来找过我,想要曝光这场悲剧的幕后推手,却被岳父劝住了。他说斯人已矣,若是嘉卉还在,应该也不想看到为了自己再起风波,就让她入土为安吧。

    记者虽然被劝走了,那套材料我却留下了一份,孤独悲切的岁月里,那几个人的脸早已深深刻进了我的脑海里,我知道自己绝不会认错。

    不知为何,我跟了上去,随着那个身影穿街过巷,最后竟然来到了一处庙宇前,老妇人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我却被一道修长的身影拦住了。

    “邓老师,你怎么在这里?”

    “你是?”我在记忆中搜寻着这张脸,确定他不是我的学生,我虽糊涂,却还不至于忘记这样一张俊逸非常的脸。

    “我对金石学很感兴趣,曾旁听过你的课。”

    我依旧疑惑,但老妇人的身影已经消失,我只得随口敷衍道:“我记得你,欢迎多来。”

    年轻学生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他将一个挂件从脖子上取下,朝我递过来:“这片龟甲是我家中古物,一直想找机会给老师帮我研究解读一下,没想到今日有幸遇见……”

    我眼前一亮,那是一片保存很好的龟甲残片,若放在平时我一定会停下脚步与他细细探讨,可此刻我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我还有点事,要不下次课堂上聊。”

    “啊,”他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直接把挂件递到我手边,“那东西先放在老师这,下次课堂上我再找老师。”

    “这……”我没见过这个学生,但吴丽天的身影已经消失了太久,我不想纠缠,接过他手中的挂件放进裤兜,走进了寺庙。

    现在想来,那日的一切,从突然出现的吴丽天,到陌生的男子和奇怪的残片,一切都透露出异常,可当时我没有丝毫没有发现,全部心神都在吴丽天身上。我看着她在寺庙里猫哭耗子般的祈祷,然后又匆匆穿过弄堂,无事发生般坐上公交,买菜,聊天,回家做饭,度过她漫长人生中再平淡不过的一天,却是我再也求不来的一天。

    不知为何,我在她家楼下站着,迟迟不愿离开,直到看到她从阳台变探出身来收衣服。

    为什么跳下来的人不是她。

    那一刻,我心中深藏的恨意再也无法被掩埋,我插在裤兜里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攥紧,握住了兜里来路不明的残片,咬牙切齿地诅咒道:“既然你想帮儿子赎罪,不如就跳下来吧,只有死亡,才能弥补死亡。”

    说完,我不想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大踏步离开,可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我吓了一跳,再回头时,只见一片血红落在我刚刚站立的位置的不远处,是吴丽天。

    围观的人群陆续增多,有人掏出手机开始报警,救护车的声音由远至近,我落荒而逃。

    回到家中,原本忐忑不安的心渐渐因为熟悉的环境安宁下来,我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幕幕,不由得将那片龟甲从裤兜中掏出,发现上面竟然多了一条裂纹。

    这裂纹……我再三回忆,那学生将龟甲给我时并没有这一条裂纹,这下我该怎么给他解释啊?我正担心,视线突然从玄关的镜子处扫过,那是谁?我吓了一跳,再细看,发现镜中那个头发花白的人竟是我自己。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老了?

    今日的一幕幕再次出现在我脑海中,龟甲,预言,应验,代价……不知为何,我的心中竟然升起隐秘的期待和快乐。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乘坐着一头巨龟回到了我们的老宅,那棵承载着我们全部浪漫的枇杷树下还有一名看不清容貌的小姑娘。

    嘉卉,这一切,是你赐给我的神迹吧。

    要印证我的想法很简单,去找那两个人就行了。我以身体不适为理由请了一周的假,花了三天时间找到了王圣邦。这样的人,竟然也成为了一名教书育人的老师,他怎么配?我来到了他所在的学校,让他在学生的注视下,一步步走到教学楼楼顶,跳了下来。

    再看镜中的自己,皱纹已经爬上了额头。可我不在乎,这世间已经没有我在乎之人了。我猜到了自己的命运,我的名单上还有两个人,只要能撑到那时候就行了。

    我去看了一趟岳父,去年岳母走后,岳父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患上了阿兹海默。他也要忘记了,关于你的一切,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他忘记一切前,完成复仇。

    张洋的行踪很好查,他的麻将馆已经倒了,如今是一名外卖员。我随着他来到了一幢高楼前,确保他送完了这趟的外卖,然后操纵他爬到顶楼,看着他满脸的挣扎和惧怕,用语言强迫他跳了下来。

    他死的那一刻,我已然满头白发,而之前梦中的那头巨龟,就陪伴在我身边。不知为何,先前梦中的小姑娘闯进了这幻境。我本无意吓她,可她却被巨龟吓到,幸好一个一身黑色劲装的男子紧随其后而来,救了她。那个男子身上有很熟悉的味道,可我不欲纠缠,我目标还剩最后一人,现在不是横生枝节的时候,我退出了幻境。

    那个小姑娘确实是在找到我,后来我又见了她三次。

    第一次她身边跟着个气势非凡的老者和人高马大的壮汉,都是奇人,还有一只拔目鸟能避开神龟的一切攻击,我靠着言出法随的先机才安然离开。

    第二次我已将曾斌控制住,她却再次出现在梦境中,几乎舍了自己的性命救下了曾斌。

    第三次她与那名男子一起出现,我这才发现那男子就是当日给我龟甲的学生,怪不得他们也有言出法随的能力。这场对战几乎消耗了我所有的生命力,我就要消散之时那姑娘突然问我,想不想再见你一次。李嘉卉,她竟然问我想不想再见你一次。

    谁都知道,若能再见你一次,我愿意用全部的人生去换。

    后来的事你便都知道了吧,我回到了老宅,回到了你跳下的那一天,你看到了满头白发的我,你挽住了我,像新婚那日一样,我们搀扶着一起往前走,然后,梦就醒了。

    我总以为我们能从青梅竹马一直走到白头偕老,如今真的白头了才知道,原来就算白头了,也无法和你偕老。

    既不能忘,不如纵情念想。

    我最后握住了那枚已经爬满了裂纹的龟甲,在那个小姑娘惊愕的眼神中,念出了那句诗文。

    对不起,小姑娘,除了小心身边人,还有些话我已经来不及对你说。

    我看到自己的指尖变得透明,而那年我曾翻墙种下的枇杷树则拔地而起,李嘉卉,就让我用余下不多的生命,再送你一场盛大的浪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