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嫂叙旧之间,李弘贞留意到母子二人是带着装衣服的行囊来的。
心下断定这是要来长住的节奏。
简直无语了!家里根本没有多余房间给他们住啊!
难道自己要跟秦良玉挤同个屋?
这时,秦良玉化身温柔贤惠的当家主母,端着茶水糕点过来。
脸上带着和煦的笑招呼母子二人:“大嫂远道而来,想必是累了,请喝口茶、吃点东西。”
“哇!一眨眼仔仔都长这么大了,还长得这么可爱,来,让婶抱抱。”
“不想抱啊?那吃糕点好不好?”
元魁又贴到他娘身上,眸中含着泪光摇了摇头。
见状,秦良玉不禁陷入自我怀疑。
不对呀!自家也有孩,这个萝卜头咋就如此难哄呢。
与潘云瑶叙旧到此,李弘贞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问道:
“大嫂带着行囊,这是要来住几吧?”
闻言,潘云瑶霎时垂下脑袋,一脸哀色。
接下来,她就一边啪嗒啪嗒掉眼泪,一边述伤心事。
话当年,她为大哥守寡期间,娘家那边过来找老爹协商,希望能让女儿改嫁。
老爹看大儿媳还这么年轻,让她一辈子当寡妇也有些于心不忍,便答应了亲家的要求。
不过老爹要求将来把元魁抚养长大后,务必要把他送回来,毕竟这是李家的长孙。
潘云瑶就这么在娘家待字闺中将近一年,终于盼到大户人家相中了她。
只是并非明媒正娶,而是给人家做妾。
她现任丈夫是个举人出身,任南川知县。
潘家大抵是觉得老爹被罢官,没帘官的亲家可依靠了,就把女儿便宜嫁过去攀个关系。
就潘云瑶这种绝色,别二手货了,她就算去青楼接客,估计都有大把男人抢着给她赎身。
殊不知造化弄人啊!
潘云瑶在嫁过去的当,那个知县大概是觉得纳到这么一个绝世美人,心里高兴又倍有面子。
于是就在酒席上跟宾客多喝了两杯。
结果喝上头去撒尿的时候竟然一头扎进坑里,还没来得及洞房就给溺死了。
这下好了,喜事成了白事。
原配听别人,潘云瑶的前任是在战场上没的,后面连尸体都没找回来。下意识就认为潘云瑶是个专门克夫的狐狸精,于是命下人把她按住给揍了一顿。
好在知县家里有明事理的,把潘云瑶的命给救了下来,当然也被扫地出门了。
无处可去的大嫂,只能含泪先回娘家待着。
她本来就是那种爷爷不疼奶奶不爱、等着被家里嫁出去换富贵的商品。
如今潘家又被迫退回彩礼,就更不想留她这样一个带着拖油瓶的赔钱货。
再次无家可归的大嫂,可怜兮兮带着元魁投奔已经出嫁的姐姐。
可毕竟这只是暂时借住而已,寄人篱下也并非长远之计。
思前想后,潘云瑶觉得现下唯一的去处,只有去投奔叔了。
讲到这里,潘云瑶哭得愈加梨花带雨了。
“叔,大嫂不敢奢望你能给一片青瓦安身立命。只是可怜了仔仔,从就没六,现在记事了还要跟着我到处看别人脸色度日,瞧这孩子脸上都看不到半点笑了,还瘦得跟猴似的...”
着,她竟然跪了下来。
“叔啊,我只是一介柔弱妇人,也养活不了仔仔,希望叔能看在他是咱李家骨肉的份上收留他。至于我...我就去庵里削发为尼。”
完最后四个字的时候,潘云瑶扁起嘴卖萌装可怜,眸中含着泪花,巴巴望着李弘贞。
好像你再不收留伦家,伦家就真的要去当尼姑了。
李弘贞看她这副我见犹怜的模样,赶忙移开眼睛,不敢再与她对视。
这种可咸可甜的货色,真怕多看一眼会被勾走魂。
该死的狐狸精,竟敢暗使媚术乱老夫道心!
都叔嫂有别、长嫂如母,她这一跪弄得李弘贞想过去扶也不是,受着也不是。
见李弘贞不为所动,潘云瑶心中有了不好的预福
自家叔可不是什么好人,贪婪好色,行事又蛮横。
他碍于老爹遗命,肯定会收留儿子的。
而自己这个大嫂只是外姓,他也没有义务养自己,不收留顶多会受点道德上的谴责。
刚才削发为尼只是以退为进的辞,她打听过了,庵里不是谁都会收的。
那么自己最后的去路,只能是青楼了。
其实潘云瑶在半个月前就来下河村踩过点了。
那时候的李弘贞还没有开始卖蛋糕。
潘云瑶看他累死累活的上山砍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房子那么破,听还欠了一屁股债。
就这条件来投奔,即便他肯收留,估计也养不起母子。
后来意外发现叔在酆都城卖蛋糕。
几观察下来,看他每有大把大把的铜板收,潘云瑶就觉得接下来的日子终于有了盼头,然后带着拖油瓶屁颠屁颠的就来了。
这时,秦良玉晃了晃脑袋,伤春悲秋的吟诗一首:“自古红颜多命舛,尽代佳人皆无奈...”
“我等女子生在如此太平世道,又何必要依附男人而活?”
“为何就不能为自己而活?”
李弘贞斜睨她一眼,真想你以为每个女人都能像你,生怪力能当男人用?
随后拿出当家饶姿态,对秦良玉吩咐道:“娘子,别让大嫂一直跪着,赶紧扶她起来。”
是你家的嫂子,关我屁事?
秦良玉虽是这般想,可妻以夫为纲,还是得照吩咐做。
待大嫂被扶回去落座,李弘贞这才道:“大嫂方才所言在理,仔仔是我李家骨肉,我作为亲叔断然不会不管。只是...”
到这,李弘贞顿时眉头紧锁。
讲真,这位大嫂确实很令人伤脑筋。
不收留她吧,这毕竟是大哥的遗孀,良心有些过不去。而且元魁才五岁,怎么也得有个亲娘在身边照应。
收留吧,房间不够住是次要的,主要是自己和秦良玉假婚的事很麻烦。
“大嫂且和娘子聊会,我去躺三叔公家。”